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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春生

(懷化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鎖定
梁春生,男,侗族,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文化,湖南會同人,1984年2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9年11月7日,據懷化市紀委監委消息:懷化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梁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懷化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梁春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侗族
出生日期
1965年2月

梁春生人物履歷

歷任會同縣馬鞍鄉黨委書記、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務;
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會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懷化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6年8月,任懷化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1] 

梁春生人物事件

梁春生違紀被查

2019年11月7日,據懷化市紀委監委消息:懷化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梁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懷化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梁春生公開通報

2012年12月至2019年11月,梁春生在擔任懷化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公司資源,多次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共計920餘萬元,與親屬共同參與經營公司投資的漵浦縣某房地產項目,違規謀取經濟利益。在擔任會同縣國土局局長兼縣經濟建設公司董事長期間,在會同縣土地整理、某房地產BT等項目中,收受他人賄賂800餘萬元。梁春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0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