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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剛

(晉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原支隊長)

鎖定
梁小剛,男,漢族,1960年6月生,山西平遙人,大專學歷,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9月參加工作。
2022年1月,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梁小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晉中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梁小剛
性    別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平遙
出生日期
1960年6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學    歷
大專

梁小剛人物履歷

1981年9月至1997年5月,歷任晉中行署公安處內保科科員、交警隊科員、經文保科副科長;
1997年5月至2004年8月,晉中行署(市)公安處(局)經濟案件偵察科科長;
2004年8月至2006年11月,晉中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
2006年11月至2019年3月,晉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
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晉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二級高級警長;
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晉中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2020年7月退休。

梁小剛人物事件

梁小剛違紀被查

2022年1月,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梁小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晉中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梁小剛開除黨籍

2022年4月6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晉中市紀委監委對晉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原支隊長梁小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小剛理想信念坍塌,紀法底線失守,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知紀違紀,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治安管理、民爆物品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梁小剛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晉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晉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小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梁小剛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19年,梁小剛借春節、中秋節等過節之機,先後多次收受13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共計18.7萬元。此外,梁小剛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梁小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