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梁培

(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原書記)

鎖定
梁培,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廣東雷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湛江市委常委、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
2023年2月,梁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梁培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雷州
出生日期
1963年4月
畢業院校
廣東省委黨校

梁培人物履歷

1980年9月後,在廣東省財政學校建築工程專業讀書;
1982年8月後,任建設銀行徐聞縣支行撥款員、信貸員、業務股副股長、投資信貸股副股長、股長;
1988年8月後,任建設銀行湛江市分行調順辦事處股長、負責人、副主任、代主任(其間: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函授大專班學習);
1991年12月後,任建設銀行廉江支行代行長、行長(1992年12月獲經濟師職稱);
1995年9月後,任湛江廉江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其間:1995年9月至1998年5月在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00年3月後,任湛江市商業銀行董事長、黨組書記;
2000年10月後,任湛江市商業銀行董事長、行長、黨組書記;
2004年8月後,任湛江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市商業銀行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
2005年1月後,任湛江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
2008年8月後,任湛江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湛江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
2012年3月後,任中共湛江市坡頭區委書記;
2012年4月後,任中共湛江市坡頭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年5月後,任中共湛江市坡頭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海東新區管委會籌建處主任;
2014年6月後,任中共湛江市坡頭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海東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6年11月後,任中共湛江市坡頭區委書記,中共海東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1月後,任湛江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中共坡頭區委書記,中共海東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7月後,任中共湛江市委常委,中共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 [1-2] 
第九、十、十一屆湛江市委委員, 政協第十三屆湛江市委員會常委。

梁培人物事件

梁培審查調查

2022年8月,梁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梁培依法雙開

2023年2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原書記梁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4] 
經查,梁培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方面違規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甘於被“圍獵”,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梁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培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湛江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