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

鎖定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成立於2019年,為桐柏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規格,綜合管理全縣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監察職能。 [1] 
現任桐柏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倪廣周 [2] 
中文名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
成立時間
2019年 [1] 
辦公地址
消防隊南50米院內(原天融科技有限公司) [1]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現任領導
倪廣周 [2]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機構概況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在桐柏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強對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安全責任,狠抓隱患整改,強化監督管理,深化專項整治,夯實安全基礎,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近年來先後獲得國家安全監察先進單位、河南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南陽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以及桐柏縣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為全縣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出了重要貢獻。 [1]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合作與交流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培訓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文明單位、衞生單位創建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不含消防救援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不含消防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監督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有關安全生產考試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股(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股)。承擔值班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駐桐柏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鄉鎮(產業集聚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建立較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城市安全發展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補助。)對各項防震減災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批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選址提出意見;指導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監督實施地方性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四)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不含煉化、成品油管道)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監督指導相關行業執行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推進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煤礦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監督指導相關行業執行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推進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五)綜合協調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接待、諮詢、受理、辦理結果公佈等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審批事項執行情況的後續監管;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重大事項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應急管理系統的法治建設,組織開展普法工作,承擔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規定權限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驗檢測、安全評估中介機構資質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不含煉化、成品油管道)、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性建設工作;負責較大安全生產違法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受理生產安全事故的舉報、查處和舉報獎勵等工作。 [4]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應急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相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應急管理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較大事故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事故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桐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礦)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鄉鎮(產業集聚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指導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統籌協調全縣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產業集聚區)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承擔桐柏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輝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 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國家、省、市調查處理重大以上事故。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擬訂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檢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承擔桐柏縣防震抗震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八)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倪廣周:黨委書記、局長
蘭君玉:黨委副書記、應急服務中心主任
李河:黨委委員、副局長
嚴文強:黨委委員、副局長
汪正斌:黨委委員、副局長
白春東:一級主任科員
凡文明:黨委委員、應急服務中心副主任
張勇:副主任科員
馬曉月:應急服務中心副主任
何旭:執法大隊大隊長 [3]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工作指南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下午3:00—6:00(夏季作息); [1] 

桐柏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地址

地址:消防隊南50米院內(原天融科技有限公司)。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