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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區商務局

鎖定
桂林市象山區商務局是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桂林市象山區商務局
辦公地址
桂林市象山區環城西二路5號

桂林市象山區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統籌完成上級和轄區旅遊發展與改革;負責轄區旅遊業的綜合協調、產業促進、公共服務和行業監管;統籌、協調旅遊相關行業和部門的旅遊管理職責。
(二)配合實施上級旅遊發展規劃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等專項規劃;負責轄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論證、審核和備案重點旅遊項目;負責編報中央、自治區旅遊發展資金計劃項目。
(三)配合實施全市旅遊形象推廣戰略和市場營銷戰略;負責協助轄區涉旅企業開展旅遊對外交流與區域合作。
(四)配合統籌推進轄區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全市或轄區市政公共設施的旅遊服務功能配置;配合協調指導轄區旅遊信息化和智慧旅遊建設,協調指導旅遊電子商務工作。
(五)配合開展全市或負責轄區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協助開展全市或負責轄區旅遊標準化工作;負責轄區內旅遊投訴處置和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文明旅遊工作。
(六)配合開展全市或者負責轄區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建立健全旅遊突發事件和旅遊安全預警信息發佈制度;擬訂轄區旅遊應急預案,協調、配合開展轄區旅遊應急救援;協調指導轄區內假日旅遊工作。
(七)負責編制轄區旅遊人才規劃並協助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配合並參與轄區或配合上級開展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八)與市商務局共同制定象山區城市商業網點總體規劃,培育壯大城鄉市場,促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
(九)研究本區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趨勢及商務促進方式,加強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負責協助上級加強對酒類商品的管理,保障酒類商品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十一)組織實施消費品惠民的有關政策,確保惠民政策的順利實施。
(十二)指導和聯繫全區各類商貿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三)制訂全區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產業發展規劃,出台和實施商貿流通服務業扶持鼓勵政策。
(十四)負責全區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佈,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十五)協同區安監局負責商貿流通服務業安全管理。
(十六)指導全區電子商務工作,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
(十七)承辦區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桂林市象山區商務局領導分工

陳萍
局長
主持區商務旅遊局全面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