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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統計局

鎖定
根據《桂林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規定。
桂林市統計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桂林市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桂林市統計局
辦公地址
桂林市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5樓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部門
桂林市人民政府

桂林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統計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國家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全市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劃並組織實施,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交通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消費、城鄉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城鎮和私營單位勞動報酬、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組織開展社情民意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縣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綠色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招商引資、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六)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教育、衞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九)依法管理、審批(備案)市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方案;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指導全市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檢查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組織實施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管理全市統計數據資源,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組織制定各縣(市、區)統計數據庫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縣(市、區)、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協助各縣(市、區)管理統計局領導班子;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審核、呈報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統計局和自治區統計局劃撥的統計專項經費。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桂林市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全市統計部門中央統計事業費和市本級部門預算經費的預算編制、核算分配、收支管理和決算編制工作;對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採購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統計系統內部審計的有關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績效考評、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審核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市統計執法支隊)。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督實施及宣傳、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依法審核或備案市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市內的涉外調查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
(四)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提出決策諮詢建議;組織實施城市經濟社會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按上級部署組織開展推進優化營商環境評價監測工作;負責在市政府門户網站公佈和更新年度全市主要經濟社會數據;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整理並提供全市以及各縣(市、區)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開展專題和重要課題分析研究;承辦統計新聞發佈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縣域經濟發展等評價工作。
(五)國民經濟核算科。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年度和季度核算、投入產出調查工作,開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和統一核算改革相關工作;擬訂縣(市、區)GDP 核算制度,建立數據質量評估制度,對縣(市、區)GDP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審核評估;開展宏觀經濟監測預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分析研究報告。
(六)工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及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統計調查,組織實施“三新”統計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工業統計基礎工作和聯網直報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抽樣調查和小微建築業抽樣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投資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貿易外經統計科。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進出口貿易、外商投資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貿易外經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農村統計科。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承擔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全國農業普查、區域社會經濟調查,開展畜禽生產監測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農村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社會科技與人口統計科。組織實施企業抽樣統計調查,開展婦女兒童監測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衞生、體育、司法、環境等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全市社會科技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就業統計調查、城鎮單位、私營單位勞動報酬統計調查、社會保障統計和羣眾安全感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人口和就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能源與資源環境評價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能源和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對全市綠色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目標、全市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全市控制温室氣體排放評價考核;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開展對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全市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監測評價;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能源與資源環境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服務業統計科。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開展電子商務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對本轄區旅遊統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依法檢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三)住户調查科。協同國家統計局桂林調查隊開展住户調查工作;開展與住户調查有關的專項調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住户調查基層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桂林市統計局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 34 名。設局長 1 名,副局長3 名,總統計師(副處長級)1 名,正科級領導職數 14 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 1 名),副科級領導職數 4 名。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 3 名。 [2] 

桂林市統計局其他事項

市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人員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施行。 [2]  [6] 

桂林市統計局機構榮譽

近年來,桂林市統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遵循《統計法》,認真履行信息、諮詢、監督職能,獲國家省部級表彰二十多項,先後榮獲“2004年全國統計系統先進集體”、“2005年全區二等功”等榮譽稱號。 [1] 

桂林市統計局領導信息

李強 [3-4]  (局黨組書記、 局長):領導和主持市統計局全面工作。主管局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國民經濟 核算科。
黃明貴(局黨組成員、 副 局長):負責農業 、農村統計及相關普查、服務業、城鎮居民收支統計方面的工作。分管農業統計科、普查中心。
傅衞華(局黨組成員、 副 局長 ):負責社會、科技、人口統計和旅遊統計、局工會方面的工作。分管社會科技與人口統計科、旅遊統計科。
陳其文(局黨組成員):負責能源統計 、交通郵電統計、 貿易外經統計方面的工作。分管能源與資源環境評價統計科、 貿易 外經統計科。
黃林弟 (局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負責黨務、人事工作,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局黨務辦公室 ,協助局長分管局 辦公室工作。
劉愛平 (局黨組成員):負責政策法規、農建扶貧支教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 法規科 。
李 琪(局黨組成員、 副 局長):負責 工業統計、綜合、核算方面的工作。分管統計科。協助局長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國民經濟核算科的工作。
沙惠平 (總統計師):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信息化建設、婦女方面的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統計信息自動化中心 。 [5] 

桂林市統計局地理位置

地址:疊彩路8號

桂林市統計局所獲榮譽

2020年2月15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命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煙政府機關”。 [7] 
2021年9月,被表彰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8-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