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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
外文名
Guilin ci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辦公地址
桂林市臨桂區青蓮路投資發展商務大廈北樓20樓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以及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全市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全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研究分析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提出重大任務,擬訂規劃、方案、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七)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方案、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國內高端科技創新人才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國內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國內外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教興桂戰略、人才強桂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注重科技資源整體佈局和區域創新協調發展,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可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科技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佈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科學技術局將承擔的行政審批及相關事項劃入市行政審批局,市行政審批局統一實施市政府確定列入集中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行政審批職能劃轉後,市科學技術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並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市科學技術局和市行政審批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3]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領導分工

張曉陽,現任桂林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局行政全面工作。
唐健梅,現任桂林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機關黨組織、國外智力引進與人才科、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科、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生產力促進中心)。
黃  峯,現任桂林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發展規劃與科技監督科、社會發展科技科、桂林可持續發展促進中心。負責桂林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
唐健靈,現任桂林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聯繫桂林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工作。
李日輝,現任桂林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分管科技成果轉化科。
朱祥騰,現任桂林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分管高新技術科、農業農村科技科、市自動化技術研究所。負責局工會工作。 [2]  [4]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市科技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辦公室、發展規劃與科技監督科、高新技術科、農業農村科技科、社會發展科技科、科技成果轉化科、國外智力引進與人才科、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科。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績效考評、督查督辦、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依法行政、普法宣傳工作。歸口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發展規劃與科技監督科。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協調全市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研究提出工作任務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科技創新平台和基地建設。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全市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全市科技報告制度。提出全市科技重大專項佈局規劃建議,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計劃,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負責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和國防科技動員工作。實施全市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綜合性業務協調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三)高新技術科。擬訂科技促進工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工業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建議並督促實施。組織開展工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高新技術領域重大任務建議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科技企業孵化平台、眾創空間建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管理工作。負責火炬計劃統計組織與管理。協調數字經濟、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建設。
(四)農業農村科技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和鄉村振興相關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推廣。
(五)社會發展科技科。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負責推動生態環保、文化旅遊、衞生健康、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和科技創新。負責提出社會發展領域平台、基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負責可持續發展工作、服務業創新發展工作。
(六)科技成果轉化科。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工作計劃的擬定和組織實施。管理技術合同登記工作,推薦科技成果登記和科學技術獎勵申報。負責產學研合作工作。負責科技金融、質量技術標準工作。
(七)國外智力引進與人才科。組織實施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措施,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承擔引智成果推廣工作。執行外國專家管理政策。負責聘請外國專家和港澳台專家引進項目的申報和審核工作,管理和撥付項目資助經費並監督檢查。負責外國專家獎項的推薦工作。編報國外智力引進專項經費並監督檢查。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人才分類管理中相關科技人才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和科技智庫建設。負責院士工作站相關工作。
(八)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科。擬訂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措施並推動落實,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協調推進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承擔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負責科技招商、廳市會商和有關展會工作。 [1] 

桂林市科學技術局直屬機構

桂林市科技情報所、桂林市自動化所、桂林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廣西科技信息網、持衡專利所、華傑專利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