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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峯區民政局

鎖定
桂林市秀峯區民政局是桂林市秀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桂林市秀峯區民政局
辦公地址
桂林市秀峯區中隱路31號

桂林市秀峯區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研究擬訂轄區民政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負責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羣眾自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選舉,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行政區劃和政區地名工作。負責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劃界線管理,負責政區名稱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命名等,負責本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殯葬管理工作。參與推進轄區殯葬改革和相關管理工作。
    (八)負責養老服務工作。推進養老服務工作,負責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負責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負責兒童福利工作。負責孤兒保障、救助和養育工作,推進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十一)負責慈善管理工作。負責慈善組織登記(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慈善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動。
    (十二)負責社會工作者相關工作和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工作,推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監督街道辦事處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桂林市秀峯區衞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桂林市秀峯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桂林市秀峯區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1] 

桂林市秀峯區民政局領導分工

曾立輝
局  長
負責局全面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