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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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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魯派,是藏傳佛教宗派之一。藏語格魯意即善律,該派強調嚴守戒律,故名。該派僧人戴黃色僧帽,漢語中俗稱黃教。創教人宗喀巴,原為噶當派僧人,故該派又被稱為新噶當派。格魯派創立於15世紀初。一般認為,明永樂七年(1409)甘丹寺的建造,標誌該教派的正式形成。它是藏傳佛教中最後出現的教派,逐步佔據了藏傳佛教的主導地位。
中文名
格魯派
類 別
藏傳佛教
創教人
宗喀巴

格魯派建立過程

創始人宗喀巴出生於青海省湟中縣,本名羅桑扎巴,他父親名為魯布木格和母親名為香薩阿切。宗喀巴年滿三歲時,正值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四世噶瑪巴活佛·若貝多傑(1340-1383)赴北京途經宗喀地方,他隨父母拜見噶瑪巴活佛,噶瑪巴授予宗喀巴近事戒,賜名貢嘎寧布。年滿7歲時在噶當派寺廟夏瓊寺出家,依頓珠仁欽學顯教,對噶當派教義有了初步認識。年16歲(1372)他到衞藏地區學經,1373年他到智貢寺,在噶舉派上師智貢仁波切座前學習。然後,他到貢唐學醫,由那裏去往第瓦堅寺,這是一座噶當派寺廟,也是頓珠仁欽上師曾在西藏研讀佛學的寺院,宗喀巴在此求學有其特殊意義。他在該寺專門學習《慈氏五部》;兩年之後(1375),宗喀巴赴薩迦寺拜高僧仁達瓦·雄努洛追(1349-1412)為師,系統學習《俱舍論》和《入中論》,仁達瓦對宗喀巴的佛學思想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宗喀巴自22歲(1378)開始奔波於薩迦、貢塘、桑浦等佛學研修中心,參與各種辯論活動,以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27歲時(1383)在雅隆南傑寺,在慈成仁欽座前受了比丘戒。宗喀巴自30歲(1388)開始著書立説,相繼撰寫《波羅蜜多註釋·善説金鬘》(1389年成書)、《菩提道次第廣論》(1402年成書)、《密宗道次第廣論》(1406年成書)、《中觀廣釋》(1408年成書)等傳世經典,構建了顯密相結合的佛學體系,確立中觀應承派在藏傳佛教中的傳承和權威,為創立此派奠定理論基礎。
1409年藏曆正月﹐宗喀巴在帕竹地方政權闡化王札巴堅贊(1374-1440)和內鄔宗(今拉薩西郊柳梧區)宗本南卡桑布及其侄班覺桑布的支持下﹐在拉薩發起大祈願法會,參加的各宗派僧人1萬餘人。法會後,宗喀巴又在帕竹地方政權屬下貴族仁欽貝和仁欽倫布父子的資助下,在拉薩東北40餘公里的卓日沃齊山建立甘丹寺,獨樹一派。宗喀巴以甘丹寺為基地,改革藏傳佛教弊端,尤其倡導出家人嚴守佛教戒律。宗喀巴早在31歲時就以振興佛教戒律為己任,頭戴持律者的黃色僧帽,作為嚴守佛教戒律的標誌。針對當時不少僧人輕視佛教教義教規,不注重“三藏”學習,只注重大師口訣,棄顯宗而專修密宗等現象,他提倡出家人遵循先顯後密次第,並要求僧人駐寺過純粹的宗教生活,嚴禁娶妻生子參與世俗生活。最終宗喀巴以噶當派教義為立宗之本,中觀應成派為思想見地,並綜合各派學説,親自修行實踐為得道,建立了新的佛學體系,遂形成格魯派,即善規派。

格魯派教派傳承

宗喀巴的弟子中,最著名的有賈曹傑·達瑪仁欽(1364-1432)和克珠傑·格列貝桑(1385-1438)。甘丹“赤巴”法位,始於宗喀巴大師,後有賈曹傑繼任而確立。宗喀巴大師圓寂時,法衣及頭冠付與賈曹傑,便知道師意是在傳位給他。於是杜增札巴堅贊和上座仁欽堅贊等諸大弟子,遂同聲啓請,賈曹傑乃領受灌頂,繼登大雄獅子寶座。[1]賈曹傑接受上師臨終的意願,成為甘丹寺第二任“赤巴”,遂確立“赤巴”的法位制度。克珠傑繼任第三任甘丹“赤巴”,不斷健全寺院教育制度,後期此派建立班禪轉世系統時,又被追認為第一世班禪。宗喀巴和賈曹傑﹑克珠傑被藏族佛教徒尊稱為“師徒三尊”。1416年,宗喀巴命他的弟子嘉央卻傑在拉薩西郊修建哲蚌寺;1418年,宗喀巴弟子強欽卻傑在拉薩北郊建色拉寺。拉薩三大寺的建立奠定了格魯派堅實的宗派發展基礎。繼三大寺後宗喀巴弟子根敦朱巴(1391-1474)於1447年在後藏日喀則創建扎什倫布寺。不久,堆·喜饒桑布在西部阿里創建達摩寺,麥·喜饒桑布在康區創建昌都寺。至此格魯派在整個藏區建立了比較穩定的寺院組織機構,到16世紀初格魯派已在整個藏族地區初具宗派實力和發展規模。此後格魯派的達賴與班禪兩轉世系統均由清朝政府扶持確認,格魯派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西藏政教合一制度進一步發展。格魯派除西藏四大寺,尚有青海的塔爾寺、甘肅的拉卜楞寺一起稱之為格魯派六大寺院。格魯派寺院共同的特點是嚴格遵循宗喀巴大師制定的學制,即先顯後密的學修次第和循序漸進的學習程序。

格魯派學經內容

宗喀巴在構建寺院教育體系的過程中,主張學密必須先學顯的觀點,認為只有通達顯教的學習以後,才方可進入密教的學修。顯教的一切法可以掌握,而密法則只有少數合格的僧人才能學。這在他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有明確的説明,而且這兩部書對於學習顯教的內容和修習密法的內容,以及所應遵循的程序都作了具體的規定。
首先,五部大論作為佛學教材而進行推廣,在寺院內建立了學科分類,高低分層的教育機制。宗喀巴根據五部大論的內容特點定製了格魯派的教育規劃:1.先要學習的《釋量論》是法稱(約634-673)的主要著述,這部書是陳那《集量論》的註釋。《集量論》是講因明的經典,是學習方法論的著作,所以要先學習,因為掌握了因明思辨的方法有利於對其他佛學理論的學習。2.學習彌勒的《現觀莊嚴論》,這部經典是以修行階位為綱領來概括《般若經》的內容,即主要解釋《大般若經》的修習大乘道次第方法。3.學習月稱的《入中論》,是解釋和闡明龍樹的《中論頌》。4.學習德光(約6世紀)的《戒律本論》,這是一部有關戒律通論性的經典,它以戒、持戒、還淨的次第概括組織一切有部的各種戒律。5.學習世親(約4世紀)的《俱舍論》,是一部小乘有部的論書,是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大毗婆沙論》之綱要經典。其次,對於密教的學習,宗喀巴大師規定學完五部大論之後,才能進入密教的學習,而且對學習密教的內容和程序的具體規定為:次第修習《密集》《勝樂》《大威德》三部經論為主的續部密法及經咒、灌頂、壇城儀軌等。

格魯派學經制度

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形成了一整套嚴謹系統的教學體制,並一直沿習至今。三大寺的寺院管理和教學制度基本上一致,基層單位一般都由“拉基”、“扎倉”和“康村”三級管理機構組成。寺院的重要事務一般由所有扎倉的堪布和各執事人員組成的“措欽衝堆”,即所謂的全體會議負責處理。寺院日常事務的最高管理機構是“拉基”,它是由各個扎倉堪布和卸任的堪布“堪蘇”組成的機構。拉基以下是扎倉,扎倉又可分為顯宗扎倉和密宗扎倉。每個扎倉設有一個堪布,負責管理扎倉的學經等日常事務。扎倉的堪布一般須由精通佛典並獲得格西學位的高僧擔任。堪布任期各寺並不相同,哲蚌寺為6年,色拉寺和甘丹寺為 7年。康村是三大寺按照僧人籍貫劃分的基層機構。扎倉是每個寺院裏學僧們學經的主要場所。哲蚌寺由顯宗學院果莽扎倉和洛賽林扎倉、密宗學院阿巴扎倉、顯密學院德央扎倉等四個主要扎倉組成。甘丹寺由降孜和夏孜兩個顯宗扎倉組成。色拉寺由顯宗學院吉扎倉和麥扎倉、密宗學院阿巴扎倉組成。
格魯派在班級、學制、課程和年限設置上有所不同,顯宗學制大體可分為13班級和15班級兩種,如哲蚌寺分15級,而甘丹寺、塔爾寺和拉卜楞寺分13級。一個初入寺院的學經僧人叫“扎巴”,進寺後須舉行拜師儀式,要找兩位教師,一位是生活教師,一位是文化教師,前者負責生活起居,後者教授寺院規章制度和基礎文化知識。待學僧達到能拼寫讀誦佛經的水平時,他要在“曲熱”辯經台背誦出《曲熱那卡頌》《東比納卡解》和《曲覺饒色》三種經文後,經過老師的推薦,才有資格入顯宗學院13學級的第一個學級學習。此時的學經僧人被稱為“貝恰瓦”。作為一個聞思顯教的學經僧“貝恰瓦”,需經過13個級別的漫長學習過程。每一級別皆須經過刻苦的學習並通過相應級別的辯經考試,方可晉升到上一個級別繼續學習。以色拉寺的吉扎倉為例:設有15個班級,學制22年,按五部大論進行分級,因明部3個班級,每級學習一年,共學3年;般若部設有6個班級,前5級各學一年,最後一級學2年,共學7年;中觀設有2個班級,每級各學習2年,共學4年;戒律部和俱舍部與中觀部相同共學4年。依次把以上規定的學經課程全部學完,成績優秀的學僧才有資格被挑選出來進入一個叫“名達增扎”的學習班,準備參加最高級別的拉然巴和措然巴格西學位的辯經考試。
拉薩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三大寺的學僧們在平常的學經時間外,還要參加兩個特殊的學習班:一個是桑浦寺的“夏季學經班”,另一個是饒噶寺的“冬季學經班”。每年夏季來臨時,三大寺學僧都要去桑浦寺進行短期的集中學經活動,學習內容主要是因明學和辯經知識。由於桑浦寺無法容納大型辯經活動,所以只在寺院廣場上舉行為期一天的辯論會,這個桑浦寺夏季學經班就算結束。從某種意義上説桑浦寺夏季學經辯論,只是對該寺創立因明教學和辯經制度的一次紀念活動。冬季辯經法會一般是在饒噶寺舉行,拉薩三大寺都要選派優秀學僧前去饒噶寺學經和辯經一個半月,每天都要在露天舉行辯經法會。在這個特殊的時期,集中學習因明和辯論。按照規定,只有通過這個辯論的學僧,才有資格爭取三大寺考拉然巴格西學位的預選名額。傳統“格西”學位的取得,標誌着僧人顯宗或密宗學業的完成,具備了學者的身份,進入了僧團的上層。取得“拉然巴格西”的,可進入上、下密院研修密宗,並逐級擔任密院堪布,漸次升任甘丹寺夏孜或強孜扎倉堪布,而後等待輪候升任甘丹赤巴。有的高僧因此開啓新的活佛轉世系統。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十分關心藏傳佛教代表人士的培養工作,一批在傳統學經體系中成長起來的代表人士在傳承藏傳佛教、服務信教羣眾、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2015年4月,國家宗教事務局頒佈《藏傳佛教學銜授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對藏傳佛教學銜等級、申請條件、授予程序、實施主體和管理作了詳細規定,並明確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的高級學銜及中級學銜授予權限。《辦法》確立的藏傳佛教學銜授予制度,是藏傳佛教學經體系和學銜制度中的基本制度,對於建立健康有序的學經體系,促進藏傳佛教健康傳承發展,提高宗教院校、特別是藏傳佛教院校管理的水平,培養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具有重要意義。新的學銜制度,是建立在傳統學經制度基礎上的全新的學銜教育與學位晉升體系,有其突出的特點與鮮明的時代特徵。既繼承和保持了辯經(或講經)考試方式、學銜稱謂等傳統特色,同時又融入現代教育的教學組織、教學方式、教學管理和學位體系。新的學銜授予制度,涵蓋藏傳佛教各大教派,面向國內藏傳佛教各寺廟招生,分教派輪流辦班,統一開展學銜教育,公開、公平、透明地進行學銜評審與學銜授予。截至2018年為止,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已培養了14屆共168名拓然巴高級學銜獲得者,涵蓋西藏和四省藏區各大教派。

格魯派基本教義

格魯派的基本教義是宗喀巴奠定的,是屬於大乘中觀應成派。所謂“應成”是印度佛學大師佛護、月稱的一種辯論方式,以邏輯推理的方法應對和批駁論述過程中的過失或錯誤,在這種方法基礎上形成的中觀理論為中觀應成派。宗喀巴大師認為一切正法包含教、證兩種,而一切“教”的正法,又攝在經、律、論三藏之中;一切“證”的正法,又攝在戒、定、慧三學之中。因此提倡三藏不可偏廢,三學必須全學。
宗喀巴從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出發,並將其發展為《菩提道次第廣論》,以此為中心教法,創顯宗修行次第,立“三士道”:從依止善知識及思維暇滿人生之入道前行開始,至念死無常、思惡趣苦、思維業果等基本人天乘(下士道),再經小乘之四諦(中士道),依次第直達大乘菩提心與止觀(上士道)。注重出離心、菩提心和清淨見(空性)。出離心,就是厭離三有,希求涅槃之心,也名“求解脱心”。學佛的人,若沒有真正的出離心,所做的一切功德,只能成為感人天善趣之因,不能成為解脱生死之正因。若以出離心為發起(動機),或為出離心所攝持(掌握),所做不論大小何種功德,就是佈施畜生一把粗糠,或經一日一夜受持一戒,都成為解脱生死的資糧。宗喀巴大師著《密宗道次第廣論》,使密教修持規範化,在哲學理論上,以後期中觀派為主,遵奉緣起性空之説,指導顯密兩教的修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