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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竹
(漢語詞語)
鎖定
格竹釋義
格竹基本解釋
【詞目】:格竹
【拼音】:gé zhú
【解釋】:指明朝王守仁就竹子推究事物原理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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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竹舉例
明·錢德洪《王文成公年譜》:“五年壬子,先生二十一歲,在越。……是年為宋儒格物之學。先生始侍龍山公於京師,遍求考亭遺書讀之,一日思先儒謂‘眾物必有表裏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深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聖賢有分,乃隨世就辭章之學。”
清·魏源《王文成公贊》:“ 朱子格物何曾教人格竹,此亦《語録》之一病。”
格竹守仁格竹
明代大哲學家王守仁一心想成為聖賢,一直篤信朱熹的“格物致知”學説。為了實踐,他曾格了七日七夜的竹子,希望能夠格出竹子之理,但換來的卻是刻骨銘心的失敗,自己更因此而病倒了。從此,王守仁開始改變了自己的看法。
在記載他最重要的哲學思想的《傳習錄》中,王守仁敍述了自己早先格竹子之理這件事:“眾人只説「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説去用!我著實曾用來。初年與錢友同論做聖賢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看。錢子早夜去窮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於三日,便致勞神成疾。當初説他這是精力不足, 某因自去 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勞思致疾,遂相與嘆聖賢是做不得的,無他大力量去格物了。及在夷中三年,頗見得此意思,方知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決然以聖人為人人可到,便自有擔當了。這裏意思,卻要説與諸公知道。”
王守仁通過對格竹子之理失敗的經驗的總結,認為在朱熹的“格物致知”論中,認識的對象是自然的事物,認識的方法是外在的觀察,認識的目的是增進知識。王守仁對朱熹的這種“格物致知”論非常不滿,提出了自己的“致良知”學説。所謂“致良知”,就是説認識的對象應該是自己的心靈,認識的方法應該是向內的自我體驗,並將自己的體驗即心中的天理推廣到外部事物之中。當然,對作為認識的最終目的即提高道德修養和精神境界來説,它們之間沒有原則性的區別。
同時,如果我們將朱熹與王守仁的觀點加以對照分析,就會發現王守仁對朱熹思想的理解是從他自己的意圖出發,並不等於就是朱熹的原意。事實上,從認識對象上講,朱熹自己就講過“炊沙豈能成飯”,並不贊成泛泛觀察自然事物;從認識方法上講,朱熹是格物、致知並提,外在觀察、內在推理並重,並不是只向外格物;從認識目的上講,朱熹是增進知識、提高境界並重,並且希望用增進知識來幫助提高境界,並不是只注重增進知識。
格竹王守仁
王守仁(1472—1529),漢族,浙江餘姚人。字伯安,號陽明子,世稱陽明先生,故又稱王陽明。中國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和軍事家。陸王心學之集大成者,非但精通儒家、佛家、道家,而且能夠統軍征戰,是中國歷史上罕見的全能大儒。封“先儒”,奉祀孔廟東廡第58位。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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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格竹 .在線漢語字典[引用日期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