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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信訪局

鎖定
根據呼倫貝爾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根河市機構改革方案》(呼黨辦發〔2019〕6號),制定本規定。
根河市信訪局(簡稱市信訪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市信訪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呼倫貝爾市委、根河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根河市信訪局
所屬部門
根河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根河市

根河市信訪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關於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負責協調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的信訪工作。
(二)負責辦信工作。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根河市委、政府及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信訪事項的受理和辦理工作。負責來訪羣眾的接待工作。負責網上信訪、信訪熱線電話受理、組織辦理和答覆等工作。
(三)負責信訪督查工作。負責向各地區各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辦理,負責協調督促解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
(四)負責信訪形勢研判工作。負責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黨政領導幹部信訪工作日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信訪工作責任制度落實情況。負責分析信訪形勢,總結經驗做法,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關建議。
(五)負責信訪改革。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承擔根河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檢查根河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七)負責領導根河市黨委、政府聯合接訪中心的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1] 

根河市信訪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文件運轉、信息宣傳、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財務、培訓、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後勤保障、應急管理、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和信訪工作改革任務等。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建議。負責擬訂黨政領導幹部信訪工作日製度並組織實施。開展信訪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根河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綜合業務辦公室(法制、辦信、督查)
負責信訪法制化建設工作,加強信訪法制宣傳。負責協調推進依法逐級走訪、訴訪分離、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律師參與信訪等工作。負責應由市人民政府進行復查信訪事項初審。轉送不屬於根河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複查信訪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催促辦理部門及時出具意見;對複查工作定期總結、研判,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完善政策或者改進工作的建議;對在處理意見和複查工作中失職、瀆職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負責受理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來信。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根河市委、政府及領導同志批辦的來信事項。承辦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信訪局轉送、交辦的來信事項。負責網上信訪投訴受理工作。負責指導信訪諮詢電話工作。轉送、交辦、督辦來信來電事項,統計分析來信來電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指導網絡渠道提出的信訪事項。
負責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和根河市委、政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情況。督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來訪工作。督查督辦複雜疑難信訪事項。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落實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對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行為提出處理建議。指導檢查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違法行為。協調化解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信訪事項。
設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羣團等工作。 [1] 

根河市信訪局人員編制

市信訪局行政編制5名。班子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市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根河市信訪局其他信息

本規定由市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