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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事故

鎖定
核電廠事故工況和嚴重事故兩類狀態的統稱。核電廠狀態分為運行狀態和事故狀態兩大類。事故狀態又分為事故工況(設計基準事故,包括稀有事故和極限事故)和嚴重事故。
中文名
核電廠事故
釋    義
核電廠事故工況和嚴重事故兩類狀態的統稱
設計基準事故 核電廠按確定的設計準則在設計中採取了針對性措施的那些事故工況。
嚴重事故 嚴重性超過事故工況的核電廠狀態,包括造成堆芯嚴重損壞的狀態。
核電廠事件分級 以統一的用語向公眾快速報道核設施安全嚴重性的一種手段。
事故處理 為使核電廠恢復到受控安全狀態並減輕事故後果而採取的一系列階段性行動,其順序如下:①事故序列在發展中但尚未超出核電廠設計基準的階段;②發生嚴重事故,但堆芯尚未損壞的階段;③堆芯損壞後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