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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設施退役
鎖定
- 中文名
- 核設施退役
- 外文名
- decommission of nuclear facilities
- 學 科
- 核地質學
- 釋 義
- 公眾的健康與安全及環境保護
核設施退役退役策略
核設施退役方法有立即拆除、延緩拆除、就地掩埋等方式
[2]
。退役策略的選擇原則較多,選擇過程中需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社會或政治原因、安全原因、經濟因素、場地因素、工藝技術原因等。如:反應堆退役封存適當時間可降低輻照水平,採取延緩拆除較有利。核燃料水冶廠、純化廠、富集廠、元件製造廠等核燃料循環前段工廠及乏燃料後處理廠採取立即拆除較為有利(見圖1、圖2)。鈾礦山、鈾尾礦庫一般採取覆土植被、固壩阻氡等措施。
核設施退役退役技術(工藝)
核設施退役是一門綜合性工程,退役中涉及的技術很多,包括源項調查、去污、拆除解體、廢物管理、輻射檢測、輻射防護、場址清污等
[3]
。
源項調查:在退役實施的前期階段進行,通過對待退役設施及場址中的放射性及有毒有害源項進行分析、監測,收集到足夠多的信息,為退役策略的制定、退役方案的選擇和優化、退役經費和受照劑量的預估、退役廢物的處理處置方案的制定、退役三大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安全分析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提供依據。
去污:是核設施退役十分重要的活動。核設施退役中的去污主要包括機械法、物理法、化學法(包括電化學法)、生物法、熔鍊法等等。核設施退役的去污貫穿於退役的各個階段。
拆除解體:核設施系統、設備和建(構)築物的切割解體和拆卸拆毀是退役施工的主要活動。拆除解體通過通過人工、人工和遙控混合操作、遙控操作的方式進行。
核設施退役歷史
核設施退役在20世紀60年代已經提出,但較多退役項目的出現,則是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大致分為3個階段:
Ⅰ階段:20世紀80~90年代,小型研究堆、原型堆類型的核設施、20世紀40~60年代開始使用的軍用核設施及部分民用放射性污染設施(工廠)開始退役
Ⅱ階段:20世紀90年代至20世紀末,美國希平港堆、日本動力示範堆、德國Nideraichbach等核電站,一下示範性或中間後處理廠開始退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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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羅上庚,張振濤,張華,核設施與輻射設施的退役,中國環節科學出版社,2010,北京.
- 2. 王爾奇,張天祝,徐廣震,曹健,我國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治理現狀,鈾礦冶,Vol32(3),2013.
- 3. Jon Samseth(chair),Anthony Banford,Boroslava Batand jieva-matcalf,etc.Closing and decommissiong Nuclear Power reactors,UNEP Year book,2012.
- 4. AEN NEA,Decommissioning of Nuclear Power facilities, www.nea.fr/html/rwm/wpdd.
- 5. IAEA, Status of the decommissioning of Nuclear facilities around the world,Vienn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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