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株洲市石峯區發展和改革局

鎖定
株洲市石峯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株洲市石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株洲市石峯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物價、“兩型” 社會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三)統籌協調重大建設項目佈局。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申請國家、省、市以及安排區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協調組織轄區項目申報。
(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五)組織落實省、市制定的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對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進行調控和管理;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及服務價格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頒發和管理《收費許可證》、《服務價格登記證》及其年審工作;負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的調查;負責全區市場價格監測和預警工作,對重要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進行動態監控;提供有關價格諮詢服務;負責價格評估和公、檢、法、司等部門涉案物品價格鑑證工作,對價格鑑證機構和價格鑑證人員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工作,維護規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價格舉報的受理與查處,協調價格爭議,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
(六)組織編制全區“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方案和整體規劃;負責全區“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對上聯繫銜接;負責編制全區“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年度工作計劃;指導、協調全區“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的有關工作。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株洲市石峯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根據株石編辦[2010]18號文件精神新增區“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門負責管理轄區內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工作。
(二)取消的職責
根據株石發[2010]12號文件精神原來加掛的區統計局已加掛區政府辦,區發展和改革局不再承擔統計職能。
(三)加強的職責
重點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投資宏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強化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全區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1] 

株洲市石峯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文件資料收發、整理、歸檔,會議組織、接待,有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學習培訓以及車輛調度等後勤服務工作。
(二)發改股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擬定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政策措施;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方案,協調有關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的實施;指導和協調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組織協調全區項目申報及其前期工作,監督管理國債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情況。
(三) 區發展和改革局加掛區物價局牌子。
負責全區價格、收費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登記證》的核發。按照《價格法》、《湖南省價格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轄區商品、服務價格和各類收費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並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價格監測工作、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工作。負責價格公示、價格信息、明碼標價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負責管理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規範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負責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接受委託負責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涉及的扣押、追繳物品及糾紛財物等涉案物品的價格評估、認定、鑑證工作。負責受理轄區內價格舉報、投訴、諮詢工作。
(四)區“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歸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區人民政府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研究、落實“兩型社會”建設政策和措施;組織編制 “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指導協調各專項改革方案的編制和實施,協調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兩型社會”創建各項具體工作。
(五)石峯區物價檢查所更名為石峯區價格監督檢查局。
調整後,區發展和改革局領導和管理的單位有:
1、石峯區價格監督檢查局。
2、石峯區價格認證中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