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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七世

(法蘭西國王)

鎖定
查理七世(忠於職守的)(法語:Charles VII le Victorieux,1403年2月22日—1461年7月22日),法蘭西瓦盧瓦王朝第五位國王(1422年—1461年在位)。是瘋子查理六世和巴伐利亞的伊薩博之子。因為兄長和弟弟均早逝而成為繼承人。 [1] 
1420年簽訂的特魯瓦條約剝奪了他的王位繼承權,轉給英格蘭國王亨利五世。當其父王查理六世死後,英王亨利六世(亨利五世之子)被英國人宣佈為法蘭西國王。查理七世在阿馬尼亞克派的支持下,實際控制着盧瓦爾河以南地區,法蘭西北部完全淪於英國統治之下。 [2] 
1429年聖女貞德在奧爾良一役中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後,查理七世又看到了希望。在貞德的支持下,查理七世於1429年7月17日在歷代卡佩和瓦盧瓦君主加冕之地蘭斯大教堂加冕。然而,在貞德被英格蘭的盟友勃艮第人俘獲後,曾經派兵進攻貞德被俘所在地魯昂。但是由於魯昂做為英國人在法重地,英國人部署了很多兵力,導致對魯昂的進攻沒有取得有效的進展,致使貞德於1431年被處以火刑燒死。她死後25年,良心受責的他以法王身份為貞德立案重審,最終平反。
查理七世進行一系列重大改革,固定税收制度,建立有騎兵和步兵的常備軍(這一政策後來被其子路易十一拋棄)。1435年後,查理七世不再定期召開三級會議。1438年查理七世在布爾日頒佈國事詔書,使法蘭西教會一定程度上服從王室。1439年頒佈建立常備軍的奧爾良法令。1440年,查理七世平息了大貴族的叛亂。查理七世在1453年結束了百年戰爭。
中文名
查理七世
外文名
Charles VII le Victorieux
別    名
勝利者查理
國    籍
法國
出生日期
1403年2月22日
逝世日期
1461年7月22日
職    業
國王
主要成就
固定税收制度,建立有騎兵和步兵的常備軍
取得百年戰爭的勝利
出生地
巴黎
前任者
查理六世
繼任者
路易十一

查理七世人物生平

查理七世王太子時期

查理七世 查理七世
查理七世是瘋子查理六世與巴伐利亞的伊薩博的第十一個孩子。1403年出生於巴黎的王家居所聖波大宅(Hôtel Saint-Pol),出生之時即授予蓬蒂厄伯爵爵位。查理年幼時過着富足安逸的生活,直到1413年,巴黎發生暴動,市民入侵了查理居住的聖波大宅。該年底,查理在盧浮宮瑪麗·德·安茹訂婚,瑪麗是那不勒斯國王路易二世和“四國王后”阿拉貢的約蘭達的女兒。之後查理搬到了安茹居住。1416年,查理被任命為巴黎上尉,開始在宮廷內服務。查理於1417年獲封王儲。身為王儲的查理本可在其父百年之後榮登王位。可上帝並沒有眷顧他,此時的法國正處於內憂外患之中:國內被阿爾馬尼亞派和勃艮第派兩大貴族的權利鬥爭攪得亂成一團;國外還要面對英王亨利五世對法國領土的野心。 [1] 
關於兩派內戰的開始,可以追溯到1407年奧爾良公爵被勃艮第派刺死。阿爾馬尼亞伯爵成為新的領導者,奧爾良派也更名為阿爾馬尼亞派。1415年,英王亨利五世率兵在諾曼底登陸,並在阿金庫爾戰役大敗法軍,佔領法國北部和首都巴黎,勃艮第派與英軍相勾結,在巴黎大量屠殺阿爾馬尼亞派。1418年法國王太子查理隨阿爾馬尼亞派逃到布爾日。1419年,查理分別在布爾日和普瓦捷成立自己的宮廷和議會。同年7月11日,查理和無畏的約翰嘗試和解,並相約在9月10日於蒙特羅會面。會面當日,公爵相信會談將會和平的結束,因此只帶幾名隨扈,結果卻遭到查理的部下刺殺。查理自稱對暗殺計劃一無所知,但也有人認為查理有參與陰謀。這次暗殺事件使阿馬尼亞克派與勃艮第派的和解告吹,給予趁機入侵法蘭西的英王亨利五世更有利的局面。無畏的約翰的兒子好人菲利普事後要求查理為暗殺事件懺悔,但查理未曾迴應。 [1] 
在勃艮第派和王后的影響下,1420年5月24日法王查理六世簽訂了特魯瓦條約:“英國人保有一切征服之地,直到盧瓦爾河;否認了王太子查理的繼承權,以英王亨利五世為嗣和攝政,並把查理六世之女瓦盧瓦的凱瑟琳嫁予亨利為妻。”然而瓦盧瓦王朝的支持者認為查理六世的精神狀況不佳,因此主張條約無效,查理仍是法蘭西王位的正統繼承人。主張條約無效但否認查理正統性的人則認同奧爾良公爵查理為繼承人,然而後者正遭到英格蘭囚禁,沒有實力和英王與查理抗衡。英格蘭此時已征服法蘭西北部地區,包含巴黎,據此成立英法二元君主國。由貝德福德公爵蘭開斯特的約翰於諾曼底攝政。 [1] 
1421年7月,查理正在圍攻沙特爾,聽聞亨利五世將率大軍南下,便趕緊撤離避免損失。查理逃到盧瓦爾河南邊接受阿拉貢的約蘭達的保護,並依據1413年的婚約在1422年4月22日和約蘭達的女兒瑪麗·德·安茹結婚。同年,英王亨利五世與法王查理六世相繼去世,亨利五世年僅一歲的兒子成為英格蘭國王亨利六世,由叔父貝德福德公爵攝政,並在巴黎的聖但尼教堂舉行加冕禮,此時,逃往布爾日的王太子查理也宣佈繼承王位,自稱查理七世。“從此就有了三個法國:一個是英國人的法國,疆界從吉埃內到加萊,包括諾曼底、韋克森、曼恩、皮爾卡迪、香檳、法蘭西島;一個是勃艮第的法國,除勃艮第公爵國之外,包括內韋爾伯爵國、佛蘭德爾和北方的阿圖瓦,不久又包括巴伐利亞的雅克琳讓予的弗里茲和布拉邦特;第三個是太子查理的法國,國土只限於布爾日附近地區。” [1] 

查理七世統治時期

1423年克拉旺戰役與1424年韋納伊戰役的戰敗使阿馬尼亞克派成員聚集到查理身邊,受到查理的寵信,但掌控實權的是岳母阿拉貢的約蘭達。她嘗試與布列塔尼公爵締結同盟,雖然公爵決定保持公國中立,但依舊派其弟里奇蒙伯爵阿蒂爾前來輔佐查理,1425年,查理任命阿蒂爾為法蘭西王室統帥,實際統領法軍。阿蒂爾提拔親信喬治·德·拉特雷穆瓦耶為內務大臣,不料拉特雷穆瓦耶藉機奪權,兩人的衝突引爆宮廷內亂,使原本不穩固的宮廷更加頹廢。 [1] 
1429年初,法蘭西整體的情勢讓查理復國計劃陷入絕望。防禦法國中部最重要的城市奧爾良自1428年10月開始就受到圍攻。英格蘭攝政王貝德福德公爵正率軍進攻巴爾公國,法軍將士士氣低落。此時,在香檳與洛林邊界的村莊棟雷米出現了一名叫貞德的少女自稱上天賜予她神聖任務,要求駐紮沃庫勒爾的指揮官羅伯特·博垂庫爾帶領她到希農和查理見面,並在當年2月23日出發。3月,貞德抵達希農,查理對她進行檢驗後承認她的神聖性。讓她帶領一批能幹的將士(如拉海爾、桑特萊伊)前往解救奧爾良,並在5月8日成功解除圍城,接着又在6月18日的帕提戰役徹底擊敗英軍,戰爭局勢自此逆轉。隨後,貞德陪同查理深入勃艮第領土,查理於7月17日在蘭斯大教堂完成加冕儀式,正式成為法蘭西國王。貞德稍後在1430年5月24日的康白尼之圍遭勃艮第人俘虜,勃艮第將她交給英格蘭人,在英格蘭人掌管的審判中被判決有罪,於1431年5月31日被處以火刑。直到1450年,查理才以法王身份請求教宗為貞德重審,終於在1456年,貞德死後25年為她平反。 [1] 
貞德的死使法蘭西上下逐漸團結。1433年,王室統帥阿蒂爾以縱容約蘭達操弄權力為由,下令囚禁拉特雷穆瓦耶,查理周邊的佞幸也被迪努瓦等能臣取代。1435年,查理與勃艮第公爵好人菲利普簽訂阿拉斯條約和解,在1436年,阿蒂爾隨同查理收復巴黎。自此查理在法蘭西的影響力超越英格蘭。隨着英格蘭在法蘭西的影響力逐漸減弱,查理利用戰局緩和的時期重建國家經濟,進行一系列全方位的重大改革。但查理的多項改革使得貴族的既得利益受損,招致貴族不滿。1440年,以王太子路易為首,波旁公爵夏爾一世、阿朗松公爵讓二世、阿馬尼亞克伯爵讓四世等大貴族於普瓦圖起兵發動布拉格裏叛亂。查理派遣讓·布羅的炮兵團鎮壓叛亂,後來查理赦免了參與叛亂的貴族。 [1] 
1444年,查理終於和英格蘭達成共識,簽訂圖爾條約換取和平,然而條約僅維持五年,兩國便再度開戰。不過改革後的法軍勢如破竹,短短一年間收復諾曼底與阿基坦地區。1453年,英格蘭派出老將約翰·塔爾博特嘗試反攻,在卡斯蒂永戰役中受到讓·布羅的炮火壓制戰死,至此查理收復除加萊以外法蘭西所有領土,百年戰爭宣告由法蘭西取得最終勝利,查理也因此得到“勝利者”的稱號。 [1] 

查理七世為政舉措

(1)查理七世制定税收制度,通過三級會議獲得徵税的永久權(1439年後,查理七世不再召開三級會議,獨攬大權)。“他所規定的三種税一直施行到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一是貨物税;二是鹽税;三是農作物收成和所擁有金銀多寡所抽的税。”
(2)查理七世改革軍隊,取消封地徵兵制和僱傭軍,建立正規軍。“以二十個優選騎兵連組成第一個常備王軍,由國王挑選的連長率領;一支給餉的軍隊骨幹,派駐戍防城市;編整自查理五世時期成立的自發組織即輔助性的自由弓手,置於王室監督和地區指揮官之下,成立炮兵隊。”這樣不僅增強了戰鬥力,也改善了過去在戰爭尾聲中的大肆劫掠行為,以及橫行鄉里、擄人勒贖和攻佔城堡的情況,為戰後重建提供了保障。難怪馬基雅維利認為:“如果查理國王的法規制度得到發展或者堅持下去的話,法國一定是不可戰勝的。”
(3)在文化上促進了印刷術的傳播和發展。1458年查理七世派王室鑄幣師尼古拉·詹森到美因茨學習新的印刷術。雖然他沒有回到法國,卻在威尼斯創建了世界上最知名的印刷廠。他創制的精美絕倫的羅馬活字字體,受到了全歐洲的效仿。
(4)1438年查理七世頒佈布爾日國事詔書:“確定教會議高於教皇;取締向教皇獻納第一年年俸金的制度;規定教會會議十年一次;保持法國教會自由,並同羅馬隔絕。”
(5)1440年查理七世平定了布拉格裏的大貴族叛亂,解除國家不穩定的因子;他重組政府,起用市民充當顧問,設立高等法院(圖盧茲於1443年成立,格勒諾布爾於1456年成立)。
從這我們可以輕易發現查理七世統治前後的不同。也許沒有聖女貞德,就沒有奧爾良保衞戰的勝利,但法國後來的統一強盛,查理七世功不可沒。查理七世統治早期的法國偏安一隅,物質資源並不豐沛,奧爾良是其領地上大城市。“所以查理七世常被敵人諷刺地稱作布爾日王,暗示其領土建立以來的狹小和從未擴張。”面對支離破碎的法國,查理七世若不能建立起有效的統治,也就不能徵收賦税,招募士兵。“國王威信的侷限性不僅表現在臣民的反抗和拒不聽命,而且表現在國王沒有能力在諸侯的采邑裏行使他的法律、委派官吏和財政人員。”在波旁家族勃艮第族眼裏,自稱的查理七世根本不具有合法性,不能稱之為法王。直到1429年7月17日,在貞德的幫助下,查理七世在蘭斯大教堂加冕,他才確立了合法性。“其影響也從南部和東部的朗格多克、多菲,擴大到北部、西部的貝里、圖海納、普瓦圖及安茹的部分地區。”查理七世在1453年結束了百年戰爭,收復了除加來之外英國在法國境內的全部領地。

查理七世社會評價

查理七世綜述

關於查理七世的認識和評價,都基於兩個人。兩個同樣對查理七世給予幫助和支持的人,兩個同樣被查理七世所背棄的人:聖女貞德雅克·科爾尼可羅·馬基亞維利曾堅信:“君主,特別是新君主不能保持所有那些受人尊重的品格,為了保有國家,他常常不得不背信棄義,與友誼、人道和宗教背道而馳。”所以我們應該拋開世俗的眼光。

查理七世關於聖女貞德

貞德的殉難,大多數學者認為查理七世故意對其坐視不救。“如果勃艮第黨能把貞德引渡給英國人,那英政府願支付勃艮第公爵1萬法郎。另外再獎賞逮捕貞德的有功官員6000法郎,親手抓住她的騎士獎800裏弗爾。”關於贖金的具體金額,學界存在分歧。因戰爭等原因造成的經濟動盪,貨幣的貴金屬比例逐漸下降,而生活中大量使用外國的金幣,所以更傾向於一萬金的説法。14世紀英國王室每年正常收入也不過3萬鎊,所以不可否認這是一筆不小的財富。用犧牲換和平。貞德的死是有價值的,她的殉難不僅激起法蘭西強烈的民族感情,也成為和解政策的犧牲品。1435年,查理七世與好人菲利浦簽定阿拉斯和約,在鬥爭了近三十年後,阿爾馬尼亞派擁抱了勃艮第派。1436年,查理七世在勃艮第派的幫助下,輕鬆光復了首都巴黎。

查理七世雅克·科爾

雅克·科爾是比法蘭西國王更有權勢的大商人。他從事多種貿易;開發礦業,投機黃金,裝備航行地中海的船隻;他的商業網從法國到東方和西班牙。雅克·科爾是個成功的商人,查理七世似乎也看到了這一點。“1427年,他獲得在布爾日鑄造王室錢幣的特權;1436年,被任命為鑄幣總監;1439年,成為國王的財政總監;1442年;他進入了參政院,並被封為貴族。”雅克·科爾成為了國王的重臣;不僅因為他恢復了不斷貶值的貨幣;而且其鉅額資本也成為國王征戰的堅固後盾。“從1449年至1450年,雅克為查理七世從英國人手中奪取諾曼底籌措資金;在1450年,他送給法王六萬金幣,作為圍攻瑟堡的費用。”可這些並沒有讓他逃過悲慘的結局,特別是當其在商業上的壟斷地位危及國家的發展,並引起貴族和大商人的普遍不滿,此時的查理七世也不再那麼依靠他了。1451年,雅克·科爾被判處褻瀆君主罪並剝奪了所有財產。
查理七世生不逢時,又無雄才偉略,但他善於抓住一切機會,改變自己和法蘭西的命運。雖然,他無力開疆擴土,卻為法蘭西的強盛打下了基礎。百年戰爭中,查理七世取得了最後的勝利,但他並不被後人傳誦,甚至還備受指摘。但就是這樣一個青年,從王儲到國王,從分裂到統一,促成了法蘭西日後的強大 [2] 

查理七世親屬成員

先王:查理六世(Charles VI)
繼位者:路易十一(Louis XI)
配偶:瑪麗·德·安茹(Marie of Anjou)
家族:瓦盧瓦王朝(House of Valois)
父:法王查理六世
母:巴伐利亞-因格爾施泰德的伊薩博
查理於1422年12月18日與他的第二代堂妹,安茹的瑪麗(瑪麗·德·安茹)締結婚姻關係。他們父方的曾祖父同為法王約翰二世,曾祖母同為約翰二世之王后,波希米亞的博娜。他們共有十四名子女:
·法王路易十一(1423~1483),迎娶薩伏依的夏洛特(Charlotte of Savoy,)為妻,其子女包括法王查理八世(Charles VIII of France)、法蘭西的安妮(Anne of France,)及貝里女公爵讓娜一世(Joan of France, Duchess of Berry)。
·法蘭西的約翰(John of France/Jean de France,1424–1425)
·法蘭西的拉德貢德·德·瓦盧瓦(Radegonde de France,1428–1444),奧地利西吉斯蒙德大公(Sigismund, Archduke of Austria)的未婚妻子。
·瓦盧瓦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Valois/Catherine de France,1428–1446),於1440年與勃艮第公爵大膽的查理(Charles the Bold )結婚。
·瓦盧瓦的約蘭達(Yolande of Valois/Yolande de France,1434–1478),於1452年嫁給薩伏依公爵阿瑪迪烏斯九世(Amadeus IX, Duke of Savoy)。阿瑪迪烏斯九世於1472年去世,約蘭德擔任薩伏依攝政。她有十名子女。
·瓦盧瓦的讓娜(Joan of Valois/Jeanne deFrance,1435–1482),1452年與波旁公爵約翰二世(John II, Duke of Bourbon)結婚,無其他事蹟。
·法蘭西的菲利普(Philip of France/Philippe de France,4 February 1436 – 11 June 1436)
·法蘭西的瑪格麗特(Margaret of France/Marguerite de France,1437–1438)
·法蘭西的瑪麗(Marie of France/Marie de France,7 September 1438 – 14 February 1439)
·瓊安(Joan/Jeanne de France,7 September 1438 – 26 December 1446),無稱號
·法蘭西的瑪麗(Marie of France/Marie de France,1441)死於幼兒期
·瓦盧瓦的瑪格達列娜(Magdalena of Valois/Madeleine de France,1443–1495), 1462年與維亞納王子,伏瓦的加斯頓(Gaston of Foix, Prince of Viana)結婚。
·貝里公爵查理(Charles, Duke of Berry,1446-1472),無繼承人
※ 情婦:
·奧黛特·德·尚德瓦爾(Odette de Champdivers,1390-1424),查理七世之叔父,奧爾良公爵瓦盧瓦的路易及其父查理六世的正式情婦。
·阿涅絲·索雷爾(Agnès Sorel):與查理七世育有三個未經正式承認的女兒。
·安東瓦內特·德·梅格妮拉伊絲(Antoinette de Maignelais),阿涅絲·索雷爾的表妹
參考資料
  • 1.    Vale, M. Charles VII.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 October 1974. ISBN 978-0-520-02787-9
  • 2.    對查理七世的再認識--《科教導刊(中旬刊)》2010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