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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

鎖定
林飛帆,男,台大政治所研究生,鼓吹台獨。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2012年“大選”時,林飛帆為其宜蘭競選總部青年軍,“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及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召集人。是3·18台灣部分團體和學生“反服貿抗爭”事件“太陽花”學運的3學生代表之一與總指揮。
2014年12月12日,被台北地檢署傳喚。2018年3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仍然維持原判,判決黃國昌等22人無罪。 [1] 
2022年8月16日,被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被制裁。
中文名
林飛帆
性    別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台灣省
畢業院校
台灣大學
學    歷
研究生
相關事件
鼓吹台獨,衝擊機關

林飛帆人物言論

林飛帆
林飛帆(2張)
2014年4月24日駐守“立法院”議場的學生代表林飛帆譴責台當局以激烈手段驅趕羣眾。他以“血流成河”形容“行政院”的衝突,還表示,警察毆打抗議學生,馬英九要因“國家暴力”血淋淋展現,負起政治責任。
林飛帆説,在“行政院”的年輕人,都和在“立法院”的夥伴一樣,對台灣有熱切的期待跟愛,這種暴力體制,不應用在這些年輕人身上。林飛帆呼籲,馬應儘快停止這種暴力鎮壓,不要再毆打民眾;而在“行政院”的朋友,在面對“國家暴力”對待的同時,應手勾着手,不要反抗,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才能避免受到傷害。
林飛帆説,希望所有人遵照糾察指揮,不要做越矩的事情,他説,若無法接受指揮中心或決策中心的決議,“如果你覺得‘很不爽’,你可以立即做出行動,但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林飛帆也提醒,“如果有人被捕的話,那就接受逮捕”,因為反抗容易受傷,但若要被問訊,會請律師去。近日,應香港“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庭的邀請,戴耀廷稱,可以借用林飛帆等人的“智慧”,為“佔中”貢獻“更多力量”。林飛帆對此則迴應,若時間許可,他樂意來港分享。陪伴進行接受偵訊。

林飛帆社會活動

在就讀大學期間,曾參與野草莓運動,抗議陳雲林來台;併成立學生社團零貳社。
大學畢業後,進入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就讀,曾任台灣大學研究生學會會長。在擔任研究生學會會長期間,參加反高學費運動,並推動研究生在擔任研究助理時,學校將他們應納入勞保,受勞基法保障。
歷年曾參與反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運動、反對服貿協議運動、反媒體壟斷運動、太陽花學運、反台南鐵路東移等社會運動。
2014年5月18日與陳為廷一起成立島國前進組織。

林飛帆政治主張

太陽花學運,部分學生佔領立法院中 太陽花學運,部分學生佔領立法院中
林飛帆聲稱主張“台灣獨立”。林飛帆不滿20歲時就已在公開場合宣示“信仰台獨”。林飛帆在2014年3月30日指出,台抗議團體將在凱道集結,和全程要以和平、非暴力為最高原則。

林飛帆人物事件

台北地檢署偵辦2014年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運動(“太陽花學運”)期間攻佔台灣“立法院”案,近日密集傳喚多名學運分子,檢方12日下午傳喚學運領袖林飛帆、台灣“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黑色島國青年總召”魏揚等人到案説明。
2014年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審查兩岸服貿協議,在島內引爆“318太陽花”學運,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等多罪起訴要角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但台北地方法院判他們無罪,檢方上訴。2018年3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仍然維持原判,判決黃國昌等22人無罪。 [1] 

林飛帆遭遇制裁

2022年8月16日,中共中央台辦發言人受權宣佈對林飛帆等為列入清單的“台獨”頑固分子實施制裁。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以及採取其它必要的懲戒措施,依法終身追責。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