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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華
鎖定
- 中文名
- 林青華
- 籍 貫
- 福建省福清市
- 身 份
- 福建省福清市蒼霞村村民
林青華案情回顧
當年的案情並不複雜:1996年7月15日凌晨1時許,蒼霞村一户人家遭持槍入室搶劫,兇犯逃離現場時,開槍導致女主人受重傷、其14歲女兒死亡。
司法資料顯示,福清警方發現了室內電視機後部有指紋痕跡,隨後對指紋拍照。緊接着,蒼霞村16歲~40歲男性均被警方提取了指紋,並“逐人過濾”,調查案發當晚去向及平時表現。
林青華也來到村委會接受調查。當年7月22日,他對警察説,案發時,他在福清市三山鎮打工。但警察很快證實他在説謊。次日,林青華在派出所會議室改稱自己在表兄家看錄像、過夜。警察隨即發現這又是一個謊言。
因為案發當晚去向不明,林青華成為重點嫌疑對象。7月24日,林青華被監視居住。
真相似乎水落石出。監視居住4天后,林青華供述自己參與作案,但只是在樓下等着,兇手另有其人。過了1個月,林青華開始承認,自己就是兇手。
然而,在結束監視居住、進入看守所之後,林青華否認作案,並稱案發時自己在福清市的女朋友家過夜。
林青華案件疑點
福州一名律師接受了林青華的委託。他感到奇怪:警方既然已對現場指紋拍照,也提取了眾多村民的指紋,為何沒有一枚指紋被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對此,福建省高院2000年9月曾詢問當年多名公安負責人。一名負責人稱,雖然現場有指紋,但“灰塵多,無法提取”。
“雖然灰塵多,但既然已經對指紋拍了照,就可以用刑偵技術的指紋‘直接照相法’鑑定,這並不難。”林青華的律師表示,“何況,如果沒提取到現場指紋,為何要費功夫收集那麼多村民的指紋?”
對於收集村民指紋的做法,公安負責人的解釋是:“有可能是為了威懾犯罪分子,也有可能是當地治安差,趁此機會收集指紋以待後用。”
林青華的律師對證據的疑問不止這些。他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林青華被認定持來福槍搶劫,供稱槍是向周邊玉塘村一名吳姓男子借的,搶劫後已歸還。吳姓男子則供稱,他的槍是向一名廣東人借的,後來也已歸還,無法聯繫上借槍者。
然而,1999年7月13日,福州中院第一次開庭的前一天,吳姓男子出具證言,否認借槍,並表示此前的供述是“沒有辦法之下屈打成招”。該男子沒有出庭作證。檢方認為不知其是在什麼狀況下出具的這一證言,故此不能將其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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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華人物近況
林青華的律師告訴記者,林青華入獄後,曾有減刑機會,但他拒絕減刑。
2010年10月,福建省高院駁回林青華的申訴。駁回理由與終審判決的認定一致。此後,林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但並沒有獲准啓動再審。
林青華的律師表示,如林青華家屬仍堅持不服判決,可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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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這個案子受到了最高檢的關注。該案多名證人向澎湃新聞表示,2018年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一名女性檢察官曾來到福建,逐一向他們瞭解該案情況,並做了詳細的筆錄。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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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建一名“搶劫殺人兇手”的20年 .中國青年報[引用日期2019-10-26]
- 2. 福建被判死緩男子20年不認罪拒減刑,最高檢正審查其案件 .央視新聞百家號[引用日期20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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