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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時

鎖定
林雨時(1881~1957年),原名景清,字祥雲,號澤人,醫名濟生,閩縣(今閩侯)尚幹鎮人,生於福州。早年考入英華書院,參加反清活動。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赴台追隨林森,後在上海加入“旅滬福建學生會”,回福州設立益聞閲報社。 [1] 
中文名
林雨時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881年
逝世日期
1957年

目錄

林雨時人物經歷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四月,創辦“橋南公益社”,密謀舉義,後作為福建同盟會機關。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六月,創辦福州“閩南救火會”,任會長。後聯合各公益社團設立福州社會辦事處,調解外交糾紛,先後當選為福建去毒總社社長、福州總商會議董、商事公斷處評議員等。同盟會福建支會成立後,雨時參與黨務,任機關報《建言報》社社長兼體育會會長。辛亥廣州起義時留閩,參與籌劃福、廈兩處響應;後組織體育會青年炸彈隊參加福州起義。福州光復後,出任福建軍政府保安會會長,親率商團、警察及消防隊維持治安,閩督授予特等獎狀。孫中山護法廣州,雨時任廣州軍政府特派員。民國8年(1919年),任福建靖國軍總司令部參議、廣州元帥府大本營建設部顧問、福建省長公署特派員、福建禁煙委員會常務委員。民國21年(1932年)11月12日,任國民政府秘書。抗日戰爭爆發,任福建省賑濟會委員、華僑難童教養院院長,後任中央賑濟委員會委員。雨時茹素唸佛,閒暇自習岐黃之術,著有《備用單方秘集》一書(未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以“辛亥革命老人”為名,被聘為福建省文史館館員。 [1] 
參考資料
  • 1.    曹於恩.福州市志 第八冊/第七篇 人物.福州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方誌出版社,2000年12月: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