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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萍

(那曲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鎖定
林萍,女,漢族,1963年11月生,四川富順人,高中學歷,1979年10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那曲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22年1月,據西藏檢察消息,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林萍決定逮捕。 [1]  [3] 
中文名
林萍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富順
出生日期
1963年11月

林萍人物履歷

1979年10月至1980年11月,西藏自治區嘉黎縣電影隊放映員;
1980年11月至1983年1月,西藏自治區軍區總醫院打字員;
1983年1月至1983年4月,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委辦公室辦事員;
1983年4月至1995年5月,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公安處刑警大隊民警;
1995年5月至1998年9月,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公安處刑警大隊副主任科員;
1998年9月至2002年3月,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公安處刑警支隊副政委;
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公安處防暴支隊支隊長;
2005年1月至2005年5月,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公安處紀委副書記;
2005年5月至2011年5月,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那曲分院副檢察長(副縣級);
2011年5月至2014年7月,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那曲分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縣級);
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離崗待退;
2018年12月退休。

林萍人物事件

林萍審查調查

2021年10月,那曲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林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那曲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林萍決定逮捕

2022年1月,林萍涉嫌受賄一案,由那曲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林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進一步辦理中。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