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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華

(中國工程院院士、石油化工專家)

鎖定
林華(1913年6月24日—1997年3月11日),原名顧森,出生於上海市,原籍江蘇無錫,石油化工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 [1] 
林華於1936年從上海光華大學化學系畢業;1940年至1943年擔任延安自然科學院教員、玻璃廠廠長;1943年至1944年擔任陝甘寧軍工局延安玻璃、陶瓷廠工程師;1944年至1945年擔任西北鐵廠廠長;1946年至1956年擔任大連化學廠副廠長,東北財經委員會工礦處幹部,吉林化工區負責人,東北工業部化工局副局長,兼瀋陽化工研究院院長;194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6年至1960年擔任化工部技術司長,兼北京化工研究院院長;1960年至1976年擔任蘭州化學公司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5]  ;1976年至1978年擔任輕工部進口辦公室主任;1978年至1980年擔任國家科委二局局長;1981年至1982年擔任國家計委副主任;1983年至1997年擔任國家計委諮詢組副組長;1994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1997年3月11日在北京逝世 [1] 
林華主要從事石油化工技術的研究和科技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 [1] 
中文名
林華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上海市
出生日期
1913年06月24日
逝世日期
1997年03月11日
畢業院校
上海光華大學
職    業
科研工作者
代表作品
《石油化工技術經濟》
主要成就
1994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
原    籍
江蘇省無錫市
性    別

林華人物生平

林華
林華(2張)
1913年6月24日,林華(原名顧森)出生於上海一個老同盟會會員軍人家庭,原籍江蘇無錫。
1936年,從上海光華大學(現華東師範大學)化學系畢業,畢業論文獲得最優獎,被授予理學士學位,後就職於上海植物油廠。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他隨遷到重慶植物油廠工作。
1940年,經何穆介紹到重慶紅巖村第十八集團軍重慶辦事處工作,更名林華;11月,前往延安,在自然科學院化學系擔任教員。
1941年初,接受了製造玻璃的任務,先後生產出玻璃、耐酸陶瓷、耐火材料等,支援了抗日戰爭。
1943年,在陝甘寧邊區職工代表大會上,受到毛主席、朱總司令的接見。
1945年初,奉調到瓦窯堡籌建西北鐵廠,擔任廠長;10月,離開瓦窯堡到東北。
1946年末,到大連,擔任大連化學廠副廠長。
194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調往哈爾濱東北財經委員會(後改為東北工業部)工礦處工作。
1948年4月,吉林解放,林華擔任吉林化工區負責人;11月初,瀋陽解放後,林華奉命接收瀋陽、錦州等地的化工企業,開始進行更大範圍的恢復生產和改造工作。與此同時,林華根據東北工業部的指示,組織籌建東北化學公司,後定名東北化工局,任副局長。
1949年,根據林華建議,成立了東北化工局研究室和化工設計處。
1950年,對鞍山、本溪、撫順、大連等鋼廠生產的煤焦油綜合利用問題提出規劃設想。
1951年初,作為姚依林團長率領的第一個中國赴蘇貿易代表團成員,參加蘇聯援助中國建設的“156項”的談判,其中有4項建在吉林化工區。
1954年6月—1956年6月,奉派到蘇聯學習,並深入到烏克蘭有機化工廠、氮肥廠,俄羅斯合成橡膠廠等車間、工段以及有關科研機構考察、訪問,調查瞭解工藝技術、企業管理、科研開發等情況。
1956年,擔任化工部技術司司長兼瀋陽化工研究院院長,經常到瀋陽化工研究院主持研究方向的討論和研究計劃的制訂;同年,瀋陽化工研究院有機化工及合成材料部分遷到北京,建立北京化工研究院,林華任化工部技術司司長兼北京化工研究院院長;10月,林華先後到匈牙利、民主德國參加經互會專業會議。
1959年,擔任中蘇化工科技合作代表團團長,赴莫斯科商談合作計劃,參與十二年科技規劃中蘇會談,隨後到羅馬尼亞參觀研究院、所和工廠。
1960年11月,調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工作,先後任合成橡膠廠副廠長、公司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5] 
1962年6月,擔任國家科委組織的石油化工考察團團長,在西歐六國進行4個多月考察,回國後,周恩來總理聽取了他的彙報;11月,作為貿易代表團顧問,到瑞士、意大利再次考察石油化工企業,並商談從聯邦德國等引進石化裝置事宜,後經周總理批准,引進了12套裝置,其中5套石化裝置建在蘭州化學工業公司,使該公司終於改造成中國第一個石油化工基地。
1976年,奉調任輕工業部進口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這批石油化工廠的建設。
1978年,調國家科委二局任局長,負責能源、原材料方面的科技組織工作。在國家科委工作期間,先後4次到美國考察科研工作、塑料建材、鹽湖開發和再生能源開發;到聯邦德國考察釩的提煉、應用以及鈦白粉和鍊銅新技術。每次出國考察回來,林華都結合國情提出建議和工作部署,使外國技術經驗得到應用。
1981年,調任國家計委任副主任,分管原材料工業建設計劃工作。
1982年底,退居二線 [2] 
1994年,當選為首批中國工程院院士 [1] 
1997年3月11日,在北京逝世 [6] 

林華主要成就

林華科研成就

  • 科研綜述
林華在延安創建了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業;組織恢復和發展東北化學工業,制定了吉林化工發展規劃;組建中國第一個石油化工生產基地蘭化公司;組建金山、遼化、天津、長壽等石油化纖廠;組織參與攀枝花、金川、包頭等三大共生礦的開發建設和綜合利用,組織考察西北、西南水電資源 [1] 
  • 學術論著
根據2022年10月中國工程院網站顯示,林華先後發表學術論文數10篇,專著2本 [1] 
  • 科研成果獎勵
根據2022年10月中國工程院網站顯示,林華先後多次獲得國家及省部級獎勵 [1] 
獲獎時間
項目名稱
獎勵名稱
1986年
順丁橡膠、丁烯氧化脱氫制丁二烯
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 [2] 

林華榮譽表彰

時間
榮譽表彰
授予單位
1943年
陝甘寧邊區甲等勞動英雄稱號

1994年
中國工程院院士

林華社會任職

時間
擔任職務
1983年6月—1988年4月
1988年4月—1993年3月

林華人物評價

林華是中國石油化工技術開拓者之一,他對軍工作出很大貢獻 [1] (中國工程院評)
林華是中國石油化工工業的奠基者,他把自己一生都獻給他熱愛的祖國和人民,獻給他眷戀的中國石油化工事業 [6]  (何華在圖書《共和國長子》中撰文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