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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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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司法局是林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林芝市司法局
所屬部門
林芝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林芝市

林芝市司法局機構簡介

林芝市司法局的前身是林芝行署司法科,成立於1988年。1992年更名為司法局(科級建制), 1993年升格為
林芝地區司法處, 2015年隨林芝撤地設市更名為林芝市司法局,全市六縣一區均設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
林芝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全局共有在編幹部職工39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治處、基層科、法宣科、社區矯正管理支隊、公證律師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8個相關職能科室。 [1] 

林芝市司法局工作職能

1.編制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研究制定我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指導林芝市人民調解工作。
4.負責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5.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6.負責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並提出實施辦法。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尤其是特殊人羣管控工作。
8.指導管理司法助理員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9.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法律知識教育,組織司法行政幹部培訓。 [1] 

林芝市司法局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2]  [4] 

林芝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旺傑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