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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紀東

(台灣前“司法院”大法官)

鎖定
林紀東(1915-1990 [2]  )當代台灣憲法學家,行政法學家。又名福、思超,林燕愉孫,林則徐玄孫。 [2]  福建福州人。北平朝陽大學法學士、日本明治大學研究院研究人員,曾任國立政治大學、中央大學、台灣大學、暨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委員、“司法行政部刑法修正委員會”委員兼召集人、大法官。著作有《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行政論》《法新論》《刑事政策學》《法學通論》等 [1] 
中文名
林紀東
出生日期
1915年1月25日
逝世日期
1990年6月26日

林紀東人物生平

林紀東,林則徐五世孫,1915年生於福州。1930年進入北平朝陽大學法學系。 [3]  後留學日本,專攻行政法,民國25年(1936)回國,任中央政法大學講師、教授。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大東書局副編輯,並於政法大學、暨南大學授課。1949年,執教於台灣大學;1958年,任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兼任台灣大學、政法大學教授,並在中央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授課,編著出版法學論著20多種。 [2] 
終其一生,教育後進傳道授業解惑,著書釋法研機窮理創新,為學不厭,守正不阿,1990年積勞病逝於台北,曾被授褒揚令。 [3] 

林紀東親屬成員

配餘碧茵。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