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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

鎖定
林特(公元951~公元1023),福建寧德人,宋真宗時期任三司使,長期掌管天下財賦,精敏擅吏職。逝世後追封尚書左僕射,孫女為宋神宗的妃子。
本    名
林特
士奇
所處時代
宋代
民族族羣
出生地
福建順昌
出生日期
951年
逝世日期
1023年
主要作品
《祥符會計錄》30卷 《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官慶賜總例》36卷
籍    貫
福建寧德

林特人物簡介

林特(公元951~1023),字士奇,約生於後周廣順元年(951年),福建寧德人,生於福建順昌。祖父林揆(福建霞浦長溪人)仕閩,於後唐長興四年(公元933年)任順昌縣令,故定居順昌。父林延安、子林洙遷居福建寧德南埕。
自幼聰明好學,10歲時,攜帶自寫的文章進謁南唐國主李璟。李璟奇之,命作賦,頃刻而成。因而被授為蘭台校書郎。
北宋開寶八年(975年),南唐亡,林特歸宋,宋太宗任為長葛(今河南省長葛縣)縣尉。又先後改任遂州(今四川遂寧縣)錄事參軍、大理寺丞和隴州(今陝西隴縣)通判等職。端拱元年(988年),經宰相呂蒙正推薦,任三司户部勾院通判。
鹹平年間(998~1003年),度支使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林特經過調查認為,制置青白鹽對朝廷與百姓不利,上書請恢復舊鹽商販。所奏合旨,被升為禮部員外郎。後又任户部副使、鹽鐵副使。
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北征,命林特為同知留司三司公事。真宗謁陵,林特為行在三司副使,奉命參與制定新茶法,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税收入百餘萬,被升為禮部郎中。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封禪泰山,三年,祭祀汾陰,林特均為行在三司副使。後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七年,為行在三司使。
乙未,以三司使林特為户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
兗州景靈宮,太極觀成,遷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天禧四年(1020年),升任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太子賓客林特上表請求皇太子趙禎在羣臣拜謁時不必回禮,真宗下詔不許。後改太子詹事。
當時,宰相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林特巴結丁謂,每見必拜,一日三見亦三拜之,故得丁謂善待。
宋真宗不豫,丁謂欲提拔林特為樞密副使,李迪不贊同。二人殿前爭執後皆被罷相。
乾興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林特被任為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後丁謂被貶官,林特也被貶為許州(今河南許葛)知州。後又奉詔還朝,任户部尚書知通進銀台司,判尚書都省,勾當三班院。不久病逝,贈尚書左僕射,後又贈太尉 [1] 

林特時人評價

特善承上接下,每見修宮使丁謂,必拜,一旦三見,必三拜之。與吏卒語,欨欨惟恐傷人,人皆喜之。
與吏卒語,皆煦煦撫慰之,由是人皆樂為盡力,事無不齊集。精力過人,常通夕坐而假寢,未嘗解衣就枕。 [2] 
林特精敏善吏職,身體素羸弱,但未曾一日告假,據案終日不倦,因而深得真宗寵信。真宗經常詢以朝廷大事,林特藉機中傷同僚,使同僚懼怕。因“天性邪險,善附會”,與朝官丁謂、王欽若、陳彭年、劉承珪等5人被稱為“五鬼”。 [1] 

林特文學著作

著有《祥符會計錄》30卷,《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官慶賜總例》36卷, [1]  《茶法條貫並課利總數二十三策》,《三司新編敕》30卷。

林特史料記載

林特字士奇。祖揆,仕閩為南劍州順昌令,因家順昌。特少穎悟,十歲,謁江南李景,獻所為文,景奇之,命作賦,有頃而成,授蘭台校書郎。江南平,偽官皆入見,特袖文以進。太宗以為長葛尉,改遂州錄事參軍。代還,命中書引對,授大理寺丞、通判隴州,有治狀。田重進鎮永興,太宗以重進武人,選特與楊覃併為通判,人賜白金二百兩,給實奉。會出兵五路討李繼遷,督所部轉芻粟,先期以辦。呂蒙正闢通判西京留守事。蒙正入相,薦之,入判三司户部勾院。
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真宗選特與知永興軍張詠同商利害,所奏合旨。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為户部副使,詔赴內朝。三司副使預內朝,自特始。徙鹽鐵副使。
真宗北征,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遷司封員外郎。車駕謁陵,為行在三司副使,詔與劉承珪、李溥比較江淮茶法。因裁定新制,歲增課百餘萬,特遷祠部郎中。封泰山,祀汾陰,皆為行在三司副使。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將祀太清宮,遣特儲供具,為行在三司使。禮成,進給事中,為修景靈宮副使兼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昭應宮成,遷尚書工部侍郎,真拜三司使。樞密使寇準言特奸邪,又數與爭事,帝為出準,特在職如故。乙未,以三司使林特為户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太常少卿馬元方為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事。帝以特久任三司,高年勤瘁,特置此職,班在翰林學士之上,優其月給以寵之。帝數訪以朝廷大事,特因有所中傷,人以此憚焉。兗州宮觀成,遷吏部侍郎。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太子賓客林特請皇太子不答拜,詔不許。
真宗既疾甚,殆不復知事,李迪、丁謂同作相。內侍雷允恭者,嬖臣也,自劉後以下,皆畏事之,謂之進用,皆允恭之力。嘗傳宣中書,欲以林特為樞密副使,迪不可,曰:“除兩府,須面奉聖旨。”翌日爭之上前,聲色俱厲。謂辭屈,俯首鞠躬而已。謂既退,迪獨留納札子,上皆不能省記,而二相皆以郡罷。
時天下完富,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計,使幹財利佐之。然特亦天性邪險,善附會,故謂始終善特,當時與陳彭年等號“五鬼”,語在《王欽若傳》。

林特家族成員

子濰、洙。濰亦有吏能,歷官至三司鹽鐵副使,以秘書監致仕。英宗即位,加太子賓客,卒。
洙,官至司農卿、知壽州,臨事苛急,鼓角將夜入州廨,拔堂檻鐵鈎擊殺之。
林賢妃,宋神宗妃。三司使特之孫,司農卿洙之女。幼選入宮,既長,遂得幸,封永嘉郡君,升美人。生燕王俁、越王偲、邢國公主,進婕妤。元祐五年薨。詔用一品禮葬,贈貴儀,又贈賢妃。
參考資料
  • 1.    林 特  .福建省情資料庫
  • 2.    司馬光.《涑水記聞》:中華書局,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