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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準

(原華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幹事、內務部副科長)

鎖定
林準(1927-1996)原名林彬官,長樂人。1940年畢業於長樂吳航中心小學,1941年考入福建省立福州中學。在中學時期,他就接受了進步思想,積極參加黨的地下活動和進步學生運動。1948年就讀於北平輔仁大學,同年11月秘密奔赴冀中解放區,投身革命,進入華北人民大學學習。1949年1月被選派到華北人民政府民政部任幹事。新中國成立後,林準在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工作,曾任科員、副科長、團總支副書記、部長秘書等職。
中文名
林準
國    籍
中國
籍    貫
福建長樂
畢業院校
華北人民大學
195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9年4月,林準奉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江華的秘書,研究室研究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研究室主任等職。1982年5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1988年12月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1991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全國政協第七屆、第八屆委員會委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