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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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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枅,生於建炎庚戌年(公元1130年),卒於紹熙三年(公元1192年) [1]  ,字子方,少年時即勤勉好學,性情豪爽而胸懷壯志,慨然以大丈夫自期。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登進士第,授福州閩縣主簿,後轉福清縣丞。因奏陳朝政切中時弊,宋孝宗嘉勉其“盡忠實”,除秘書省正字,參與編修《中興會要》,遷校書郎。補外任信州(今江西上饒)太守,任上關心民瘼,力主罷徵物力錢(即各種雜捐苛税),並以公帑代輸物力錢,民感其德,秩滿離任就道時,數千郡民高舉“戀德”旗送其出境。轉任廣東轉運判官。後移使江西,任上大力推行救荒惠政,救災恤患,不遺餘力,為瘟疫死亡者、士大夫貧困無力治喪者營冢埋葬。朝廷以“風力之士”繼授泉州太守,召除直秘閣,福建路轉運判官,申請豁免汀州額外税負,減放寧化、泰寧二縣苗米。宋光宗即位,詔拜吏部郎中,不久除直煥章閣、江東轉運副使,改知慶元府。又以直徽猷閣知福州,一如既往勤於公事,主持修築月城四千丈。年六十二,卒於福州任上,歸葬莆田華巖寺後。林枅為人剛方廉介,居官惜民財,寬民力。史稱其“持節分閫(任京外要職),所至有聲”,“吏畏民懷,為當世所稱道”。有《林枅詩文集》二十卷存世。
本    名
林枅
子方
所處時代
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福建莆田
出生日期
1130年
逝世日期
1192年

林枅個人簡介

“畢竟西湖六月中,風光不與四時同。接天蓮葉無窮碧,映日荷花別樣紅。”這是一首至今萬口傳頌的詠西湖荷花七絕詩,詩題為《曉出淨慈寺送林子方》。詩的作者楊萬里,字廷秀,號誠齋,吉州吉水(今江西省吉水縣)人。歷任太常博士、寶謨閣直學士等職,南宋傑出詩人,與陸游、范成大、尤袤齊名,被後人推為“南宋四大家”。楊萬里在詩歌創作上自成一家,創造了新奇幽默的“誠齋體”,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詩風。
這首詩寫詩人清晨步出淨慈寺,送別友人林子方到福建去做轉運判官,看見西湖的十里荷花,觸景生情,通過對西湖美景的讚美,曲折地表達對友人深情的眷戀。詩人用一“碧”一“紅”突出了蓮葉和荷花給人的視覺帶來的強烈的衝擊力,蓮葉無邊無際彷彿與天宇相接,氣象宏大,既寫出蓮葉之無際,又渲染了天地之壯闊,具有極其豐富的空間造型感。“映日”與“荷花”相襯,又使整幅畫面絢爛生動。全詩明白曉暢,過人之處就在於先寫感受,再敍實景,從而造成一種先虛後實的效果,讀過之後,確實能感受到六月西湖“不與四時同”的美麗風光。楊萬里這首西湖詠荷詩,華美中見壯闊,明快中見豪放,直至今日,仍膾炙人口,長期以來被作為古詩名篇選入小學語文課本。
楊萬里在詩題中提到的這位友人林子方究竟何許人也?歷來注家語焉不詳,筆者也一直不求甚解。最近見莆田闕下林氏族裔重修甘露林陵園倡議書,方知林子方即南宋名臣莆田人林枅(音jī,莆仙方言讀如“街”)。經查莆田縣舊志及闕下林氏族譜,可知林枅系莆田烏石山(即東巖山)下義門(今拱辰儀門)“孝子公”林攢之九世孫。枅之父林孝澤,宋宣和間進士,歷知南康軍,提舉廣東市舶,除轉運判官,知漳州,除直秘閣。林孝澤是宋代著名廉吏,夜裏私室讀書,竟囑咐家人不用官燭,其清介特甚。年八十餘卒,詩人楊萬里為其撰寫墓誌銘。
林枅字子方,少年時即勤勉好學,性情豪爽而胸懷壯志,慨然以大丈夫自期。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登進士第,授福州閩縣主簿,後轉福清縣丞。因奏陳朝政切中時弊,宋孝宗嘉勉其“盡忠實”,除秘書省正字,參與編修《中興會要》,遷校書郎。補外任信州(今江西上饒)太守,任上關心民瘼,力主罷徵物力錢(即各種雜捐苛税),並以公帑代輸物力錢,民感其德,秩滿離任就道時,數千郡民高舉“戀德”旗送其出境。轉任廣東轉運判官。後移使江西,任上大力推行救荒惠政,救災恤患,不遺餘力,為瘟疫死亡者、士大夫貧困無力治喪者營冢埋葬。朝廷以“風力之士”繼授泉州太守,召除直秘閣,福建路轉運判官,申請豁免汀州額外税負,減放寧化、泰寧二縣苗米。宋光宗即位,詔拜吏部郎中,不久除直煥章閣、江東轉運副使,改知慶元府。又以直徽猷閣知福州,一如既往勤於公事,主持修築月城四千丈。年六十二,卒於福州任上,歸葬莆田華巖寺後。林枅為人剛方廉介,居官惜民財,寬民力。史稱其“持節分閫(任京外要職),所至有聲”,“吏畏民懷,為當世所稱道”。有《林枅詩文集》二十卷存世。
後來林枅第三子林應之自義門遷陽城(今新度鎮洋城村),這一闕下支系稱“陽城房”,其裔孫奉林枅為始遷開基祖,陽城大宗祠及孝子祠均立像奉祀,世代謁祭紀念。 [2] 

林枅人物評價

《直徽猷閣知福州林公墓誌銘》(1)
朝奉大夫新權知漳州軍州兼內勸農使借紫陳宓(2)撰
我宋有天下,遴選藩侯,謨訓(3)具在。孝宗皇帝(4)尤所加意,乾道、淳熙間,循吏輩出,莆郡亦有人焉,如龔公茂良(5)之治洪,王公悦(6)、劉公夙(7)之治衢,皆為世所稱道。厥後卓然有守,剛方而吏畏,仁慈而民愛,廉介而士服,所居而化去、而人思之,沒而愈久不忘,則故閩帥林公其人也。
公諱枅,字子方,興化軍莆田人。九世祖攢(8)以孝行聞,唐正元間(9),旌表門閭,世稱闕下林家。曾祖傅(10),不仕。祖選(11),故承議郎,贈中大夫。父孝澤(12),故朝請郎、直秘閣,贈正議大夫。公中紹興二十一年(13)進士第,主福州閩縣簿,丁內艱(14)。分教常德府,轉福清縣丞,改宣教郎。以父年老丐祠歸養(15)。乾道五年(16),用宰相薦召赴行在(17),不忍離膝下,父勉,使行在道,丁外艱(18),哀毀骨立,終喪不御酒肉,不居內。服闋(19),再召對,上諭宰執(20)曰:“林某盡忠實”。除秘書省正字,遷檢書郎(21),出知信州,提舉廣東常平茶鹽,就為轉運判官,移漕江西,知泉州。召未至,得旨:林某屢更事任,具著勤勞,除直秘閣(22)、福建路轉運判官。光宗(23)即位,召拜吏部郎中,除直煥章閣、江東轉運副使、知明州(24),進直徽猷閣、知福州。卒於官,享年六十有三(25)。
初入對,言:陛下慨然有意唐太宗之治,而治效與貞觀(26)若不相似 ,然所用大臣有如房玄齡(27)、魏徵(28)者乎?太宗相玄齡二十三年,相魏徵十有五年,陛下誠得如二臣者而用之,能如是之久乎?夫持祿固寵之臣似無過,而緩急無所用,骨鯁戇直(29)之臣似無用,而大節非人之所能及。願陛下接之以禮,厲之以義,平居有以養其心,臨事可以盡其力。又曰:兵強財豐未足恃,所足恃者人心而已。得人心之實,修德而已。修德之實,內焉立誠以修身事親,外焉推誠以下賢惠民是也。
知信州,陛辭曰:陛下嘗詔輔臣,朝廷行事,是非惟有公議,若士大夫言清議者,不宜有此語。臣謂公議雲者,人心所同,清議雲者,理義所在,二者同實而異名。清議者,忠臣節士之所慕,權幸讒諂之所憚,陛下又何惡焉?又曰:陛下優崇武人,意之所向,容有偏焉。唐末藩鎮流毒宇宙(30),州縣武幹,皆其私人。太祖(31)用文臣,銷藩鎮,以縣尉易鎮員。真宗(32)初置武臣同提點刑獄,不使專也,嘉佑(33)罷之。又祖宗之法不用武人為大帥,必命文人為經略以捻制之,劉摯(34)以為用意深遠。今武憲無副貳之名,又自內郡之守、百里之宰,皆用武臣參之。陛下之意猶以為未足也,方面專制又將以付之,長此不已,何異唐之季世其為郎也。言漢宣帝徵霍氏(35),自親政,舊臣張安世(36)皆日懍焉,而洪恭、石顯(37)親近用事。魏明帝(38)沉毅好斷,政自己出,而內倚孫資(39)、劉毅(40),宰制時政,公卿大臣不與接者,辛毗(41)一人而已。朝無直臣,司馬懿(42)之勢遂成,可不為今日戒。
信州兵驕,公始至,裁以法。物力擾民,曰:“此手實遺法也”。以官錢代輸。使廣東,減鈔鹽額,除增收錢。大奚山外寨以捕鹽為名,殺略商人,守帥諱其事。公以實聞於朝,移鞠憲司,卒得其情。使江西,諸邑以科罰充無名之賦,一歲十萬緡(43)。公歲助以漕司三萬六千緡,減免贛之支邑三萬緡有奇,於是一路無科罰。先是豫章大疫,死者多不克葬,公瘞浮柩二阡,為冢六百九,骨函五百一十三,士大夫家貧不能自窆(44),賴公以窆者又三百柩,以其法推行之十郡。泉州有飢,公舉荒政,閣租賦,禁預借關外雜税歲三千緡。豪民買樸於官而漁利數倍,州舊置坊鬻鹽,民苦科配,公悉罷之。使福建、江東,汀州總經制錢,寧化、泰寧苗米,廣德、建平和買,皆多取奏鐫其額。宣城令張宗穎倚勢為虐,守曲庇之,守親王也,故言者莫敢問,公劾奏無所避。知福州,簡訟寬賦。始侍郎馬公、丞相趙公欲甓城不果,公遂成之,周環四千丈,竣事而民不知。
公孝廉剛直出於天性,恭儉好禮,正身率下,無慢色戲言,官僚畏憚,不敢為非。然平生劾吏,自張宗穎外,他未嘗輕有按舉。少時植立,為丞時以執事白府,袖書辨是非,帥以威拆之,莫能奪,至裂其書於地,公徐取之以進,如是再三,帥卒悔悟。未嘗假人顏色為謟語以媚上。晚在四明,太師史公浩(45)年八十餘,被召將行,謁公,冀公有禱,入為天子言也,公寒暄外無他語。太師曰:“某荷上恩,老不能行,奈何?”公曰:“此在太師耳。”客有竊聽於屏後者,愕然其質直如此。凡所歷官,世莫不以為楷式,廷臣常奉詔舉諫官,御史皆以公為稱首。雖未及用,而功德所被,幾半天下,使得行其言於朝,汲直何以加諸?
夫人黃氏,考功郎官公度(46)之女。[子男五人,女四人,尚幼。](47)【男七人:長成之,儒林郎廣州判官;次千之,承議郎知欽州;次應之,從政郎惠州司理;次説之,知惠州歸善縣;次尚之,機宜不仕,皆已卒;次及之,承事郎漳州龍溪縣;次方之,晉安教諭。女一人,適故奉議郎傅裒。孫男六人,皆習進士業。孫女五人,進士蔡穉文、劉克己、將仕郎鄭謙、從事郎左繩其婿也。曾孫男十一人,曾孫女四人,尚幼。】公之卒三十餘年矣,故吏部郎中鄭公肇之(48)已狀公行,獨墓隧之碑未立,孤及之(49)猥以屬某,曰:諸老凋謝,子之先人於我先君有舊,子侍側,通知二家志,盍書之。辭不獲命,於是犯不韙而為之銘。銘曰:
惟孝與廉,百行之基。大者既立,功業從之。
公之九世,祖以孝旌。暨公父子,清白是承。
行修於家,化被於國。玉雪其操,潛革貪墨。
立朝不久,言未盡酬。麾節所至,民瘼則廖。
古人有言,遺直遺愛。公實兼之,百世如在。
宋嘉定十七年甲申七月下瀚二日承事郎知漳州龍溪縣賜緋魚袋男及子立石
本文錄自陳宓《復齋集》卷二一,並參考清康熙《莆闕下林氏族譜》中收錄的本文。
註釋:
(1)陳宓《復齋集》文集中題為《直徽猷閣知福州林公墓誌銘》,《莆闕下林氏族譜》中該文題為《宋朝請大夫直徽猷閣知福州主管福建路安撫司事賜紫金魚袋贈中大夫林公神道碑》並帶“朝奉大夫新權知漳州軍州兼內勸農使金紫陳宓撰”“宋嘉定十七年甲申七月下瀚二日承事郎知漳州龍溪縣賜緋魚袋男及子立石”落款
(2)陳宓:(1171年-1226年),字師復,南宋丞相陳俊卿之子,莆田人。少登朱熹之門,長從黃幹遊,以父任歷泉州南安鹽税。嘉定七年,(1214)入監進奏院,慷慨盡言。遷軍器監簿,又言三事,謂:“人主之德貴乎明,大臣之心貴乎公,台諫之言貴乎直。”擢太府少卿,不拜。出知南康軍,改南劍州,俱有惠政。後以直秘閣,主管崇喜觀,致仕。著有論語注義問答、春秋三傳鈔、續通鑑綱目、唐史贅疣等稿數十卷,均《宋史本傳》藏於家。《宋史卷四百八列傳第一百六十七》有傳。現存闕下孝子公林欑墓碑“唐孝友林先生之墓”為陳宓手書。
(3)謨訓mó xùn亦作“謩訓”,謀略和訓誨。
(4)宋孝宗趙昚(shèn) (1127—1194年), 宋太祖七世孫,南宋第二位皇帝(1162—1189年在位),是南宋最有作為的皇帝。在位27年,淳熙十六年(1189年)遜位,宋光宗趙惇繼位。在位期間,平反了岳飛冤案,起用主戰派人士,鋭意收復中原;在內政上,加強集權,積極整頓吏治,裁汰冗官,懲治貪污,重視農業生產,百姓生活安康,史稱“乾淳之治”。
(5)龔茂良:字實之,莆田龔屯人,後遷居城關義井街和美巷,宋紹興八年(1138)登進士第。初授南安縣主簿、邵武司法,又調泉州觀察推官。以廉勤稱,賑濟災民,為民稱頌。宋淳熙元年(1174)拜參知政事,葉衡罷相,茂良以首參代行宰相職。因其主抗金,對核奸賑災尤力。與蔡襄、陳俊卿、方信孺稱為“莆田四賢”。《宋史卷三百八十五列傳第一百四十四》有傳。
(6)王悦:字習之,生卒年不詳,莆田人,宋紹興十二年(1142)進士。歷吏部員外出知衡州,贈直龍圖閣。著《五經質疑》、《春秋解》。
(7)劉夙:字賓之。莆田城內後塘人,宋紹興二十一年(1151)與林枅同榜進士。初授吉州司户,歷建州,臨安教授。隆興元年(1163)以秘書省正字遷樞密院編修官。後遷著作佐郎。再改知温州。著《春秋講義》一卷、《史記正誤》二卷、《<漢書>注》、《續博古編》、《劉著作奏議》一卷。
(8)攢:應為林欑,唐貞元初,仕為福唐尉。母年老,未及迎而病,欑聞,棄官還。母亡,自埏甓作冢,廬其右,有“白烏來翔,甘露三降”之瑞。唐德宗為敦勸孝道詔立二闕,又旌表其閭,蠲徭役,世人稱其為孝子公,裏為孝義裏,所居地為義門,時號“闕下林家”。
(9)正元:應為貞元,唐德宗李適年號,即公元785—805年。
(10)傳:字夢卿,質公三子,闕下烏石三房祖,生叔平、瑜(鄉貢進士)、琦、王赤、選、逵、逸七子。
(11)選:字仲舉,傳公五子,累封承議郎,贈右中大夫。生孝源、孝淵(宋崇寧五年進士)、孝清、孝澤(宋宣和六年進士)四子。
(12)孝澤:欑八世孫,宣和六年(1124)進士。提舉廣東市舶,有番婦持珍寶以獻,為子求官,孝澤曰:“我為使者,豈可以一賈婦而使朝廷廢二百年互市成法?”上書力爭,固持不遣。就除轉運判官,郡縣解印綬者數十人。改知漳州,清介特甚,至不用官燭於私室。再除廣東提刑、福建轉運副使,加直秘閣,,贈正議大夫,方誌有傳。楊萬里作《林運使墓誌銘》
(13)紹興二十一年:南宋高宗趙構年號,即公元1151年,公為趙逵榜進士。
(14)內艱:古代稱遭母喪為內艱。
(15)丐祠歸養:宋朝祠祿官制度,大臣罷職,令管理道教宮觀,以示優禮,無職事,但借名食俸,謂之“祠祿”。
(16) 乾道五年:1169年。乾道,為南宋皇帝宋孝宗趙昚的第二個年號, 1165-1173年共計9年。
(17)行在:也稱行在所,指天子所在的地方。
(18)丁外艱:同"丁父憂"。舊指父喪或承重祖父之喪。丁憂----原指遇到父母喪事。後多專指官員居喪。古代,父母死後,子女按禮須持喪三年,其間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預吉慶之典,任官者並須離職,稱“丁憂”。
(19)服闋 :守喪期滿除服。
(20)宰執:宰相與執政簡稱,副宰相“參知政事”與樞密院的首腦稱為“執政”。宋先後以同平章事,尚書左右僕射,左右丞相為宰相,以參知政事,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樞密使、樞密副使、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為執政,合稱宰執。
(21)檢書郎:疑為“校書郎”之誤。
(22)除直秘閣:原作“直除秘閣”,據文意修正。
(23)光宗:趙惇(1147—1200年),廟號光宗,南宋第三位皇帝(1190—1194年在位),在位5年。
(24)明州:今寧波。
(25)享年六十有三:據【辛棄疾生平大事記】所載林枅於1192年9月去世,由此可推其或生於1129年。享年六十有三若是虛歲稱,應生於1130年。
(26)貞觀:(627—649年)唐太宗李世民的年號,共23年。李世民是中國史上著名的明君,為帝之後,積極聽取羣臣的意見,以文治天下,並開疆拓土,使百姓能夠休養生息,終於使得社會出現了國泰民安的局面,開創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
(27)房玄齡:名喬,字玄齡,以字行於世,齊州臨淄人,唐朝初年名相。因房玄齡善謀,而杜如晦處事果斷,因此人稱“房謀杜斷”。後世以他和杜如晦為良相的典範,合稱“房、杜”。
(28)魏徵:字玄成。漢族,河北邯鄲人,唐朝政治家。曾任諫議大夫、左光祿大夫,封鄭國公,益文貞,為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以直諫敢言著稱,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
(29)骨鯁戇直:耿直,剛正。
(30)唐末藩鎮流毒宇宙: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時期,為防止周邊各族的進犯,大量擴充防戍軍鎮,後導致安史之亂爆發。為了抵禦叛軍進攻,軍鎮制度擴展到了內地,於是各地出現不少節度使,防禦使,團練使等大小軍鎮,出現中央集權削弱、藩鎮強大、互相爭戰的局面。
(31)太祖:指宋太祖趙匡胤,本為後周大將,後陳橋兵變被擁立為帝,統一中國,建立宋朝,公元960—976年在位。
(32)真宗:指宋真宗趙恆,宋朝第三位皇帝, 997-1022年在位二十五年。在位期間與遼成澶淵之盟。
(33)嘉佑:即宋仁宗年號, 1056—1063年。
(34)劉摯:( 1030—1098年),字莘老,北宋永靜東光人。嘉祐四年中進士甲科,官至尚書右僕射,與尚書左僕射呂大防同時執政,後來與呂大防發生矛盾,劉摯被罷相。劉摯一生剛直不阿,正氣森嚴,能力出眾,政績卓越。宋哲宗死後,韓忠彥為右丞相,為劉摯翻案,並給予“忠肅”稱號,後被追贈為“元祐忠賢”。劉摯平生酷愛學習,治學嚴謹,才華橫溢,他撰寫的《忠肅集》曾被後人廣為流傳。
(35)漢宣帝劉詢,漢武帝劉徹曾孫,西漢第十位皇帝,前74年—前49年在位。宣帝在位期間,全國政治清明、社會和諧、經濟繁榮、“吏稱其職,民安其業”,史稱“宣帝中興”。但其大臣霍光在宣帝即位初年掌國政大權,其逝後子孫仍握大權,依仗權勢越加專橫跋扈、奢靡越制,後霍氏集團被宣帝剷除,奪回皇權。
(36)張安世: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人,張湯之子,字子孺。性謹慎,以父蔭任為郎。漢武帝時,因其記憶力強,擢為尚書令,遷光祿大夫。漢昭帝即位,拜右將軍,以輔佐有功,封富平侯。昭帝死後,他與大將軍霍光謀立宣帝有功,拜為大司馬,集軍政大權於一身,以為官廉潔著稱。
(37)石顯:漢宣帝及漢元帝時的宦官。先後出任中黃門、中書僕射、中書令及長信中太僕等職位。元帝沉溺聲色,疏於政事,朝中由石顯把持,他先後迫害蕭望之、張猛、京房、陳鹹等人。元帝死後漢成帝繼位,石顯被人上書揭發惡行,被貶回原藉,病死途中。
(38)魏明帝:曹魏烈祖明皇帝曹叡,字元仲,史稱魏明帝,三國時期曹魏的第二位皇帝,公元226-239年在位。曹丕去世後曹叡繼位為帝,指揮曹真、司馬懿等人成功防禦了吳、蜀的多次攻伐,並且平定鮮卑,攻滅公孫淵,頗有建樹。然而統治後期,大興土木,臨終前託孤不當,導致後來朝政動盪。曹叡能詩文,與曹操、曹丕並稱魏氏“三祖”。
(39)孫資:字彥龍。太原中都(今山西平遙)人。三國時魏國重臣。
(40)劉毅:字仲雄,東萊掖縣人。西漢城陽王劉章後代,曹魏及西晉官員。劉毅公正剛直,喜歡評論人物,後來任官更多次彈核大小官員,又提議廢除九品中正制
(41)辛毗(?-235年),字佐治,潁川陽翟人。三國時期曹魏大臣,為人直率,在魏文帝在位時曾多次對他作出勸諫。辛毗亦很重視氣節,不願向奸佞小人卑躬屈膝。
(42)司馬懿:字仲達,河內郡温縣孝敬裏(今河南焦作市温縣)人。三國時期魏國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西晉王朝的奠基人。曾任職過曹魏的大都督,大將軍,太尉,太傅。為魏國四代的託孤輔政重臣,後期成為掌控魏國朝政的權臣。
(43)緡mín:古代穿銅錢用的繩子;古代計量單位,一般每串一千文為一緡。
(44)窆 biǎn: 埋葬; 墓穴。
(45)史浩:字直翁,號真隱。明州鄞縣(今浙江甯波)人,南宋政治家、詞人。南宋紹興十五年(1145)進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學正,升為國子博士。他向高宗建議立太子,以此受知於朝廷,紹興三十二年(1462)孝宗即位,史浩任參知政事,推薦樞密院編修官陸游。隆興元年(1163),拜尚書右僕射。
(46)考功郎官公度:指黃公度,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人。紹興八年狀元,籤書平海軍節度判官。後被秦檜誣陷,罷歸。除秘書省正字,罷為主管台州崇道觀。十九年,差通判肇慶府,攝知南恩州。檜死復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兼金部員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詞》一卷。
(47)《復齋集》原文“子男五人,女四人,尚幼” 不合常理,疑該版亦有遺漏: 1、林枅1192年卒,文中提到“公之卒三十餘年”後作的,《莆闕下林氏族譜》中也有“宋嘉定十七年甲申七月下瀚二日承事郎知漳州龍溪縣賜緋魚袋男及子立石”落款,即本銘文是陳宓晚年1224年作,林枅子女早已成人,“尚幼”疑為孫輩或曾孫輩。2、早在1171年林枅之父林孝澤卒後,楊萬里所作《林運使墓誌銘》載孝澤“子二人”,“孫十人:文之,為信州貴溪縣尉;居之、千之,並將仕郎…”。3、補充【】的內容,出自《莆闕下林氏族譜》中的該文,記載林枅子女狀況,但族譜載有七子一女,和《復齋集》文集版不一致,有待進一步考證。
(48)鄭肇之:閩縣人,鄭祖德之孫,字子仁,淳熙二年乙未(1175)詹騤榜進士。
(49) 林及之:林枅子,劉克莊作《林龍溪墓誌銘》。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