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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方略

鎖定
林方略,男,1957年6月生,漢族,海南文昌人,大學學歷,副主任醫師,1975年5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致公黨。曾任海南省政協副主席,致公黨海南省委會主委。
2016年9月,被撤銷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 [1] 
中文名
林方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海南文昌
出生日期
1957年6月
畢業院校
南京大學

林方略人物履歷

1975.05—1977.12 廣東省海南行政區屯昌縣烏坡鎮廣播站廣播員
1977.12—1982.12 海南醫學專科學校醫療系醫療專業本科班學習
1982.12—1983.02 廣東省海南行政區人民醫院醫生
1983.02—1994.12 廣東省(海南省)海口市人民醫院醫生、副主任醫師(其間:1985.06—1986.06在天津市中西醫結合急腹症研究所進修學習)
1994.12—1997.10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醫院外科副主任
1997.10—1998.04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醫院副院長,致公黨海口市委會主委
1998.04—1998.05 海南省海口市政協副主席,市人民醫院副院長,致公黨海口市委會主委
1998.05—1999.12 海南省海口市政協副主席,秀英區副區長,市人民醫院副院長,致公黨海口市委會主委
1999.12—2001.05 海南省衞生廳副廳長,海口市政協副主席,致公黨海口市委會主委(1998.09— 2000.07在南京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1.05—2003.01 致公黨海南省委會主委,海南省衞生廳副廳長,海口市政協副主席
2003.01—2003.04 海南省副省長,致公黨海南省委會主委,海口市政協副主席
2003.04—2013.01 海南省副省長,致公黨海南省委會主委
2013.01— 海南省政協副主席,致公黨海南省委會主委 [2] 

林方略擔任職務

十屆、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常委。 [3] 

林方略人物事件

2016年9月,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主持召開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十九次主席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撤銷林方略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並提請第十八次常委會議追認。 [1] 
2016年11月1日,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會議追認全國政協第四十九次、第五十次主席會議分別作出的關於撤銷林方略、施耀忠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