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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耀

(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原主任)

鎖定
林文耀,男,漢族,1966年7月出生,福建省南安市人,中共黨員,1984年9月至1991年7月本科、研究生學習,廈門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91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主任、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片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4] 
2022年2月,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林文耀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11] 
中文名
林文耀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福建南安
出生日期
1966年7月

林文耀人物履歷

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任福建年鑑社副主編(副處級,其間: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掛職任泉州市發展計劃委副主任);
2000年9月至2005年7月,任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綜合研究處副處長、調研員;
2005年7月至2010年9月,任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計劃基建體改處處長;
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任福建省衞生廳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任漳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漳州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漳州市委副書記;
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片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平潭縣委副書記,平潭縣副縣長、代縣長、縣長; [1]  (其間:2018年,當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21年已免去資格) [2] 
2021年7月,免去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片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職務;不再擔任平潭縣縣長職務。 [3-5] 

林文耀人物事件

林文耀違紀被查

2021年9月10日,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林文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福建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6] 

林文耀終止資格

2021年10月,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罷免林文耀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公告 [7] 
2021年1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第二十五號: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林文耀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林文耀的代表資格終止。 [8] 

林文耀依法雙開

2021年12月31日,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林文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文耀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政治本色,辜負組織培養,貪婪無度,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議事規則決定重大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未按規定組織招投標;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林文耀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文耀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9] 

林文耀決定逮捕

2022年1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林文耀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0] 

林文耀提起公訴

2022年2月,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理委員會原主任林文耀(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三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林文耀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三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林文耀利用擔任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計劃基建體改處處長,福建省衞生廳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漳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副書記,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1] 

林文耀公開通報

2022年4月,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林文耀違規收受名貴特產和禮品問題。2020年至2021年,林文耀先後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茅台酒及其他貴重禮品。此外,林文耀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林文耀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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