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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敏

(廣東省普寧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林文敏,男,漢族,1968年1月出生,廣東普寧人,大專文化程度,1988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普寧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7月,林文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林文敏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普寧
出生日期
1968年1月

林文敏人物履歷

2007年5月任普寧市下架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1年7月任普寧市軍埠鎮黨委副書記(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2011年9月任普寧市軍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2年10月任普寧市軍埠鎮黨委書記
2013年5月任普寧市軍埠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
2016年8月任普寧市軍埠鎮黨委書記
2019年3月任普寧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林文敏人物事件

2022年7月,經普寧市委批准,普寧市紀委監委對普寧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林文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文敏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違規贈送禮金;無視黨紀國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資產處置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嚴重違法行使職權,非法處置、低價轉讓政府資產,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林文敏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普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文敏開除黨籍處分;由普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