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慶業
鎖定
- 本 名
- 林慶業
- 別 名
- 林忠愍公
- 字
- 英伯
- 號
- 孤松
- 所處時代
- 朝鮮王朝
- 出生地
- 忠州
- 出生日期
- 1594年
- 逝世日期
- 1646年
- 主要作品
- 《劍銘》
- 主要成就
-
參與平定李適之亂
投奔明朝,規劃反清大業 - 官 職
- 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 諡 號
- 忠愍
林慶業人物生平
林慶業早年經歷
林慶業的家族本貫平澤,後遷徙忠州。
[1]
他的六世祖林整、五世祖林命山在朝鮮王朝初年都是官至判書的重臣,後家道中落,祖父林德胤和父親林篁都只有部將、折衝將軍之類的低級官位。他的母親尹氏是縣監尹興智之女、章敬王后之兄尹任的孫女,但據説只是妾室。
[2]
[3]
林慶業生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朝鮮宣祖二十七年)十一月初二日。他自幼喜歡與同齡兒童玩打仗遊戲,並以將帥自居,指揮其他兒童。讀到《史記·項羽本紀》中“書足以記姓名、願學萬人敵”等語句時,説:“此啓我矣!”從此愈發喜歡討論軍事,以帥才自命。他的父親警告他説在朝鮮當武將歷來多遭大禍,然而林慶業不改志向。長大後,他身高不到七尺,但很有威嚴,為人慷慨豪爽,“大丈夫”三字常掛在嘴上。
[4]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朝鮮光海君十年),林慶業中武科,戍守北方,任小農堡權管。因料理軍需有功,調任中央,任僉知中樞府事。天啓四年(1624年,朝鮮仁祖二年),李適之亂爆發,漢城一度被攻佔,他隨鄭忠信平叛立功,策振武原從功臣一等,拜行僉知中樞府事兼羽林衞將。
[5]
天啓六年(1626年,仁祖四年)四月外放樂安郡守
[6]
,在崇禎元年(1628年,仁祖六年)二月以“居官清慎,盡心職事”而被體察使金瑬上報朝廷,並獲得仁祖褒獎。司諫院彈劾林慶業“出身賤孽”,而且每年給朝臣送禮達二十多種,要求罷其官職,但被仁祖駁回。
[3]
七月,林慶業調任舒川郡守。
[7]
但他仍因樂安郡守任上的“不謹之誚”而受到彈劾,調任副護軍、體府別將等職。
[8-9]
林慶業抵禦後金
此時正值後金崛起,朝鮮亦受威脅,林慶業在樂安郡守任上,就爆發丁卯胡亂,仁祖逃到江華島,他曾隨全羅道兵使到江華島勤王,但到江華島時,朝鮮已與後金媾和,林慶業發下豪言壯語:“朝廷與我精炮四萬,可以往殲彼虜,洗劍鴨水歸耳!”
[10]
崇禎三年(1630年,仁祖八年),他被調到平安道,任中軍,期間監督修築劍川、龍骨、雲暗、凌漢諸山城以防備後金,功績卓著。
[9]
崇禎四年(1631年,仁祖九年)冬調任定州牧使
[11]
,翌年因事下獄,不父喪傳來,他獲得釋放,回籍丁憂。
[12]
他於崇禎六年(1633年,仁祖十一年)正月被奪情起復為寧邊府使、清北防禦使,鎮守鴨綠江以南、清川江以北的防禦前沿地帶,任上監築白馬山城,又率軍與明軍追擊叛逃後金的孔有德、耿仲明。
[13-14]
騎馬戰鬥的林慶業(2張)
林慶業反清投明
崇德二年(1637年,仁祖十五年)閏四月,林慶業隨平安兵使柳琳配合清軍攻打明朝東江鎮(駐地皮島),五月到盛京領賞綵緞、貂裘、鞍馬、銀兩等物。
[20]
當年正月,他的母親去世,他在皮島之戰結束後才奔喪,並奪情起復,仍任義州府尹。在此期間,他參與了對明朝的秘密交涉,並抓住了一個在明朝總兵陳洪範麾下當間諜的僧人獨步(又作神歇,俗名李世忠),秘密報告備邊司,將他用來明朝和朝鮮秘密交涉的中介。
[21-22]
崇德三年(1638年,仁祖十六年)六月,林慶業再次因派人到瀋陽走私而被治罪,仁祖震怒,不顧備邊司讓他戴罪留任的建議,從重懲處,流放鐵山。
[24-25]
同年八月,因清朝調朝鮮軍徵明錦州而朝鮮兵失期未至,備邊司請求赦免林慶業,拜為助防將,率兵三百到清朝境內增援柳琳等,以應付清人的責備。
[25]
[26-27]
九月,清人令他們返回,林慶業回國後就被拜為平安道兵馬節度使(平安兵使),駐紮安州。
[28-29]
崇德四年(1639年,仁祖十七年)十一月,清朝命朝鮮出動水軍封鎖遼西沿海,阻攔明軍運糧,順便也運載貢米一萬包。
[30]
仁祖任命林慶業為舟師上將,與副將黃海兵使李浣率五千水軍並運載軍糧一萬包前往清朝。崇德五年(1640年,仁祖十八年)四月十七日,林慶業在清朝催促下,與副將李浣和來監督他的清朝官員碩詹、洪尼喀、庫禮等率115艘船隻出發。
[31-33]
在此之前,他藉口風浪吹散船隊,暗中嚮明朝派遣了一艘搭載着平安道中軍李舜男、僧侶獨步和8名朝鮮人的船隻。該船於四月十五日在寧遠外海被明軍發現。他們帶着林慶業的信函,內容為朝鮮水軍的參戰是被清朝強迫的、朝鮮軍將回避交戰。他們又轉達説,明朝如果在長山島等地部署軍隊的話,朝鮮軍就會以此為藉口而撤退。
[34]
行進期間,朝鮮船隊先後有60餘艘船隻沉沒,因此沒有按皇太極的要求在四月二十五日抵達錦州大小淩河口,據説這些船隻是被林慶業故意鑿沉的。六月十二日,朝鮮船隊在熊嶽北新台遭遇明船,林慶業消極應戰,並命放空炮和沒有箭頭的箭,因此雙方看似交戰激烈,但損失很小,朝鮮兵只有8人被殺,12人受傷。不久,林慶業船隊抵達蓋州,不再前進。皇太極命希福、范文程等責備林慶業,令其繼續前進,但林慶業始終不肯,並請求以陸路運軍糧。皇太極接到報告,認定朝鮮與明通謀,但阿濟格則為朝鮮緩頰,所以皇太極並未追究。隨後皇太極留下林慶業等1500人從陸路運糧,而李浣率其餘朝鮮人員返回。此後林慶業隨清軍前往錦州前線,但並未與明軍交戰。
[32]
[35-36]
崇德六年(1641年,仁祖十九年)正月,林慶業完成任務後,獲准返回漢城。
[37]
皇太極對林慶業拖延運糧之事耿耿於懷,便要求仁祖不得敍用。不久,林慶業被授予行同知中樞府事。崇德七年(1642年,仁祖二十年)任守禦廳別將,升中軍。隨後有明朝船隻出沒平安道海域,朝廷特命林慶業白衣從軍,參與追捕,但被清人阻止,遂回朝任知中樞府事。
[38]
同年,松山、錦州相繼失守,明薊遼總督洪承疇降清後交代了朝鮮與明秘密交涉之狀,不久朝鮮宣川府使李烓也將崔鳴吉、林慶業等派獨步私通明朝之事和盤托出。
[39]
十月,清朝要求朝鮮交出崔鳴吉、林慶業等。
[40]
十一月初一日,林慶業行至黃海道的金郊驛時逃脱。
[41]
他先在京畿道楊州檜巖寺削髮為僧,然後在之前所認識的船商李武進的協助下,劫持了一搜運糧船,迫使其駛往登州,以投奔明朝。途中遇風暴,漂流至山東無棣,林慶業等被明朝官府當做間諜抓到監獄。崇德八年(1643年,仁祖二十一年)九月,有個被明軍俘虜的朝鮮人崔應龍供稱林慶業的真實目的是反清投明,林慶業才被送到北京,由兵部審訊,十一月初五日奉崇禎帝聖旨釋放,隨後投效登州的明朝總兵黃蜚。他成功討平當地土匪,得到黃蜚的賞識,此後開始商議如何擊敗清軍、收復遼東和朝鮮。
[39]
[42]
[65]
在這期間,林慶業的妻子李氏被抓到盛京,表示:“吾夫既為大明之忠臣,吾獨不得為忠臣妻乎,奈何忍辱於犬豕以污吾夫之節乎?”隨後引刀自殺。
[43]
又有大臣沈器遠和他通謀反清(據説林慶業喬裝僧人出逃得到了沈器遠的幫助
[44]
),但事泄伏誅。
林慶業回國身死
順治元年(1644年,仁祖二十二年),林慶業被明朝授予副總兵之職,據説黃蜚打算在同年秋用林慶業之計反攻清朝,但明朝在當年三月覆滅,清軍也在一個月後入關。
[45]
四月,黃海諸島的明軍發生內訌,黃蜚南下投奔南京,馬登洪代領餘眾,七月底從小平島移駐石城島,林慶業亦跟隨。
[46]
此後,清朝屢次招安馬登洪和林慶業,林慶業本來有意答應,但不久後聽説沈器遠已伏誅,便拒絕招安,準備與馬登洪投奔南明弘光政權。
[42]
但在弘光政權覆滅後,馬登洪開始動搖。林慶業發現馬登洪已有變節之意,便準備和同在軍中的獨步搭乘一艘南方船舶南逃福京天興府,等到馬登洪睡着時行動。獨步卻將這個計劃告發於馬登洪,林慶業遂被馬登洪軟禁。不久,馬登洪降清,林慶業亦被俘。清朝反覆誘降,林慶業不為所動,並引用曹操放關羽的故事,請求清朝放他投奔南明隆武政權。多爾袞惜其才,既不放歸,也不殺害,而是留在清朝。
[47-48]
但鄭命壽害怕林慶業被多爾袞重用對自己不利,便攛掇朝鮮要求將林慶業移送朝鮮。
[49]
順治二年(1645年,仁祖二十三年)十二月,仁祖利用冊封新世子之機,向清使祁充格(祈充格)提出了移送林慶業的請求。
[50]
順治三年(1646年,仁祖二十四年)六月,多爾袞將林慶業和他的六個隨從(包括獨步)交給朝鮮謝恩使李景奭。
[51]
六月十七日,仁祖親審林慶業,林慶業在被拷問時高呼:“朝廷以天下為已定乎?今日殺我,必有後悔矣!”仁祖最後得出結論是林慶業無關於沈器遠謀反案,想留他一命。但在六月二十日,林慶業就死於獄中,據説是被領議政金自點指使害死的。
[44]
[52]
仁祖頗為惋惜,並且覺得林慶業之死很蹊蹺,懷疑是奸人害死,但查無結果,最後只處罰了義禁府都事和監獄醫生了事。
[53-54]
獨步則被流放蔚山,不知所終。
[55]
林慶業主要影響
林慶業歷史評價
- 李昑:林慶業有氣節之人,而為賊臣所殺。 [72]
- 宋時烈:將軍之所成就,尤卓犖奇偉,求之古今,實罕其儔……今將軍以海外陪臣,尊週一心,始終如水,雖以虜之兇暴,終不能屈,可謂千百年一人而已,賊臣之必殺而後已。 [73]
- 申靖夏:公乃以眇然一介冑,未必素講於春秋之義,而尊週一念,如水必東。雖其天不佑順,志業莫伸,而其所樹立亦足以有辭於天下後世。彼賊臣之從而媒孽者,固不足置喙。而世之執跡而論公者,至有以畏死亡命咎之,其亦惑矣。夫以方張之醜虜而視之蔑如,則見於公在灣請兵之時。“天下事未定,不可殺我”,則公臨死時大言也,則公之前後所以自任其身者可知。故當是時,公特患無身耳,不患無時。蓋公為惜死者,而非畏死者也,抑公之終始不負皇朝,乃所以不負我聖祖也。然則世之詆公者,非公之罪人也,實聖祖之罪人也。世之立言君子庶幾有所據而裁焉。 [74]
林慶業軼事典故
林慶業難保有終
林慶業早年在南方到地方官時,以官米百包買了一匹“有超逸之才”的駿馬,受到當地人的批評。林慶業聽説後,讓當地擅長射箭的人比賽射箭,並將馬放上新造馬鞍,繫於市中的垂柳下,説:“中者當以此酬之!”有一人射中靶心,林慶業就把馬送給了他,於是當地人對他讚不絕口,甚至流傳漢城。有一位老儒聽説這件事後,表示:“慶業此舉手段甚闊。若此不已,難保有終矣!”果然林慶業未能善終。
[81]
林慶業堂生異草
林慶業死於昌德宮時敏堂庭院北側,他死後,那裏長出異草,據説由其冤屈所致。
[72]
林慶業人際關係
林慶業主要作品
林慶業人物爭議
根據一些後世關於林慶業的傳記記載,林慶業曾在丙子之役時擊潰過一支回國的清軍部隊(300騎),斬其將“要虎”,殲滅大半,奪取他們押送的120餘名朝鮮俘虜及60餘匹馬。
[58]
也有記載聲稱林慶業龜縮不戰,是他手下的義州判官崔孝一代他出戰,殺了“要兔”。
[59]
但這場戰鬥在當時清朝和朝鮮的官方史書中均無記載,所殺清將名字也很可疑。“要兔(要土)”為當時朝鮮對嶽託的音譯,“要虎”可能是嶽託和豪格(朝鮮譯虎口)的合稱,但不可能是這兩人。
還有關於林慶業的傳記稱皮島之戰時,林慶業不僅巧妙地迴避出兵,還事先向明東江總兵沈世魁通風報信。
[60]
但當時的朝臣羅萬甲則聲稱林慶業告訴了島中的一處不設防的軟肋,助成清軍攻島,並且他手下的兵士殺明軍比清軍還狠。
[61]
在戰後,從皮島逃出的陳洪範專門嘉獎林慶業,授予他“總兵”職銜,鼓勵他“矢志滅虜”,可知林慶業可能確實嚮明將通風報信。
[75]
而其積極協助清軍攻島的記載恐怕也有誇張之處,但也決非迴避了作戰。
林慶業後世紀念
林慶業是朝鮮半島民間所供奉的三大將軍神(此外是崔瑩、南怡)之一,成為朝鮮民眾心中代表忠義、節操、勇氣的象徵。關於他的傳奇故事流傳神甚廣,尤其在朝鮮西海岸(平安、黃海、京畿道等地),比如林慶業在修煉時,在山神的幫助下學得道術,又如救出被抓到中國的人質,用帶刺的樹枝捉黃花魚,在大海中獲得飲用水,等等。延坪島也把他奉為漁業之神,每年祭祀。
[62-63]
此外還有關於他的小説《林慶業傳》也在朝鮮廣為流傳。林慶業可以説是朝鮮王朝後期“對明義理”的象徵性符號之一。
[68]
林慶業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
- 1. 黃景源:《江漢集》卷三十,《明陪臣傳》:林慶業,字英伯,朝鮮平澤人也,後徙忠州。
- 2.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八代祖榟,官至寶文閣大提學,至其孫整,官禮儀判書、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贈諡恭惠公,恭惠生吏曹判書命山,判書生兵曹參判壽昌,是生司憲府監察贈承旨有名,於公為曾大父。大父德胤,部將,贈户曹參判;父篁,折衝將軍,贈領中樞府事。三世推恩,以公貴也。妣贈貞敬夫人坡平尹氏,縣監興智之女,贊成任之孫。
- 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8,六年三月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以萬曆甲午十一月二日生……公自兒時英爽不羈,與羣兒戲,必累石為營,揭草為旗,作戰陣狀,而身自為帥,羣兒皆受其約束,不敢違焉,見者異之。及長,騎射絕人,嘗受史至項羽傳“書足以記名姓,願學萬人敵”,曰:“此啓我矣。”自是益喜論兵,以將帥才自命。領樞公戒之曰:“吾聞為將者自古多奇禍,爾其慎之!”然公顧不以自止焉。……公長不滿七尺,而望之有威容,為人慷慨有大節。平居對人言,大丈夫三字不絕於口。
- 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戊午中武科,戍北邊,仍調小農堡權管,以料理軍須,超資折衝,入為僉知中樞府事。甲子適變,朝家募將士可戰者,公首應其募,奏功於鞍峴之戰,遂策振武原從勳一等。尋升嘉善,拜行僉樞,兼羽林衞將。
- 6. 《承政院日記》,天啓六年四月十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7. 《承政院日記》,崇禎元年七月二十六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8. 《承政院日記》,崇禎元年八月十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9.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罷,敍為副護軍、體府別將、平安監營中軍、劍山山城防禦使,監築城役,又築龍骨、雲暗、凌漢諸城,上以其勞績,下諭褒美賜馬。
- 10.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丁卯,虜警甚急,本道兵使以公為右營將,而監司又闢公為中軍,公意在力戰,馳見監司,言曰:“今兵使為進戰之將,公則殿後而已,而某願在於一戰以死國,願以某屬兵使。”監司義而許之。及公與兵使倍道至江都,則虜已媾和退兵矣。公既不得戰。則奮曰:“朝廷與我精炮四萬,可以往殲彼虜,洗劍鴨水歸耳。”
- 11. 《承政院日記》,崇禎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2. 《承政院日記》,崇禎六年六月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3.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明年,邊憂益棘,方伯元帥交奏言邊事非某(林慶業)不可任,朝廷遂起復拜清北防禦使、寧邊府使,又監艱築白馬山城。時中朝將孔有德、耿仲明叛據牛家莊,公約天兵夾擊,幾獲,適會虜救至奪去。
- 14.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三:(崇禎六年四月)十五日,餘令鮮將林慶業等勒兵在岸,以該國所助鳥槍手三百分貼各船,與各鎮將商確,必欲於是日擒執渠兇。
- 1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是冬,公以邊憂少弛,上疏乞解官守制,許之。服闋,拜義州府尹兼清北防禦使。
- 16. 《備邊司謄錄》,崇禎七年六月十八日條:啓曰:“清北無一可恃處,只有白馬山城,當為西門必守之地,繕完備禦之策,甚為關重,且必有號令傍邑之事。義州府尹林慶業依徐佑申例,兼清北防禦使差下,事目磨鍊以送,似為合宜,敢啓。”答曰:“依啓。”
- 1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1,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2,十四年二月初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9.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既赴任,審虜勢必動,又馳啓請得海西二萬兵,朝廷許之。公喜,謂人曰:“我得二萬兵,何畏於賊也?”既而為諫官所沮,卒不得。公悒悒不自得,乃潛遣人越江,置烽燧於松骨、鳳凰兩山,戒以見敵則各舉火;又盡輸諸屯糓於城中,盛積柴,復以藁草,望之若峙糧然。城中素乏水,至是多鑿大池,蓄水養魚,盛釀酒,脯疫斃牛數百,募得人,時探虜動靜。是時斥和之議方峻,信使久不行,朝廷使公送舌官,告以行李且至,公戒舌官曰:“使行已後時矣,吾度虜兵已動,必於中路相遇,若問城中事,必盛言其有備也。”舌官果道遇虜兵,對其問如公言,賊殊不信,縛以隨軍。於是松骨、鳳凰二烽連舉,公知敵來,點視城中,老弱男女才八百。公頓足長吁曰:“無兵之將,何能為乎?”至暮,命守堞者人各持三枝炬,多設偶人張旗幟為疑兵,以所貯酒脯頒之,戒以死守,又以急報馳啓于帥府。賊臣自點沮不以聞,而虜騎已入境長驅矣。公乃使人饋壺酒生魚於虜陣,曰:“”重兵入鄰境,而不使邊臣知,可乎?”賊曰:“欲與爾國王言,邊臣不與也。”仍問:“守城卒幾何?”曰:“有精兵數萬耳。”“冬日何生魚也?”曰:“城中水深,故易得耳。”始賊以白馬為初頭大鎮,欲首破之以壯軍聲,然後東至,見其有備,故遂解舌官縛以去,而大駕之得入南漢者,亦以公計緩虜行之力也。……丁丑二月,賊撤兵歸……虜人多有侵虐列邑者,公請於虜主曰:“願得一鈴以號令軍中。”虜主許之,其後虜人有作拿者,公輒懸其鈴而捶之,由是虜皆懾伏不敢動。
- 20.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35,崇德二年五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5-23]
- 21.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母夫人以是歲正月歿於公兄承業孟山任所,公以國方被兵,不敢奔哭,及自椵島還,始赴喪次,扶櫬而歸。朝廷又命起復視職,……公自丁丑以後,念切京周,中夜撫枕,思欲以我國誠悃,一達天朝。其為西閫也,聞有妙香僧甲[神]歇者,有氣義可使,邀致幕下,厚其供具,而與同寢處,見情意既洽,告之以所欲為者,歇果欣然請行,公即言於餘高祖平城公(申景禛)及崔完城鳴吉,具奏文以付。別構一諮,抵洪軍門承疇,歇由水道致書於石城島,後又使通信於登州都督府,凡三往始達,仍留不還。時海路斷絕,而歇獨能往來,故華人號為獨步。
- 22. 《鄭泰齊史草》卷二:義州府尹林慶業馳啓曰:……有一剃頭漢人,來願見臣,即招致房內,潛為詰問,則自稱以郭山人,長於義州,出家作僧,住香山寺,去年四月,來白馬山寺,七月招上呂碧船,仍到石城島陳都督陣中,則都督招見,細詰我國事情及攻島顛末後,略給賣物,接置寺剎,今者徐夏兩都司出來時,使之跟隨,密探我國事情,仍布天朝軫念之意,本月二十日夜下船,由草間作行,將向城中,而即聞使道之來,冒死拜謁雲。臣令軍官拘留,使不得逃躱……僧人神歇,自朝廷必有推問之事故,先送巡營,仍為上送之計,蓋都督以此僧為細作,而出送我國,則臣之妄料,亦自此厚賞,以為探聽天朝事機之地似當,在廟堂詳察處置。
- 23.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一年正月十六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6,十六年六月十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俄又坐事下吏,當編管,公意在效勞,自願往鐵山。亡何,虜又徵兵,聲言將攻錦州衞。期日已迫,勢不可及,乃起公為助防將,使先赴告以發兵狀。公曰:“黠虜多詐,此必假辭徵我。我若後期,必斬將以立威耳。”急發防戍武士百餘人馳赴,虜果憮然曰:“我已得勝,無所用爾,但後勿違期也。”於是公遂還,而大軍繼至者亦引還。
- 2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7,十六年八月十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7,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8,十六年九月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7,十六年九月十九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9,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1.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三年四月十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2.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2,崇德五年六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5-23]
- 33.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1,崇德五年四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5-23]
- 3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302頁.《中國明朝檔案總彙》35: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302—309頁
- 3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欲舟師之不利於用,潛令舟工日沉數船。至南汛口,凡沉三十五船,而所載物旋移他船,無一臭載。虜疑而詰之,公佯怒捽舟工,貫耳徇眾,仍命出斬以懸竿,其實用彘頭塗灰也。虜不知也,以殺無辜,大驚謝。…………至蓋州衞,與漢船遇,分岸以戰。始公潛令炮射者盡去丸鏃,及戰,似甚力也者而輒不勝,兩軍死傷者亦絕少……是戰,又沉二十九船。既而虜使人來,以公之來遲,不及約會處責之,諭令卸下所載貢米,從海路還,公欲涉虜地歸。對曰:“船皆傷破,何能踔得數千裏海路乎?”虜曰:“若從旱路去,船隻何以處之?”公曰:“船盡破矣,盡焚而去,無所惜也。”虜既去,復以敕來,以公之不放炮傷人及三船之託以飄失,謂與漢交通,又以敗船遲留、不即遵納貢米於需用處為公罪,詰責多端。公謂虜曰:“萬里涉海,九死一生而來,意謂蒙上國參量寬恕,而今敕諭如此,惟當冒死載米前進。願得上國舟師以為嚮導。”虜主聞之,始令卸下貢米,而只輸糧於蓋州。又令公選精炮火兵及諸將士一半,赴海州衞,而餘在本國,於是李浣從旱路歸。公既輸糧,盡破其船,而從虜於海州、伊州、錦州衞、大勝堡間,然一不與漢兵交鋒。
- 36. 《瀋陽狀啓》庚辰七月初三日:自皇帝以下諸王等定議詰責之際,吾(阿濟格)與大王(代善)承召入往,論及此事。吾以為朝鮮之兵,本不精鋭,每居人下。年前徵發陸軍時.來到鳳凰城,而自此見其無用,還為退送,此非本國不為致力而然。今番舟師一依此處分付,載兵與糧,遠涉海路,遇風致敗,勢成然矣。人皆有惜死之心,豈有不盡心力,故陷於淪沒之理哉?今若困此致責,則彼雖不敢對辨,豈無冤痛之心乎?至於三船投漢之事,畢竟必有的知之路,不可因一二投來者之言遂加深究。姑觀後日,處之未晚云云。則詰責之議,因此停寢。
- 3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2,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8.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既還朝,仁廟特召見,勞慰甚至。後虜主每謂我使曰:“林某不可不罪。”朝廷不得已削黜公,俄又敍拜行同樞。壬午,差守禦廳別將,升中軍。有中朝王都事者,以二百艘來泊龍川,虜使我追捕,公為白衣別將以從軍,虜遺書朝廷,又舉公善遇呂璧、暗送三船事,曰:“此人又何以來哉?”公遂先還,拜知中樞府事。
- 39.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是年,松山堡失守,洪承疇降虜,虜悉得獨步事,會賊臣李烓為宣川府使,與漢船潛商事覺,虜挾昭顯世子出駐鳳凰城,縛致烓鈎問,烓欲賣國圖生,盡以送僧移諮事告之,又書公及清陰金文正公、崔完城並他宰臣十餘人名以與虜。虜迫令朝廷執送完城及公,使就對,國內震恐。始蓋州之役,公忽喟然謂人曰:“平生素志,正在今日。”蓋以犯順為至痛冤,欲投入天朝,而懼禍及本朝,未果。及就道,度比至必死,乃嘆曰:“天生男子,必有所用,今乃無故送死於虜庭乎?”至金郊驛,遂杖劍亡命,留衣服於楊州會巖寺,削髮為僧。與同志僧小明、智明出沒於楊口、祥原間,朝廷令國中大索而不能得。先是公與船商李武金者素善,及是往訪謀所以俱入中原者,武金慨然許諾,公遂出橐金與之,武金乃備舟糧軍裝,又募得同伴數人,紿言往海西運谷。而公與二僧追及,自稱施齋僧,請與俱載。行數日,公脱僧衣,手劍立船頭大呼曰:“我乃林兵使也,將入天朝,盡掃虜賊,報壬辰之恩,雪丙子之恥,然後取還我世子、大君。有不從者,以此劍斬之!”皆跪,對曰:“惟命。”遂舉帆向登州路,忽遇風,飄泊于山東海豐縣,縣人疑為虜細作繫獄。既而偵知公自我亡,送登州,舟師將黃龍[蜚]與語,大奇之,欲以試公,使往擊土賊之負險倔強者,公出奇縛其將以獻,龍益驚服,置公幕中,與議討賊興復之事。
- 4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3,二十年十月十九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1. 《承政院日記》卷43,崇禎十五年十一月初六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3.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李氏即鎮安大君之後忠義衞潛之女,當公之亡命也,朝廷收公家屬入瀋陽,夫人久被留系,侵毒日甚。夫人曰:“吾夫既為大明之忠臣,吾獨不得為忠臣妻乎!奈何忍辱於犬豕,以污吾夫之節乎?”遂引刀自決,人以雙節美之。……公始無子女。取弟府使俊業之男重蕃為後。
- 4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7,二十四年六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甲申,皇朝除副總兵,欲以初秋用公策,以舟師截灣上取遼瀋。三月。流賊李自成陷北京,皇帝以身殉社稷,吳三桂開關引虜,擊退流賊,而北京反為虜所據。
- 46. 國立中央研究院編.《明清史料》丙編第5本: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129—130頁
- 47. 黃景源:《江漢集》卷三十,《明陪臣傳》:未逾二年,南京陷,清招慶業,卒不往。是時獨步在登紅軍,慶業聞唐王入閩初即位,約與獨步奔福州。明日,登紅執慶業,降於清人。清人慾剃慶業發,慶業不聽,清人乃誘慶業曰:“始天聰時,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歸身聖清,太宗皇帝皆賜策封為諸王。公如事清,當不死,富貴不在三人下。”慶業曰:“吾誠圖存,則守吾國一丘足矣,何苦棄父母之國,千里浮海,以自投於明朝哉?今明已破,吾豈以富貴變其志邪?”清憐其忠,乃送慶業北京獄,誘脅百端,終不屈。清問慶業所欲言,慶業曰:“昔曹孟德釋關羽,羽竟報孟德之恩,汝若能送我南朝,我當報汝之恩,如關公之報孟德焉。”清人曰:“汝不忘南朝,可謂忠臣,然養虎遺患,吾不為也。”
- 48.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五月,弘光即位於南京,黃龍[蜚]知勢不可為,自欲言勤王,乘夜潛逃。其中軍馬登紅代領其眾,與公移保石城島,翼年五月,弘光亦亡。虜招降登紅及公,而皆不往,然登紅已陰懷投北計,公揣知之,適會有南方商舶,欲脱身南去。時獨步在龍[蜚]軍,仍隸公麾下,公潛令候登紅睡,欲與俱去,獨步有貨財,不忍舍,又不欲涉險深入,遂悉以公計告登紅,登紅乃盛陳兵嚴守。公既不得入見登紅,又欲斬獨步以泄憤,而亦不得。未幾,登紅執公以降虜。公仰呼曰:“天乎天乎!何使我至此極也?”虜欲剃公發,公終不從,曰:“汝不欲殺我,願送我還國,若得歸死於吾君,死且不恨!”虜將誘之曰:“今日降則明日富貴無窮矣。”公猶罵賊不已,遂送北京繫獄,既而威脅萬端,公終不屈。虜主試令公悉陳所欲言,公乃引曹操縱關公事,言曰:“汝若送我南朝,我當以雲長之報曹公者報之。”虜主曰:“汝不忘南朝,可謂忠臣,然養虎遺患,吾不為也。”
- 4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5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5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7,二十四年六月初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52.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蓋自點與器遠同功一體,見器遠被誅,內懷不安,凡繫獄事,務欲深治,故其所以鍛鍊公者至甚,而公之不日殞命,亦出於自點之指使雲……死於崇禎丙戌六月二十日,得年五十三。
- 53. 《承政院日記》,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4]
- 54. 《承政院日記》,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4]
- 55. 黃景源:《江漢集》卷三十,《明陪臣傳》:已而,慶業系燕獄,獨步亦被執。久之,又從慶業歸。慶業考死,獨步坐流蔚山府。
- 56.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我聖上即祚之二十三年,公子重蕃訴冤於駕前。上下特教曰:“予曾閲丙戌年親鞫時日記,慶業罪狀不過曰同謀器遠凶逆也、逃入中原亡命也。凶逆一款,既已伸冤,而所謂逃入,蓋渠平日高談大言,雖有此妄作,意則在尊周,以此論之,容有推恕,故欲一問於大臣者久矣。噫!伊時聖祖之親鞫慶業,非以深惡其情狀也……昨觀幼學林重蕃之上言,更考日記,誠不無矜憐之心矣。予之所執,非曰必是也,既有意思,試詢何傷?其令吏曹議於大臣稟處。”……上曰:“林慶業之不為預知兇謀之狀,業已聖祖之所洞燭,而逃入中原一款,事雖未成,志在尊周。當時聖祖之屢勤嗟惜,自有微意。則追聖祖之志,昭洗丹書,獎其扶義,恐無不可也。特為復官賜祭。”於是禮部郞奉命致祭於公墓,又以筵臣言,特旌夫人之閭。公之兄承業、弟嗣業、俊業、庶弟興業,俱登武科,至是用五子登科,例贈領樞公一階。且賜祭,既而太常以公行實聞,又贈謚曰忠愍。
- 57.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43,三十二年二月初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4]
- 58.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南漢既受圍。而賊恐西路諸鎮絕其後。使其將要虎率三百精騎。先還以接應。要虎者虜之猛將也。着兩重雪色甲。重百餘斤。所過人不敢問。公追至鴨綠江上。奮勇擊斬之。奪其甲而衣之。馳馬而還。又殺其騎太半。盡還其所掠男女一百廿餘口。馬六十餘匹。
- 59. 成大中:《青城集》卷七,《黃一皓及七義士傳》:清主洪歹始率大軍道義州,至州,尹林慶業避其鋒,退守白馬城。孝一謂慶業曰:“以將軍之勇,閉壁據險,不能出一卒與虜戰,西土何恃而強?請為將軍一戰立奇功。”慶業壯而許之,適清主遣勇將要兔驅其俘掠還,孝一率輕騎。追至鴨綠江大破之,斬要兔,以其俘返。
- 60.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孔、耿二賊挾虜勢,將攻椵島,徵兵於我,朝廷命公率舟師以赴。既至,賊使我為先鋒,公義不忍自我先犯,乃使人言於賊曰:“我國之法,凡攻城略地,其所收財帛,盡以與先鋒,而今天下之財帛鹹聚於島中矣,恐城陷之日,大國與小國爭利,故敢以告。”仍令軍中歌舞作歡聲。賊怪問之,則曰:“此輩方樂其戰而有利耳。”虜素重財,遂自為先鋒。公又密通於沈都督世魁,使先事應變,以故島中兵士及戰列艦多獲全,而獨都督不動罵賊死,其殘兵之在島者,皆焚燒其舟楫,而公亦不之禁也……沈都督副將呂璧脱身到灣,視之甚厚,為資送中朝。
- 61. 羅萬甲:《丙子錄》第一冊:我國以柳琳為首將,林慶業為副,隨孔、耿同犯椵島,島在海中,非但舶船甚難,周設火炮,賊累日不敢犯。問策於我國兩將,辭以不知,賊或威或誘,慶業曰:“島之一面阻山,山下海水相通,島人不設備,於此若乘夜舉船,逾山潛渡以入,可以陷之。”賊大善,其計一如林言,終以此謀陷島,慶業佯託逗留,多殺賊兵,而陷島之計,專出於此人,及其入島。我國之人殺掠漢人有甚於虜賊。
- 62. 林慶業將軍堂神話 .韓國民俗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2-05-24]
- 63. 林慶業將軍 .韓國民俗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2-05-24]
- 64. 韋旭升.《韋旭升文集》第1卷: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第300頁
- 6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中國明朝檔案總彙》101: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327—331頁
- 66. 《韓國民族文化大百科辭典·林慶業》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引用日期2022-09-30]
- 67. 張德順:《林慶業—一心堅守對明義理並犧牲於黨爭的風雲兒(임경업 - 明나라에 의리지키려다 당쟁에 희생당한 풍운아)》,《廣場》156輯,1986年,第190—197頁。
- 68. 權赫來:《林慶業傳的主人公形象與意識形態(의 주인공 형상과 이데올로기)》,《古小説研究》35輯,2013年,第5—26頁。
- 69. 林慶業肖像 .韓國國立中央博物館[引用日期2022-09-30]
- 70.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年四月初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1.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2. 《承政院日記》,乾隆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3. 宋時烈.《宋子大全》八:民族文化推進會,1993年:第158頁
- 74. 申靖夏.《恕庵集》:民族文化推進會,1997年:第451—452頁
- 7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4,十五年閏四月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6. 李祘.《弘齋全書》六:民族文化推進會,2001年:第365、385、574頁
- 77. 宋時烈:《宋子大全》卷二百十三,《林將軍慶業傳》:尼山賊柳濯假將軍姓名作亂,曰:“”將討虜雪恥!”愚民以至僧徒,一時雲集。李延陽時白自請率禁兵往討,已而亂民知非將軍,即解散,故逆豎被擒於道臣而誅滅之。
- 7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3,二十年十一月初十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10-10]
- 79. 《承政院日記》,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10-10]
- 80. 成大中:《青城雜記》卷三:孝廟有志北伐,寤寐良將,惜慶業之枉死,聞梅環在,召之入內,問慶業事甚悉,仍嘆曰:“予安得慶業而將之?”梅環前請曰:“殿下思將慶業,豈有北伐之意乎?臣知殿下不能也。”孝廟笑曰:“汝何以知吾不能也?”對曰:“丙子之難,殿下奉宗社入江都,金慶徵審必僨事,殿下何不斬之而勒兵拒虜乎?此直反掌易也,而殿下未之能也,況北伐乎?臣雖女子,知殿下不能也。”孝廟為之默然良久。
- 81.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下:林慶業初為南邑守,以官米百包買駿馬一匹,而馬有超逸之才,一境之內喧謗不已,慶業微聞之,乃令邑中業射者射的較藝,及至期日,以其馬鞴新造勒鞍,系之官街垂柳,曰:“中者當以此酬之!”有一人中之,輒與之,於是譽聲騰布,流傳都下。有先輩聞之,曰:“慶業此舉手段甚闊。若此不已,難保有終矣!”
- 82. 具樹勳:《二旬錄》捲上:蓋此祠,文正私建為鄉賢祠疏齋,筵白賜額趾齋,求得畫像奉安之。蓋是西人之主張,以此南、少並與林公而不甚尊敬。偏論之害至於如此耶!
- 83. 電視劇 .中央日報[引用日期2022-10-10]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