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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慶業

鎖定
林慶業(임경업,1594年-1646年),朝鮮王朝中期武臣。英伯,孤松,本貫平澤,生於忠州
林慶業早年中武科,在平定李適之亂中立功,累遷至義州府尹。崇德二年(1637年,朝鮮仁祖十五年)在皮島之戰中配合清軍攻明,後升任平安兵使。崇德四年(1640年,仁祖十八年)作為舟師上將,向清運送糧食,助其攻明錦州等地。他一面嚮明朝派遣密使解釋,一面消極對待清朝的命令。崇德七年(1642年,仁祖二十年),因其派密使獨步等暗通明朝的行動為清朝所知,被押送清朝審問,途中逃脱,後赴明朝,投效黃蜚麾下。順治二年(1645年,仁祖二十三年)被清軍俘虜,順治三年(1646年,仁祖二十四年)被押送朝鮮國內,因捲入沈器遠謀逆案而受到審問,不久死於獄中。朝鮮肅宗時平反昭雪,賜諡號“忠愍”。
在明清鼎革並波及朝鮮的東亞變局中,林慶業因忠明反清而被朝鮮王朝推崇為忠臣義士,成為朝鮮“對明義理”的象徵性符號之一。 [66-68] 
概述圖為韓國國立中央博物館所藏林慶業肖像 [69] 
本    名
林慶業
別    名
林忠愍公
英伯
孤松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
出生地
忠州
出生日期
1594年
逝世日期
1646年
主要作品
《劍銘》
主要成就
參與平定李適之亂
投奔明朝,規劃反清大業
官    職
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諡    號
忠愍

林慶業人物生平

林慶業早年經歷

林慶業的家族本貫平澤,後遷徙忠州 [1]  他的六世祖林整、五世祖林命山在朝鮮王朝初年都是官至判書的重臣,後家道中落,祖父林德胤和父親林篁都只有部將、折衝將軍之類的低級官位。他的母親尹氏是縣監尹興智之女、章敬王后之兄尹任的孫女,但據説只是妾室。 [2]  [3] 
林慶業生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朝鮮宣祖二十七年)十一月初二日。他自幼喜歡與同齡兒童玩打仗遊戲,並以將帥自居,指揮其他兒童。讀到《史記·項羽本紀》中“書足以記姓名、願學萬人敵”等語句時,説:“此啓我矣!”從此愈發喜歡討論軍事,以帥才自命。他的父親警告他説在朝鮮當武將歷來多遭大禍,然而林慶業不改志向。長大後,他身高不到七尺,但很有威嚴,為人慷慨豪爽,“大丈夫”三字常掛在嘴上。 [4]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朝鮮光海君十年),林慶業中武科,戍守北方,任小農堡權管。因料理軍需有功,調任中央,任僉知中樞府事。天啓四年(1624年,朝鮮仁祖二年),李適之亂爆發,漢城一度被攻佔,他隨鄭忠信平叛立功,策振武原從功臣一等,拜行僉知中樞府事兼羽林衞將。 [5]  天啓六年(1626年,仁祖四年)四月外放樂安郡守 [6]  ,在崇禎元年(1628年,仁祖六年)二月以“居官清慎,盡心職事”而被體察使金瑬上報朝廷,並獲得仁祖褒獎。司諫院彈劾林慶業“出身賤孽”,而且每年給朝臣送禮達二十多種,要求罷其官職,但被仁祖駁回。 [3]  七月,林慶業調任舒川郡守。 [7]  但他仍因樂安郡守任上的“不謹之誚”而受到彈劾,調任副護軍、體府別將等職。 [8-9] 

林慶業抵禦後金

此時正值後金崛起,朝鮮亦受威脅,林慶業在樂安郡守任上,就爆發丁卯胡亂,仁祖逃到江華島,他曾隨全羅道兵使到江華島勤王,但到江華島時,朝鮮已與後金媾和,林慶業發下豪言壯語:“朝廷與我精炮四萬,可以往殲彼虜,洗劍鴨水歸耳!” [10]  崇禎三年(1630年,仁祖八年),他被調到平安道,任中軍,期間監督修築劍川、龍骨、雲暗、凌漢諸山城以防備後金,功績卓著。 [9]  崇禎四年(1631年,仁祖九年)冬調任定州牧使 [11]  ,翌年因事下獄,不父喪傳來,他獲得釋放,回籍丁憂 [12]  他於崇禎六年(1633年,仁祖十一年)正月被奪情起復寧邊府使、清北防禦使,鎮守鴨綠江以南、清川江以北的防禦前沿地帶,任上監築白馬山城,又率軍與明軍追擊叛逃後金的孔有德耿仲明 [13-14] 
騎馬戰鬥的林慶業
騎馬戰鬥的林慶業(2張)
事後,林慶業請求返鄉終喪,獲得批准。終制後,於崇禎七年(1634年,仁祖十二年)六月起用為義州府尹,仍兼清北防禦使,駐守白馬山城,處於防禦後金的最前沿。 [15-16]  崇禎八年(1635年,仁祖十三年)十一月,他被彈劾在秋信使樸𥶇出使後金時私下派了一些商人跟着樸𥶇一起去後金展開走私貿易,再次被捕下獄。 [17]  崇禎九年(1636年,仁祖十四年)二月,在都元帥金自點的請求下,林慶業官復原職,再次出鎮義州白馬山城,以“撫卹軍民,招集散亡”。 [18]  在朝鮮與後金(同年改國號大清)的關係日益緊張的局面下,他請求調來黃海道兵二萬人以加強邊防,但被諫官阻止而未果。其後他多次派人渡過鴨綠江偵察,並加強防備。當年爆發丙子胡亂,據説他早已通過偵察的情報而知清軍出動,但因他的上司都元帥金自點瞞報而沒有及時將這個消息傳到漢城。丙子胡亂爆發時,白馬山城只有老弱男女八百人,他便命守城者各持三枝火炬,並製作了許多拿着旗幟的木偶,作為疑兵,然後派人攜帶美酒魚肉犒勞清軍,謊稱有精兵數萬,又説冬日有鮮魚是因為有很深的護城河(其實是他先前開鑿的養魚大池),清軍便放棄攻打白馬山城。戰爭期間,他死守白馬山城,並未赴南漢山城勤王。清軍得勝回國時,對朝鮮多有劫掠,據説林慶業向皇太極要了一個鈴鐺,清軍準備劫掠,他就搖鈴使其放棄,使許多朝鮮百姓免於劫掠。 [19]  後來仁祖嘉獎其功績説:“卿為國盡心,愛民如子,故義州之民得而保安,予甚嘉之。” [23] 

林慶業反清投明

崇德二年(1637年,仁祖十五年)閏四月,林慶業隨平安兵使柳琳配合清軍攻打明朝東江鎮(駐地皮島),五月到盛京領賞綵緞、貂裘、鞍馬、銀兩等物。 [20]  當年正月,他的母親去世,他在皮島之戰結束後才奔喪,並奪情起復,仍任義州府尹。在此期間,他參與了對明朝的秘密交涉,並抓住了一個在明朝總兵陳洪範麾下當間諜的僧人獨步(又作神歇,俗名李世忠),秘密報告備邊司,將他用來明朝和朝鮮秘密交涉的中介。 [21-22] 
崇德三年(1638年,仁祖十六年)六月,林慶業再次因派人到瀋陽走私而被治罪,仁祖震怒,不顧備邊司讓他戴罪留任的建議,從重懲處,流放鐵山。 [24-25]  同年八月,因清朝調朝鮮軍徵明錦州而朝鮮兵失期未至,備邊司請求赦免林慶業,拜為助防將,率兵三百到清朝境內增援柳琳等,以應付清人的責備。 [25]  [26-27]  九月,清人令他們返回,林慶業回國後就被拜為平安道兵馬節度使(平安兵使),駐紮安州。 [28-29] 
崇德四年(1639年,仁祖十七年)十一月,清朝命朝鮮出動水軍封鎖遼西沿海,阻攔明軍運糧,順便也運載貢米一萬包。 [30]  仁祖任命林慶業為舟師上將,與副將黃海兵使李浣率五千水軍並運載軍糧一萬包前往清朝。崇德五年(1640年,仁祖十八年)四月十七日,林慶業在清朝催促下,與副將李浣和來監督他的清朝官員碩詹、洪尼喀、庫禮等率115艘船隻出發。 [31-33]  在此之前,他藉口風浪吹散船隊,暗中嚮明朝派遣了一艘搭載着平安道中軍李舜男、僧侶獨步和8名朝鮮人的船隻。該船於四月十五日在寧遠外海被明軍發現。他們帶着林慶業的信函,內容為朝鮮水軍的參戰是被清朝強迫的、朝鮮軍將回避交戰。他們又轉達説,明朝如果在長山島等地部署軍隊的話,朝鮮軍就會以此為藉口而撤退。 [34]  行進期間,朝鮮船隊先後有60餘艘船隻沉沒,因此沒有按皇太極的要求在四月二十五日抵達錦州大小淩河口,據説這些船隻是被林慶業故意鑿沉的。六月十二日,朝鮮船隊在熊嶽北新台遭遇明船,林慶業消極應戰,並命放空炮和沒有箭頭的箭,因此雙方看似交戰激烈,但損失很小,朝鮮兵只有8人被殺,12人受傷。不久,林慶業船隊抵達蓋州,不再前進。皇太極命希福范文程等責備林慶業,令其繼續前進,但林慶業始終不肯,並請求以陸路運軍糧。皇太極接到報告,認定朝鮮與明通謀,但阿濟格則為朝鮮緩頰,所以皇太極並未追究。隨後皇太極留下林慶業等1500人從陸路運糧,而李浣率其餘朝鮮人員返回。此後林慶業隨清軍前往錦州前線,但並未與明軍交戰。 [32]  [35-36]  崇德六年(1641年,仁祖十九年)正月,林慶業完成任務後,獲准返回漢城。 [37] 
皇太極對林慶業拖延運糧之事耿耿於懷,便要求仁祖不得敍用。不久,林慶業被授予行同知中樞府事。崇德七年(1642年,仁祖二十年)任守禦廳別將,升中軍。隨後有明朝船隻出沒平安道海域,朝廷特命林慶業白衣從軍,參與追捕,但被清人阻止,遂回朝任知中樞府事。 [38]  同年,松山、錦州相繼失守,明薊遼總督洪承疇降清後交代了朝鮮與明秘密交涉之狀,不久朝鮮宣川府使李烓也將崔鳴吉、林慶業等派獨步私通明朝之事和盤托出。 [39]  十月,清朝要求朝鮮交出崔鳴吉、林慶業等。 [40]  十一月初一日,林慶業行至黃海道的金郊驛時逃脱。 [41]  他先在京畿道楊州檜巖寺削髮為僧,然後在之前所認識的船商李武進的協助下,劫持了一搜運糧船,迫使其駛往登州,以投奔明朝。途中遇風暴,漂流至山東無棣,林慶業等被明朝官府當做間諜抓到監獄。崇德八年(1643年,仁祖二十一年)九月,有個被明軍俘虜的朝鮮人崔應龍供稱林慶業的真實目的是反清投明,林慶業才被送到北京,由兵部審訊,十一月初五日奉崇禎帝聖旨釋放,隨後投效登州的明朝總兵黃蜚。他成功討平當地土匪,得到黃蜚的賞識,此後開始商議如何擊敗清軍、收復遼東和朝鮮。 [39]  [42]  [65]  在這期間,林慶業的妻子李氏被抓到盛京,表示:“吾夫既為大明之忠臣,吾獨不得為忠臣妻乎,奈何忍辱於犬豕以污吾夫之節乎?”隨後引刀自殺。 [43]  又有大臣沈器遠和他通謀反清(據説林慶業喬裝僧人出逃得到了沈器遠的幫助 [44]  ),但事泄伏誅。

林慶業回國身死

順治元年(1644年,仁祖二十二年),林慶業被明朝授予副總兵之職,據説黃蜚打算在同年秋用林慶業之計反攻清朝,但明朝在當年三月覆滅,清軍也在一個月後入關。 [45]  四月,黃海諸島的明軍發生內訌,黃蜚南下投奔南京,馬登洪代領餘眾,七月底從小平島移駐石城島,林慶業亦跟隨。 [46]  此後,清朝屢次招安馬登洪和林慶業,林慶業本來有意答應,但不久後聽説沈器遠已伏誅,便拒絕招安,準備與馬登洪投奔南明弘光政權 [42]  但在弘光政權覆滅後,馬登洪開始動搖。林慶業發現馬登洪已有變節之意,便準備和同在軍中的獨步搭乘一艘南方船舶南逃福京天興府,等到馬登洪睡着時行動。獨步卻將這個計劃告發於馬登洪,林慶業遂被馬登洪軟禁。不久,馬登洪降清,林慶業亦被俘。清朝反覆誘降,林慶業不為所動,並引用曹操關羽的故事,請求清朝放他投奔南明隆武政權多爾袞惜其才,既不放歸,也不殺害,而是留在清朝。 [47-48] 鄭命壽害怕林慶業被多爾袞重用對自己不利,便攛掇朝鮮要求將林慶業移送朝鮮。 [49] 
順治二年(1645年,仁祖二十三年)十二月,仁祖利用冊封新世子之機,向清使祁充格(祈充格)提出了移送林慶業的請求。 [50]  順治三年(1646年,仁祖二十四年)六月,多爾袞將林慶業和他的六個隨從(包括獨步)交給朝鮮謝恩使李景奭 [51]  六月十七日,仁祖親審林慶業,林慶業在被拷問時高呼:“朝廷以天下為已定乎?今日殺我,必有後悔矣!”仁祖最後得出結論是林慶業無關於沈器遠謀反案,想留他一命。但在六月二十日,林慶業就死於獄中,據説是被領議政金自點指使害死的。 [44]  [52]  仁祖頗為惋惜,並且覺得林慶業之死很蹊蹺,懷疑是奸人害死,但查無結果,最後只處罰了義禁府都事和監獄醫生了事。 [53-54]  獨步則被流放蔚山,不知所終。 [55] 
朝鮮肅宗時,林慶業之子林重蕃為父申冤,肅宗表示自己看過翻閲當時的審訊記錄,認定林慶業無罪,遂予以平反,並在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朝鮮肅宗三十二年)賜諡號“忠愍”。 [56]  [57] 

林慶業主要影響

  • 林慶業在朝鮮期間的兩次戰功就是參與平定李適之亂和配合清軍攻打皮島明軍,不過他都不是主將。在丁卯之役丙子之役中,他沒有與清軍直接交手。但他修築義州白馬山城,並在丙子之役期間使義州百姓免於戰火,保全一方生靈。 [66]  [68]  因為他善於安撫軍民,在平安道任職時頗得人心,所以他死時朝鮮百姓“莫不憐之”。 [44] 
  • 林慶業影響最大的事蹟是投明反清。他在幫清軍運糧時就百般拖延,影響清軍攻明進度。其後更投奔明朝,效力於東江總兵黃蜚麾下,試圖從海上攻擊清朝(即所謂的“用海圖奴”),但壯志未酬,明朝覆滅,他也成為階下囚,移送回國並死於獄中。他的上述事蹟使他在朝鮮王朝後期所提倡的意識形態“尊周大義”中佔有重要地位。 [67-68]  甚至他死後不久還有人假借他的名義,以“討虜雪恥”為口號發動民眾起義。 [77] 

林慶業歷史評價

  • 陳洪範:慶業材猷克壯,忠勇兼優,信哉可倚干城,允矣足憑保障。 [75] 
  • 崔鳴吉:①林慶業本是無實之人,而善與人交結。 [70]  ②林慶業有才,故義州流民還集矣。 [71] 
  • 李昑:林慶業有氣節之人,而為賊臣所殺。 [72] 
  • 李祘:①其精忠姱節,至今耀人耳目。而單舸駕海,見皇宗裔,縱談天下事,雖未能見施,其大鋪敍大力量,可謂希有之奇男子。②疏眉白麪,宛是讀書文士。而胸藏萬甲,手扶三綱,以匡復天下擔作己任者,即古今一人耳。③若論勳業忠節之照耀人耳目,得之無愧色,施之無溢辭,則忠武公李舜臣、忠愍公林慶業,其最著者也。 [76] 
  • 宋時烈:將軍之所成就,尤卓犖奇偉,求之古今,實罕其儔……今將軍以海外陪臣,尊週一心,始終如水,雖以虜之兇暴,終不能屈,可謂千百年一人而已,賊臣之必殺而後已。 [73] 
  • 申靖夏:公乃以眇然一介冑,未必素講於春秋之義,而尊週一念,如水必東。雖其天不佑順,志業莫伸,而其所樹立亦足以有辭於天下後世。彼賊臣之從而媒孽者,固不足置喙。而世之執跡而論公者,至有以畏死亡命咎之,其亦惑矣。夫以方張之醜虜而視之蔑如,則見於公在灣請兵之時。“天下事未定,不可殺我”,則公臨死時大言也,則公之前後所以自任其身者可知。故當是時,公特患無身耳,不患無時。蓋公為惜死者,而非畏死者也,抑公之終始不負皇朝,乃所以不負我聖祖也。然則世之詆公者,非公之罪人也,實聖祖之罪人也。世之立言君子庶幾有所據而裁焉。 [74] 

林慶業軼事典故

林慶業難保有終

林慶業早年在南方到地方官時,以官米百包買了一匹“有超逸之才”的駿馬,受到當地人的批評。林慶業聽説後,讓當地擅長射箭的人比賽射箭,並將馬放上新造馬鞍,繫於市中的垂柳下,説:“中者當以此酬之!”有一人射中靶心,林慶業就把馬送給了他,於是當地人對他讚不絕口,甚至流傳漢城。有一位老儒聽説這件事後,表示:“慶業此舉手段甚闊。若此不已,難保有終矣!”果然林慶業未能善終。 [81] 

林慶業堂生異草

林慶業死於昌德宮時敏堂庭院北側,他死後,那裏長出異草,據説由其冤屈所致。 [72] 

林慶業人際關係

  • 父親:林篁(官至折衝將軍,後追贈領中樞府事) [2] 
  • 母親:尹氏(本貫坡平,尹興智之女,尹任孫女) [2] 
  • 妻子:李氏(本貫全州,鎮安大君李芳雨後裔,李潛之女,自盡於盛京) [43] 
  • 妾室:梅環(金自點家的婢女,林慶業亡命中國後被囚禁,流放珍島,後釋放,據説後曾被朝鮮孝宗召見) [44]  [78-80] 
  • 兄弟:林承業(兄)、林嗣業(弟)、林俊業(弟)、林興業(庶弟,五兄弟均登武科) [56] 
  • 養子:林重蕃(林俊業之子) [43] 

林慶業主要作品

《林忠愍公實記》收錄其作品《劍銘》《與柳琳書》《陳灣上便宜及軍務疏》等。另有諺文時調《力拔山》傳世。 [64] 

林慶業人物爭議

根據一些後世關於林慶業的傳記記載,林慶業曾在丙子之役時擊潰過一支回國的清軍部隊(300騎),斬其將“要虎”,殲滅大半,奪取他們押送的120餘名朝鮮俘虜及60餘匹馬。 [58]  也有記載聲稱林慶業龜縮不戰,是他手下的義州判官崔孝一代他出戰,殺了“要兔”。 [59]  但這場戰鬥在當時清朝和朝鮮的官方史書中均無記載,所殺清將名字也很可疑。“要兔(要土)”為當時朝鮮對嶽託的音譯,“要虎”可能是嶽託和豪格(朝鮮譯虎口)的合稱,但不可能是這兩人。
還有關於林慶業的傳記稱皮島之戰時,林慶業不僅巧妙地迴避出兵,還事先向明東江總兵沈世魁通風報信。 [60]  但當時的朝臣羅萬甲則聲稱林慶業告訴了島中的一處不設防的軟肋,助成清軍攻島,並且他手下的兵士殺明軍比清軍還狠。 [61]  在戰後,從皮島逃出的陳洪範專門嘉獎林慶業,授予他“總兵”職銜,鼓勵他“矢志滅虜”,可知林慶業可能確實嚮明將通風報信。 [75]  而其積極協助清軍攻島的記載恐怕也有誇張之處,但也決非迴避了作戰。

林慶業後世紀念

林慶業的事蹟符合朝鮮王朝後期“尊周思明”的意識形態,故得到了朝鮮上下的推崇,修了很多祠堂祭祀他,如忠州忠烈祠、宣川忠愍祠、白馬山城顯忠祠、兼川忠烈祠等。 [66] 
林慶業是朝鮮半島民間所供奉的三大將軍神(此外是崔瑩南怡)之一,成為朝鮮民眾心中代表忠義、節操、勇氣的象徵。關於他的傳奇故事流傳神甚廣,尤其在朝鮮西海岸(平安、黃海、京畿道等地),比如林慶業在修煉時,在山神的幫助下學得道術,又如救出被抓到中國的人質,用帶刺的樹枝捉黃花魚,在大海中獲得飲用水,等等。延坪島也把他奉為漁業之神,每年祭祀。 [62-63]  此外還有關於他的小説《林慶業傳》也在朝鮮廣為流傳。林慶業可以説是朝鮮王朝後期“對明義理”的象徵性符號之一。 [68] 
另一方面,在朝鮮王朝四色黨爭的背景下,西人老論對林慶業更為推崇,而南人少論則對他不甚尊敬。 [82] 

林慶業影視形象

參考資料
  • 1.    黃景源:《江漢集》卷三十,《明陪臣傳》:林慶業,字英伯,朝鮮平澤人也,後徙忠州。
  • 2.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八代祖榟,官至寶文閣大提學,至其孫整,官禮儀判書、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贈諡恭惠公,恭惠生吏曹判書命山,判書生兵曹參判壽昌,是生司憲府監察贈承旨有名,於公為曾大父。大父德胤,部將,贈户曹參判;父篁,折衝將軍,贈領中樞府事。三世推恩,以公貴也。妣贈貞敬夫人坡平尹氏,縣監興智之女,贊成任之孫。
  • 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8,六年三月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以萬曆甲午十一月二日生……公自兒時英爽不羈,與羣兒戲,必累石為營,揭草為旗,作戰陣狀,而身自為帥,羣兒皆受其約束,不敢違焉,見者異之。及長,騎射絕人,嘗受史至項羽傳“書足以記名姓,願學萬人敵”,曰:“此啓我矣。”自是益喜論兵,以將帥才自命。領樞公戒之曰:“吾聞為將者自古多奇禍,爾其慎之!”然公顧不以自止焉。……公長不滿七尺,而望之有威容,為人慷慨有大節。平居對人言,大丈夫三字不絕於口。
  • 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戊午中武科,戍北邊,仍調小農堡權管,以料理軍須,超資折衝,入為僉知中樞府事。甲子適變,朝家募將士可戰者,公首應其募,奏功於鞍峴之戰,遂策振武原從勳一等。尋升嘉善,拜行僉樞,兼羽林衞將。
  • 6.    《承政院日記》,天啓六年四月十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7.    《承政院日記》,崇禎元年七月二十六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8.    《承政院日記》,崇禎元年八月十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9.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罷,敍為副護軍、體府別將、平安監營中軍、劍山山城防禦使,監築城役,又築龍骨、雲暗、凌漢諸城,上以其勞績,下諭褒美賜馬。
  • 10.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丁卯,虜警甚急,本道兵使以公為右營將,而監司又闢公為中軍,公意在力戰,馳見監司,言曰:“今兵使為進戰之將,公則殿後而已,而某願在於一戰以死國,願以某屬兵使。”監司義而許之。及公與兵使倍道至江都,則虜已媾和退兵矣。公既不得戰。則奮曰:“朝廷與我精炮四萬,可以往殲彼虜,洗劍鴨水歸耳。”
  • 11.    《承政院日記》,崇禎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2.    《承政院日記》,崇禎六年六月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3.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明年,邊憂益棘,方伯元帥交奏言邊事非某(林慶業)不可任,朝廷遂起復拜清北防禦使、寧邊府使,又監艱築白馬山城。時中朝將孔有德、耿仲明叛據牛家莊,公約天兵夾擊,幾獲,適會虜救至奪去。
  • 14.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三:(崇禎六年四月)十五日,餘令鮮將林慶業等勒兵在岸,以該國所助鳥槍手三百分貼各船,與各鎮將商確,必欲於是日擒執渠兇。
  • 1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是冬,公以邊憂少弛,上疏乞解官守制,許之。服闋,拜義州府尹兼清北防禦使。
  • 16.    《備邊司謄錄》,崇禎七年六月十八日條:啓曰:“清北無一可恃處,只有白馬山城,當為西門必守之地,繕完備禦之策,甚為關重,且必有號令傍邑之事。義州府尹林慶業依徐佑申例,兼清北防禦使差下,事目磨鍊以送,似為合宜,敢啓。”答曰:“依啓。”
  • 1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1,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2,十四年二月初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19.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既赴任,審虜勢必動,又馳啓請得海西二萬兵,朝廷許之。公喜,謂人曰:“我得二萬兵,何畏於賊也?”既而為諫官所沮,卒不得。公悒悒不自得,乃潛遣人越江,置烽燧於松骨、鳳凰兩山,戒以見敵則各舉火;又盡輸諸屯糓於城中,盛積柴,復以藁草,望之若峙糧然。城中素乏水,至是多鑿大池,蓄水養魚,盛釀酒,脯疫斃牛數百,募得人,時探虜動靜。是時斥和之議方峻,信使久不行,朝廷使公送舌官,告以行李且至,公戒舌官曰:“使行已後時矣,吾度虜兵已動,必於中路相遇,若問城中事,必盛言其有備也。”舌官果道遇虜兵,對其問如公言,賊殊不信,縛以隨軍。於是松骨、鳳凰二烽連舉,公知敵來,點視城中,老弱男女才八百。公頓足長吁曰:“無兵之將,何能為乎?”至暮,命守堞者人各持三枝炬,多設偶人張旗幟為疑兵,以所貯酒脯頒之,戒以死守,又以急報馳啓于帥府。賊臣自點沮不以聞,而虜騎已入境長驅矣。公乃使人饋壺酒生魚於虜陣,曰:“”重兵入鄰境,而不使邊臣知,可乎?”賊曰:“欲與爾國王言,邊臣不與也。”仍問:“守城卒幾何?”曰:“有精兵數萬耳。”“冬日何生魚也?”曰:“城中水深,故易得耳。”始賊以白馬為初頭大鎮,欲首破之以壯軍聲,然後東至,見其有備,故遂解舌官縛以去,而大駕之得入南漢者,亦以公計緩虜行之力也。……丁丑二月,賊撤兵歸……虜人多有侵虐列邑者,公請於虜主曰:“願得一鈴以號令軍中。”虜主許之,其後虜人有作拿者,公輒懸其鈴而捶之,由是虜皆懾伏不敢動。
  • 20.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35,崇德二年五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5-23]
  • 21.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母夫人以是歲正月歿於公兄承業孟山任所,公以國方被兵,不敢奔哭,及自椵島還,始赴喪次,扶櫬而歸。朝廷又命起復視職,……公自丁丑以後,念切京周,中夜撫枕,思欲以我國誠悃,一達天朝。其為西閫也,聞有妙香僧甲[神]歇者,有氣義可使,邀致幕下,厚其供具,而與同寢處,見情意既洽,告之以所欲為者,歇果欣然請行,公即言於餘高祖平城公(申景禛)及崔完城鳴吉,具奏文以付。別構一諮,抵洪軍門承疇,歇由水道致書於石城島,後又使通信於登州都督府,凡三往始達,仍留不還。時海路斷絕,而歇獨能往來,故華人號為獨步。
  • 22.    《鄭泰齊史草》卷二:義州府尹林慶業馳啓曰:……有一剃頭漢人,來願見臣,即招致房內,潛為詰問,則自稱以郭山人,長於義州,出家作僧,住香山寺,去年四月,來白馬山寺,七月招上呂碧船,仍到石城島陳都督陣中,則都督招見,細詰我國事情及攻島顛末後,略給賣物,接置寺剎,今者徐夏兩都司出來時,使之跟隨,密探我國事情,仍布天朝軫念之意,本月二十日夜下船,由草間作行,將向城中,而即聞使道之來,冒死拜謁雲。臣令軍官拘留,使不得逃躱……僧人神歇,自朝廷必有推問之事故,先送巡營,仍為上送之計,蓋都督以此僧為細作,而出送我國,則臣之妄料,亦自此厚賞,以為探聽天朝事機之地似當,在廟堂詳察處置。
  • 23.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一年正月十六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6,十六年六月十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俄又坐事下吏,當編管,公意在效勞,自願往鐵山。亡何,虜又徵兵,聲言將攻錦州衞。期日已迫,勢不可及,乃起公為助防將,使先赴告以發兵狀。公曰:“黠虜多詐,此必假辭徵我。我若後期,必斬將以立威耳。”急發防戍武士百餘人馳赴,虜果憮然曰:“我已得勝,無所用爾,但後勿違期也。”於是公遂還,而大軍繼至者亦引還。
  • 2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7,十六年八月十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7,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8,十六年九月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2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7,十六年九月十九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9,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1.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三年四月十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2.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2,崇德五年六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5-23]
  • 33.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1,崇德五年四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5-23]
  • 3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302頁.《中國明朝檔案總彙》35: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302—309頁
  • 3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公欲舟師之不利於用,潛令舟工日沉數船。至南汛口,凡沉三十五船,而所載物旋移他船,無一臭載。虜疑而詰之,公佯怒捽舟工,貫耳徇眾,仍命出斬以懸竿,其實用彘頭塗灰也。虜不知也,以殺無辜,大驚謝。…………至蓋州衞,與漢船遇,分岸以戰。始公潛令炮射者盡去丸鏃,及戰,似甚力也者而輒不勝,兩軍死傷者亦絕少……是戰,又沉二十九船。既而虜使人來,以公之來遲,不及約會處責之,諭令卸下所載貢米,從海路還,公欲涉虜地歸。對曰:“船皆傷破,何能踔得數千裏海路乎?”虜曰:“若從旱路去,船隻何以處之?”公曰:“船盡破矣,盡焚而去,無所惜也。”虜既去,復以敕來,以公之不放炮傷人及三船之託以飄失,謂與漢交通,又以敗船遲留、不即遵納貢米於需用處為公罪,詰責多端。公謂虜曰:“萬里涉海,九死一生而來,意謂蒙上國參量寬恕,而今敕諭如此,惟當冒死載米前進。願得上國舟師以為嚮導。”虜主聞之,始令卸下貢米,而只輸糧於蓋州。又令公選精炮火兵及諸將士一半,赴海州衞,而餘在本國,於是李浣從旱路歸。公既輸糧,盡破其船,而從虜於海州、伊州、錦州衞、大勝堡間,然一不與漢兵交鋒。
  • 36.    《瀋陽狀啓》庚辰七月初三日:自皇帝以下諸王等定議詰責之際,吾(阿濟格)與大王(代善)承召入往,論及此事。吾以為朝鮮之兵,本不精鋭,每居人下。年前徵發陸軍時.來到鳳凰城,而自此見其無用,還為退送,此非本國不為致力而然。今番舟師一依此處分付,載兵與糧,遠涉海路,遇風致敗,勢成然矣。人皆有惜死之心,豈有不盡心力,故陷於淪沒之理哉?今若困此致責,則彼雖不敢對辨,豈無冤痛之心乎?至於三船投漢之事,畢竟必有的知之路,不可因一二投來者之言遂加深究。姑觀後日,處之未晚云云。則詰責之議,因此停寢。
  • 3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2,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38.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既還朝,仁廟特召見,勞慰甚至。後虜主每謂我使曰:“林某不可不罪。”朝廷不得已削黜公,俄又敍拜行同樞。壬午,差守禦廳別將,升中軍。有中朝王都事者,以二百艘來泊龍川,虜使我追捕,公為白衣別將以從軍,虜遺書朝廷,又舉公善遇呂璧、暗送三船事,曰:“此人又何以來哉?”公遂先還,拜知中樞府事。
  • 39.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是年,松山堡失守,洪承疇降虜,虜悉得獨步事,會賊臣李烓為宣川府使,與漢船潛商事覺,虜挾昭顯世子出駐鳳凰城,縛致烓鈎問,烓欲賣國圖生,盡以送僧移諮事告之,又書公及清陰金文正公、崔完城並他宰臣十餘人名以與虜。虜迫令朝廷執送完城及公,使就對,國內震恐。始蓋州之役,公忽喟然謂人曰:“平生素志,正在今日。”蓋以犯順為至痛冤,欲投入天朝,而懼禍及本朝,未果。及就道,度比至必死,乃嘆曰:“天生男子,必有所用,今乃無故送死於虜庭乎?”至金郊驛,遂杖劍亡命,留衣服於楊州會巖寺,削髮為僧。與同志僧小明、智明出沒於楊口、祥原間,朝廷令國中大索而不能得。先是公與船商李武金者素善,及是往訪謀所以俱入中原者,武金慨然許諾,公遂出橐金與之,武金乃備舟糧軍裝,又募得同伴數人,紿言往海西運谷。而公與二僧追及,自稱施齋僧,請與俱載。行數日,公脱僧衣,手劍立船頭大呼曰:“我乃林兵使也,將入天朝,盡掃虜賊,報壬辰之恩,雪丙子之恥,然後取還我世子、大君。有不從者,以此劍斬之!”皆跪,對曰:“惟命。”遂舉帆向登州路,忽遇風,飄泊于山東海豐縣,縣人疑為虜細作繫獄。既而偵知公自我亡,送登州,舟師將黃龍[蜚]與語,大奇之,欲以試公,使往擊土賊之負險倔強者,公出奇縛其將以獻,龍益驚服,置公幕中,與議討賊興復之事。
  • 4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3,二十年十月十九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1.    《承政院日記》卷43,崇禎十五年十一月初六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3.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李氏即鎮安大君之後忠義衞潛之女,當公之亡命也,朝廷收公家屬入瀋陽,夫人久被留系,侵毒日甚。夫人曰:“吾夫既為大明之忠臣,吾獨不得為忠臣妻乎!奈何忍辱於犬豕,以污吾夫之節乎?”遂引刀自決,人以雙節美之。……公始無子女。取弟府使俊業之男重蕃為後。
  • 4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7,二十四年六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45.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甲申,皇朝除副總兵,欲以初秋用公策,以舟師截灣上取遼瀋。三月。流賊李自成陷北京,皇帝以身殉社稷,吳三桂開關引虜,擊退流賊,而北京反為虜所據。
  • 46.    國立中央研究院編.《明清史料》丙編第5本: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129—130頁
  • 47.    黃景源:《江漢集》卷三十,《明陪臣傳》:未逾二年,南京陷,清招慶業,卒不往。是時獨步在登紅軍,慶業聞唐王入閩初即位,約與獨步奔福州。明日,登紅執慶業,降於清人。清人慾剃慶業發,慶業不聽,清人乃誘慶業曰:“始天聰時,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歸身聖清,太宗皇帝皆賜策封為諸王。公如事清,當不死,富貴不在三人下。”慶業曰:“吾誠圖存,則守吾國一丘足矣,何苦棄父母之國,千里浮海,以自投於明朝哉?今明已破,吾豈以富貴變其志邪?”清憐其忠,乃送慶業北京獄,誘脅百端,終不屈。清問慶業所欲言,慶業曰:“昔曹孟德釋關羽,羽竟報孟德之恩,汝若能送我南朝,我當報汝之恩,如關公之報孟德焉。”清人曰:“汝不忘南朝,可謂忠臣,然養虎遺患,吾不為也。”
  • 48.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五月,弘光即位於南京,黃龍[蜚]知勢不可為,自欲言勤王,乘夜潛逃。其中軍馬登紅代領其眾,與公移保石城島,翼年五月,弘光亦亡。虜招降登紅及公,而皆不往,然登紅已陰懷投北計,公揣知之,適會有南方商舶,欲脱身南去。時獨步在龍[蜚]軍,仍隸公麾下,公潛令候登紅睡,欲與俱去,獨步有貨財,不忍舍,又不欲涉險深入,遂悉以公計告登紅,登紅乃盛陳兵嚴守。公既不得入見登紅,又欲斬獨步以泄憤,而亦不得。未幾,登紅執公以降虜。公仰呼曰:“天乎天乎!何使我至此極也?”虜欲剃公發,公終不從,曰:“汝不欲殺我,願送我還國,若得歸死於吾君,死且不恨!”虜將誘之曰:“今日降則明日富貴無窮矣。”公猶罵賊不已,遂送北京繫獄,既而威脅萬端,公終不屈。虜主試令公悉陳所欲言,公乃引曹操縱關公事,言曰:“汝若送我南朝,我當以雲長之報曹公者報之。”虜主曰:“汝不忘南朝,可謂忠臣,然養虎遺患,吾不為也。”
  • 4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5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6,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5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7,二十四年六月初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3]
  • 52.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蓋自點與器遠同功一體,見器遠被誅,內懷不安,凡繫獄事,務欲深治,故其所以鍛鍊公者至甚,而公之不日殞命,亦出於自點之指使雲……死於崇禎丙戌六月二十日,得年五十三。
  • 53.    《承政院日記》,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4]
  • 54.    《承政院日記》,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4]
  • 55.    黃景源:《江漢集》卷三十,《明陪臣傳》:已而,慶業系燕獄,獨步亦被執。久之,又從慶業歸。慶業考死,獨步坐流蔚山府。
  • 56.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我聖上即祚之二十三年,公子重蕃訴冤於駕前。上下特教曰:“予曾閲丙戌年親鞫時日記,慶業罪狀不過曰同謀器遠凶逆也、逃入中原亡命也。凶逆一款,既已伸冤,而所謂逃入,蓋渠平日高談大言,雖有此妄作,意則在尊周,以此論之,容有推恕,故欲一問於大臣者久矣。噫!伊時聖祖之親鞫慶業,非以深惡其情狀也……昨觀幼學林重蕃之上言,更考日記,誠不無矜憐之心矣。予之所執,非曰必是也,既有意思,試詢何傷?其令吏曹議於大臣稟處。”……上曰:“林慶業之不為預知兇謀之狀,業已聖祖之所洞燭,而逃入中原一款,事雖未成,志在尊周。當時聖祖之屢勤嗟惜,自有微意。則追聖祖之志,昭洗丹書,獎其扶義,恐無不可也。特為復官賜祭。”於是禮部郞奉命致祭於公墓,又以筵臣言,特旌夫人之閭。公之兄承業、弟嗣業、俊業、庶弟興業,俱登武科,至是用五子登科,例贈領樞公一階。且賜祭,既而太常以公行實聞,又贈謚曰忠愍。
  • 57.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43,三十二年二月初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5-24]
  • 58.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南漢既受圍。而賊恐西路諸鎮絕其後。使其將要虎率三百精騎。先還以接應。要虎者虜之猛將也。着兩重雪色甲。重百餘斤。所過人不敢問。公追至鴨綠江上。奮勇擊斬之。奪其甲而衣之。馳馬而還。又殺其騎太半。盡還其所掠男女一百廿餘口。馬六十餘匹。
  • 59.    成大中:《青城集》卷七,《黃一皓及七義士傳》:清主洪歹始率大軍道義州,至州,尹林慶業避其鋒,退守白馬城。孝一謂慶業曰:“以將軍之勇,閉壁據險,不能出一卒與虜戰,西土何恃而強?請為將軍一戰立奇功。”慶業壯而許之,適清主遣勇將要兔驅其俘掠還,孝一率輕騎。追至鴨綠江大破之,斬要兔,以其俘返。
  • 60.    申靖夏:《恕庵集》卷十四,《知中樞府事贈諡忠愍林公行狀》:孔、耿二賊挾虜勢,將攻椵島,徵兵於我,朝廷命公率舟師以赴。既至,賊使我為先鋒,公義不忍自我先犯,乃使人言於賊曰:“我國之法,凡攻城略地,其所收財帛,盡以與先鋒,而今天下之財帛鹹聚於島中矣,恐城陷之日,大國與小國爭利,故敢以告。”仍令軍中歌舞作歡聲。賊怪問之,則曰:“此輩方樂其戰而有利耳。”虜素重財,遂自為先鋒。公又密通於沈都督世魁,使先事應變,以故島中兵士及戰列艦多獲全,而獨都督不動罵賊死,其殘兵之在島者,皆焚燒其舟楫,而公亦不之禁也……沈都督副將呂璧脱身到灣,視之甚厚,為資送中朝。
  • 61.    羅萬甲:《丙子錄》第一冊:我國以柳琳為首將,林慶業為副,隨孔、耿同犯椵島,島在海中,非但舶船甚難,周設火炮,賊累日不敢犯。問策於我國兩將,辭以不知,賊或威或誘,慶業曰:“島之一面阻山,山下海水相通,島人不設備,於此若乘夜舉船,逾山潛渡以入,可以陷之。”賊大善,其計一如林言,終以此謀陷島,慶業佯託逗留,多殺賊兵,而陷島之計,專出於此人,及其入島。我國之人殺掠漢人有甚於虜賊。
  • 62.    林慶業將軍堂神話  .韓國民俗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2-05-24]
  • 63.    林慶業將軍  .韓國民俗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2-05-24]
  • 64.    韋旭升.《韋旭升文集》第1卷: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第300頁
  • 6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中國明朝檔案總彙》101: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327—331頁
  • 66.    《韓國民族文化大百科辭典·林慶業》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引用日期2022-09-30]
  • 67.    張德順:《林慶業—一心堅守對明義理並犧牲於黨爭的風雲兒(임경업 - 明나라에 의리지키려다 당쟁에 희생당한 풍운아)》,《廣場》156輯,1986年,第190—197頁。
  • 68.    權赫來:《林慶業傳的主人公形象與意識形態(의 주인공 형상과 이데올로기)》,《古小説研究》35輯,2013年,第5—26頁。
  • 69.    林慶業肖像  .韓國國立中央博物館[引用日期2022-09-30]
  • 70.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年四月初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1.    《承政院日記》,崇禎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2.    《承政院日記》,乾隆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3.    宋時烈.《宋子大全》八:民族文化推進會,1993年:第158頁
  • 74.    申靖夏.《恕庵集》:民族文化推進會,1997年:第451—452頁
  • 7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4,十五年閏四月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30]
  • 76.    李祘.《弘齋全書》六:民族文化推進會,2001年:第365、385、574頁
  • 77.    宋時烈:《宋子大全》卷二百十三,《林將軍慶業傳》:尼山賊柳濯假將軍姓名作亂,曰:“”將討虜雪恥!”愚民以至僧徒,一時雲集。李延陽時白自請率禁兵往討,已而亂民知非將軍,即解散,故逆豎被擒於道臣而誅滅之。
  • 7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3,二十年十一月初十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10-10]
  • 79.    《承政院日記》,順治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10-10]
  • 80.    成大中:《青城雜記》卷三:孝廟有志北伐,寤寐良將,惜慶業之枉死,聞梅環在,召之入內,問慶業事甚悉,仍嘆曰:“予安得慶業而將之?”梅環前請曰:“殿下思將慶業,豈有北伐之意乎?臣知殿下不能也。”孝廟笑曰:“汝何以知吾不能也?”對曰:“丙子之難,殿下奉宗社入江都,金慶徵審必僨事,殿下何不斬之而勒兵拒虜乎?此直反掌易也,而殿下未之能也,況北伐乎?臣雖女子,知殿下不能也。”孝廟為之默然良久。
  • 81.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下:林慶業初為南邑守,以官米百包買駿馬一匹,而馬有超逸之才,一境之內喧謗不已,慶業微聞之,乃令邑中業射者射的較藝,及至期日,以其馬鞴新造勒鞍,系之官街垂柳,曰:“中者當以此酬之!”有一人中之,輒與之,於是譽聲騰布,流傳都下。有先輩聞之,曰:“慶業此舉手段甚闊。若此不已,難保有終矣!”
  • 82.    具樹勳:《二旬錄》捲上:蓋此祠,文正私建為鄉賢祠疏齋,筵白賜額趾齋,求得畫像奉安之。蓋是西人之主張,以此南、少並與林公而不甚尊敬。偏論之害至於如此耶!
  • 83.    電視劇  .中央日報[引用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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