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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訓
鎖定
林德訓,960年出生。 中國台灣省人。 1994年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曾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主任”。
- 中文名
- 林德訓
- 籍 貫
- 台灣省人
- 出生日期
- 1960年
- 畢業院校
- 台灣大學
林德訓個人簡介
林德訓
曾任1994、1998年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競選總部西區服務處主任。
1994年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市長室秘書,後任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長。
2000年陳水扁選舉台灣地區領導人競選總部資訊蒐集與基層聯絡負責人。
2000年5月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秘書。
2004年任陳水扁台灣地區領導人競選總部候選人事務羣行程小組主任。
2005年1月接替馬永成任陳水扁“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主任”
一直為陳水扁核心人馬,現參加陳的一切重要活動。
其人個性內斂、沉穩,行事作風低調。
妻子淡季蓉,同為陳水扁嫡系人馬,曾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市長室秘書,1998年兩人結婚。叔叔林重宏,曾任台糖副總經理。
林德訓政治主張
很少就台灣前途等重大問題發表意見。
碩士論文《1997香港點擊查看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氣預報主權移轉之政治經濟分析》,指導教授蕭全政。
與其同所、同期畢業之同學有童振源、馬振坤、王建凱、、唐開太、陳建仲、徐育茂、魏中平、張嘉蘭、蘇清良、黃德怡、石振國、賴昱安等。
林德訓職務任免
林德訓自我告白
扁家四大案,“國務機要費案”召開準備庭時傳扁辦前主任林德訓。林德訓也不認罪,對於針對他的指控,他表示自己沒辦法接受。
林德訓情緒比較激動,一度哽咽,並表示自己“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他還強調自己只是聽命行事。
林德訓出庭相關
在列於陳水扁提出的第一波傳訊名單
第一波傳訊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台北地方法院11日再度提訊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扁律師石宜琳開庭前表示,將提出31名證人交互詰問名單。下午庭訊時,陳水扁果然提出第一波名單,除聲請調閲馬英九特別費案卷證以及李登輝等歷任機要費資料外,還將聲請剛請辭“國安局長”的蔡朝明説明奉天案。
此外,陳水扁也提出第一波要求傳訊名單,包括前隨扈警官張春波、羅太太施麗雲、馬永成、林德訓等人。
再出庭 堅持認錯不認罪
扁家洗錢案2月17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陳水扁前後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上午9時20分乘坐計程車抵達,馬永成在律師陪同下走地院大門,林德訓由台北地檢署進門,兩人腳步匆匆,均不接受記者採訪。 昨天法官列出18個問題,面對審判長蔡守訓詢問是否認罪,馬永成、林德訓都表示“如上次所説的”,都認錯不認罪。庭審昨天進行到傍晚6點才結束,檢辯雙方爭執不停。
馬永成林德訓 兩人冷冰冰
面對記者詢問做人是否要飲水思源及是否認罪等問題,馬永成笑笑不迴應,林德訓則從台北地檢署門口進到台北地院,針對關鍵問題也是不願響應,只説謝謝。
上推陳水扁 下賴陳鎮慧
上推下賴
與1月20日首次出庭時的情況一樣,馬永成與林德訓又都認錯不認罪,並堅持“奉扁命行事,未貪分文”。
對此,法官蔡守訓當庭指出,陳鎮慧的隨身U盤是在扁辦搜出來的,裏面的公賬和私賬分得清清楚楚,公務機要費的流向也非常清楚,因此具有證據力。聽到蔡法官的裁示,馬、林兩人臉色難看。台灣名嘴指出,如果陳鎮慧連賬都做不清楚,跳起來的,第一個絕對是吳淑珍。
而陳鎮慧當初也只認了偽證和偽造文書兩罪,不認貪污,認為馬永成和林德訓應該負責任。台北地院也將在19日再次傳喚陳鎮慧,釐清究竟誰在説謊。
林德訓被收押 馬永成疑列被告
被收押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三日被特偵組當庭逮捕,並向台北地院聲請後裁定收押禁見。 他是洗錢案爆發後,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他是洗錢案爆發後,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檢察官認定林德訓長期核准同意陳鎮慧出具不實審核報告,核銷不實金額,協助扁家詐領、侵佔國務機要費,且湮滅事證,已觸犯貪污罪。
據台媒報道,特偵組指出,林德訓涉嫌的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的“侵佔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與偽造文書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
核銷以多報少矇騙會計處
另“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特偵組懷疑他也曾經手“國務機要費”,知悉吳淑珍以不實發票詐領情事,不排除近日傳喚他到案後,改列被告偵辦。
林德訓在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已被依偽造文書、偽證罪起訴。 但當時查黑中心認為他對於吳淑珍長年以他人不實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一千四百八十萬元部分,並不知情,經特偵組重新調查,發現林德訓對於吳淑珍詐領國務機要費過程,知之甚詳,甚至是協助的共犯。
特偵組發現,“機密費”支用須由林德訓簽章同意後,再由陳鎮慧自總統府會計處提款。 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機密費現金後,再將現金暫存保管於私人租用的銀行保險箱內,林德訓對整個過程相當清楚。
依規定,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核銷國務機要費,身為陳鎮慧長官的林德訓,必須執行其監督責任,對於每個月的支領情形作出總結,並製作一分“審核報告”,交給“總統府”會計處列管、查核之用。
林德訓判刑
2009年9月11日下午4時,台灣陳水扁世紀大案一審宣判, 林德訓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公權8年。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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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來自百度圖片
- 2. 台媒:“公務機要費案”今日宣判,陳水扁獲免訴,妻子涉洗錢判2年 .其他.2022-07-15
- 3. 台媒:賴清德點名3位陳水扁重要幕僚加入其行政團隊 .閩南網[引用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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