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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陽
(廣東省陸豐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鎖定
林小陽,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廣東陸豐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8年4月參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陸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 中文名
- 林小陽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廣東陸豐
- 出生日期
- 1964年11月
林小陽人物履歷
歷任陸豐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科科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局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
林小陽人物事件
林小陽接受調查
林小陽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汕尾市紀委監委對陸豐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林小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小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亦官亦商,違規經商辦企業;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參與賭博;利用司法權在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搞權錢交易、以案謀私,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林小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林小陽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林小陽公開通報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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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廣東陸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林小陽接受審查調查 .百家號.2023-06-16
- 2. 陸豐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林小陽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汕尾清風[引用日期2023-12-15]
- 3. 汕尾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汕尾清風[引用日期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