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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明
(宜春市自然資源局袁州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 中文名
- 林小明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宜春袁州
- 出生日期
- 1971年3月
- 學 歷
- 在職大學
林小明人物履歷
1990年12月至1994年1月,在部隊服役;
1994年1月至1995年9月,宜春地區宜春市民兵訓練基地人武部幹部;
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宜春地區宜春市慈化鄉政府幹部;
1996年7月至1999年1月,宜春地區宜春市慈化鎮人武部副部長;
1999年1月至2000年8月,宜春地區宜春市天台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2000年8月至2002年1月,袁州區天台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2002年1月至2006年1月,袁州區寨下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2006年1月至2011年5月,袁州區新坊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袁州區下浦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2013年3月至2021年2月,袁州區下浦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2020年8月,一級主任科員);
林小明人物事件
林小明審查調查
林小明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經中共宜春市紀委、中共宜春市袁州區委批准,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袁州區監委對宜春市自然資源局袁州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林小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小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毫無組織觀念,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在幹部錄用中以權謀私;追求低級趣味,參與賭博;紀法意識淡漠,膽大妄為,套取公款據為己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土地規劃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林小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春市袁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中共宜春市袁州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宜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宜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小明開除黨籍處分;經宜春市自然資源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宜春市袁州區第六屆委員會委員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林小明公開通報
2024年4月,宜賓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宜春市自然資源局袁州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林小明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等問題。2014年至2023年,林小明先後收受多名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消費卡、茅台酒等高檔煙酒,折價共計36.48萬元;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林小明在已配備辦公用房的情況下,以午休為由,違規佔用單位值班室。林小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林小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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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春市自然資源局袁州分局黨組書記、局長林小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廉潔宜春[引用日期2023-07-12]
- 2. 宜春市自然資源局袁州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林小明被“雙開” .瀟湘晨報.2023-12-29[引用日期2023-12-29]
- 3. 我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廉潔宜春[引用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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