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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宅

(浙江省寧波市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鎖定
林宅,位於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月湖街道紫金街30號,是清同治年間舉人林鐘嶠、林鐘華兄弟之住宅,建於清同治年間(1862~1874年)。 [1] 
林宅以南偏東為縱線,由內外照壁、門樓、前廳、中樓、後樓,東西兩側廂房及左右小花園餘屋等組成封閉式的建築羣,整個建築規模較大,結構輕巧,雕刻精緻。林宅的建築佈局和裝飾特徵富有地域特色,是浙東地區清中晚期民居院落建築藝術的寶貴例證。 [1] 
2013年3月5日,林宅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3] 
中文名
林宅
地理位置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月湖街道紫金街30號
所處時代
佔地面積
3100 m²
保護級別
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開放時間
9:00~16:30
編    號
7-1027-3-325
批准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林宅歷史沿革

林宅位建於清同治年間(1862~1874年)。 [1] 

林宅建築格局

林宅建築坐北朝南,四進院落佈局,佔地面積3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2000平方米。
林宅以南偏東為縱線,由內外照壁、門樓、前廳、中樓、後樓,東西兩側廂房及左右小花園餘屋等組成封閉式的建築羣,整個建築規模較大,結構輕巧。
林宅的門樓、拱額、檐頭、影壁和屋脊等處均有磚木的雕刻裝飾。現尚存磚雕170餘幅,石雕和木雕50餘幅,其中尤以磚雕較為精美,主要採取浮雕和透雕的形式,以人物故事,花卉風景為題材,工藝精細。林宅保存完整,部分構件受損,倒塌、修復,後進為居民住宅。 [1-2] 

林宅主要建築

  • 頭門
林宅頭門位於建築的東側,朝南為一座高聳的牌樓磚式雕門樓。正中前書“慶雲崇謁”,後書“春風及弟”,前後刻有高浮雕的人物故事。
  • 儀門
儀門朝東為一木結構建築、飛檐、斗拱和昂,製作精巧,柱上雕有龍、蓮花、如意,蝙蝠和“玉泉魚躍”等。
  • 影壁
影壁在儀門後,影壁的上半部是採用“高浮雕”“深雕”“透雕”手法雕刻的“八仙”“福祿壽”“和合神仙”“九老圖”和“二十四孝子”等。四周圍飾以靈芝仙草、蘭花水仙等奇草異卉,加上樓、台、亭、閣、山川舟橋,捲雲花草等。
  • 小花園
小花園與儀門相對的,內有仿照晉代書法家王羲之《蘭亭集序》中所書的“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的詩意而建造的蘭亭、假山、水池、亭園,佔地雖小,卻有山川湍波,曲經通幽之感。壁上嵌有明代書畫家董其昌書的《蘭亭集序》,文學家、書畫家陳繼儒題跋。
  • 轎廳
轎廳為三開間硬山頂建築,中間門道內外及梁枋均有雕刻,以龍和蝠為主,東西次間稍間的檐下磚壁,雕有“放牧圖”“耕織圖”等內容。門道額彷、檐頭、窗飾、馬頭牆上,均有“仕女葬花”“松鼠偷桃”“雲蝠戲遊”“吉祥發財”等題材和裝飾,次間、稍間磚制的花窗,圖案規正,統一大方。正樓和後樓木構件上的紋餅與屋頂上的雕刻裝飾相同,正樓與後樓間的二道相向影壁,壁檐下雕有“唐伯虎點秋香”的戲曲故事。 [4-5] 

林宅文物價值

林宅的建築佈局和裝飾特徵富有地域特色,是浙東地區清中晚期民居院落建築藝術的例證。林宅是浙東地區現存的古代雕刻藝術較集中,內容較豐富的建築之一,這些雕刻藝術品對研究雕刻藝術、建築裝飾藝術,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1] 

林宅文物保護

1989年,林宅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佈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 
2013年3月5日,林宅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3] 

林宅旅遊信息

  • 地理位置
林宅位於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月湖街道紫金街30號。
  • 開放時間
9:00~16:30。 [1] 
  • 交通指引
寧波市內乘坐公交14路、14區間上午支線、14區間下午支線、812路、819路,紫金小區站下車步行前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