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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事件

鎖定
林園事件發生於中國台灣省高雄縣林園鄉(今高雄市林園區),是一起以石油化學工業為主的林園工業區污染所引發的糾紛事件。1988年9月20日,工業區的聯合污水處理廠在豪雨期間大量排放工業廢水,導致林園大排水溝出口旁的汕尾漁港內魚蝦大量死亡。由於當地自工業區設置以來,便存在偷排廢水等污染問題且未有妥善處理,因此引起居民抗爭。
中文名
林園事件
外文名
Linyuan event
地    點
台灣省高雄市
起    因
排放污水
發生時間
1988年9月20日

目錄

林園事件簡介

在20多日的抗爭活動中,居民闖入污水廠切斷了電源,導致19家工廠暫停運作。之後在高雄縣政府、立法委員,以及經濟部的協調下,工業區各廠商決定賠償較近的汕尾地區每人8萬元新台幣、較遠的中芸等村每人5萬,以及其他村落各1千萬基金等,總賠償金約13億元,是當時台灣省最高的公害賠償金,但同時也引起了一些質疑居民正當性的評論。
之後協議達成且工業區恢復運轉,但污染問題本身並未徹底解決,在協議書上也沒有載明污染的解決方案。林園事件後,當地仍陸續發生抗爭。

林園事件影響

該事件爆發後,環境生態造成了巨大的污染,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直到十多年後才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