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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

(福建輝揚律師事務所律師)

鎖定
林丹,1969年出生,執業於福建輝揚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13501199210700460 [2] 
林丹律師,於1992年開始律師執業,專注於刑事辯護領域。 [1] 
中文名
林丹
出生日期
1969年7月1日 [2]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2] 
所在單位
福建輝揚律師事務所
性    別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2] 
單位所在地
福建省福州市

目錄

林丹典型案例

林丹案例1

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法院審理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蔡某甲犯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非法制造發票罪一案,於2013年12月20日作出(2013)台刑初字第539號刑事判決:被告人蔡某甲無罪。 [3] 
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作出(2014)榕刑終字第118號刑事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3] 

林丹案例2

福建省長樂市人民檢察院以長檢公訴刑訴(2015)61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某犯貪污罪,於2015年10月29日向福建省長樂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4] 
長樂市人民檢察院於2016年5月26日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為由向長樂市人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長樂市人民法院於2016年5月27日作出(2015)長刑初字第640號刑事裁定,准許長樂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