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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青

(仙遊縣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鎖定
林丹青,男,漢族,1972年1月份出生,仙遊遊洋人,大學學歷,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12月入黨。曾任仙遊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21年11月,經仙遊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林丹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2] 
中文名
林丹青
民    族
漢族
籍    貫
仙遊遊洋
性    別

林丹青人物履歷

1995.04--1998.09仙遊縣檢察院幹部;
1998.09--2003.05仙遊縣檢察院科員;
2003.05--2007.04仙遊縣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檢察員;
2007.04--2010.05仙遊縣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檢察委委員;
2010.05--2012.04仙遊縣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偵查監督科科長;
2012.04--2013.04仙遊縣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2013.04--2014.01仙遊縣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2014.01--2015.05仙遊縣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正科級檢察員;
2015.05--2020.01仙遊縣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正科長級)、檢察委委員(2013.09--2015.09掛職任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
2020.01--2020.03仙遊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檢察委委員、一級檢察官;
2020.03--2021.11仙遊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科長級)、檢察委委員、一級檢察官 [1-2] 

林丹青人物事件

林丹青接受調查

2021年4月,仙遊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科長級)、檢察委委員、一級檢察官林丹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仙遊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林丹青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經中共仙遊縣委批准,仙遊縣紀委監委對仙遊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科長級)、檢察委員會委員、一級檢察官林丹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丹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
林丹青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林丹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