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松原市規劃局

鎖定
松原市規劃局前身為原規劃管理處,隸屬市建設局, 2007年1月,隸屬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副處級。 [1] 
中文名
松原市規劃局
地理位置
松原
2007年6月更名為松原市規劃局; 2007年12月26日經省編辦批准成立了松原市規劃局,單位規格為正處級,現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自收自支。
松原市規劃局有16個內設科室、5個基層單位,按照編辦部門的批覆,松原市規劃局行使十四項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行政區內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方面的規範性文件。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的組織研究、編制、協調、審查和報批工作。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和地籍測繪的組織、管理、計劃及實施工作。
(四)負責規劃區內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核發《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組織審查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負責道路、交通、給水、給排水、電力、電訊、燃氣、供熱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各項建設工程的竣工規劃驗收核實工作。
(五)負責規劃區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劃撥中的規劃管理工作。
(六)負責規劃區內城市雕塑的規劃、審查等管理工作。
(七)負責在規劃管理工作中對規劃區內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進行保護工作。
(八)負責獨立工礦區的規劃編制、審核和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工作。
(九)負責規劃區內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十)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管理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檢查、基礎測繪成果的管理和保密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一)負責本行政區內規劃設計和測繪地理信息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行政區內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內城鄉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開發應用、科級創新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