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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松原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松原市科技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松原市科學技術局
外文名
Songy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內設機構
5個
隸    屬
松原市人民政府

松原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以及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提出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措施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機構佈局,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管理市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四)組織全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五)組織擬訂全市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牽頭負責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配合省科技廳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九)組織擬訂全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措施建議,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
(十二)負責省科學技術獎、省政府友誼獎、科技成果轉化貢獻獎推薦申報工作。
(十三)負責省自然科學基金計劃的推薦申報工作。
(十四)承擔科技行業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督促所屬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松原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機要、保密、安全、檔案會務、督查督辦、文字綜合、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績效考核、部門預算、內部審計、財務管理、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科技宣傳、新聞發佈、輿情應對、信息化建設、網絡安全、信訪和重大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協調有關經費的撥付和管理;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工作,牽頭協調放管服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年度科技發展計劃並協調實施;承擔技術預測、創新調查、科技統計、科技報告、科技檔案等相關工作;負責科技項目資金協調、論證、驗收、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指導建設技術創新中心;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建議,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研究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建議,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負責省級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化眾創空間、科技人才與企業科技項目申報,管理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負責科技金融結合工作;承擔科技行業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督促所屬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三)產業創新科。擬訂基礎研究科技規劃、計劃和高新技術、農業農村、社會發展、醫藥健康等領域的科技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領域科技項目,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負責申報和指導省級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科技示範園區、醫藥健康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和可持續發展示範區建設;承擔科技扶貧、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科技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
(四)交流合作科(外國專家科)。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措施,牽頭提出起草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措施;負責依法行政工作;實施科普規劃,參與全省科技活動周;承擔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管理軟科學計劃項目;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措施並推動落實。承擔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管理工作,組織推薦省科技進步獎勵項目;擬訂全市引進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和出國(境)培訓工作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全市外國專家管理服務和外國專家來松工作相關管理工作,協調實施外國人才簽證制度,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1] 

松原市科學技術局人員編制

市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
市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松原市科學技術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1] 

松原市科學技術局領導分工

孫國財(局長)負責本局全面工作。 [3] 
王紅軍(副局長)協助分管產業創新科、交流合作科。主要負責指導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科技扶貧、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等工作。
潘曉輝(黨組成員)協助分管發展規劃科。主要負責擬定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年度科技發展計劃並協調實施、監管機制、科技人才與企業服務等工作。
唐彥起 (副局長)協助分管辦公室。主要負責機關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
張作軍(副調研員) 駐村第一書記。主要負責精準扶貧、宣傳黨的政策、為民辦事服務等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