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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松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22號),設立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外文名
Songyua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辦公地址
松原市寧江區東鎮東路1388號
批    號
吉廳字[2009]22號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任務,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負責監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3.負責彙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測、預測、分析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動情況並提出調控意見,負責市級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管理,負責有關價格認證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4.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5.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國家及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全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各項前期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任務。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6.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發展意見,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鐵路、民航機場規劃、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7.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擬訂對口支援等方面的有關規定,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8.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
9.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民政等發展規劃,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10.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
11.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2.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振興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13.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全市能源發展規劃;推動能源體制改革,擬定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油母頁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油氣輸送管道(長輸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負責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負責全市能源統計調度、預測預警,發佈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全市能源開發合作。
14.配合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相關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分工

叢喜彬:主任、一級調研員 [2]  [5-6]  [10]  ,主持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全面工作。
嵇文俊:副主任 [7] 
李勝:副主任 [8] 
商彥軍:副主任
朱金龍:副主任 [12] 
張鹹卉同志負責協助主任分管能源科、價格認證中心(服務業)、價格調節基金管理中心、經濟運行服務中心,與董建宇同志AB角分管產業科。同時分管吉林油田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松原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峯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推動松原“綠電”示範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松原市秸稈綜合利用領導小組、松原市電網建設與改造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松原市電力行業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松原市經濟穩增長工作領導小組、松原市經濟運行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相關工作。
董建宇同志負責協助主任分管產業科,同時分管松原市與長春市合作工作領導小組、松原市與吉林大學合作工作領導小組、松原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領導小組、松原市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工作領導小組、松原市與舟山市對口合作工作領導小組、深化“五個合作”領導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相關工作。
張喜富同志負責協助主任分管城鄉科,及地區科對口合作以外其餘工作,同時分管松原市統籌推進全市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松原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相關工作。
吳景新同志負責協助主任分管社會科、辦公室(審批辦)、法規科、黨務、羣團、工會工作,同時分管松原市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王金武同志負責協助李麗梅同志分管投資科、項目中心相關工作,重點配合李麗梅同志抓好產業項目謀劃工作。 [1]  [11]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立內設機構10個(另設機關黨委)。分別為:辦公室、綜合科、法規科、投資科、產業科、社會科、能源科、地區科、城鄉科、財經科。
(二)機構職能
1.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務、紀檢、工會、信息、保密、信訪、財務、後勤、扶貧、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政務公開、四防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發改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2.綜合科。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的建議;起草重要文件;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內外經濟的重大問題。負責政法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承擔新聞發佈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委內科室及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3.法規科。起草有關意見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相關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組織開展對中央和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對政府管理的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及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調查和監審;政府啓動臨時價格干預時,負責對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務的社會平均利潤水平進行調查並向社會公佈;負責省對市州績效考核的承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市屬縣(市、區)、開發區的績效考核,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4.投資科。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機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安排中央及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研究制定重大項目謀劃的相關規定;組織謀劃重大項目;統籌重大項目佈局,協調推動重大項目前期工作。
5.產業科。綜合分析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發展意見,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研究擬定振興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組織研究體制機制創新。
6.社會科。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文化和教育、衞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貫徹落實有關民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全市民生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民生工作總體規劃、專項計劃並協調實施;負責彙總安排全市民生工作項目,擬訂全市年度民生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指導、調度各有關部門推進民生工作計劃的具體落實,並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民生工作調研,分析民生工作動態,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7.能源科。研究提出全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油母頁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發展戰略和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與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按權限審核全市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能源運行調節;負責全市能源開發合作;參與擬訂全市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税、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規劃,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8.地區科。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建議;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指導地區經濟協作;承擔對口援疆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國內外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聯繫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國內外技術合作;制定跨市合作及全市橫向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對口合作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對口合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相關戰略和規劃,提出推進落實的對策措施和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任務;組織擬訂國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9.城鄉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小城鎮綜合改革和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小城鎮建設的重大目標和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負責小城鎮改革試點工作。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建議,協調農業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全市以工代賑工作。統籌全市交通運輸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擬訂全市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發展規劃,編制實施計劃,提出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發展戰略、相關建議。協調民航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10.財經科。統籌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分析全市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建議,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建議,牽頭推進全市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組織擬訂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劃調整建議,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機構優化的目標、任務、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提出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組織起草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制定頒佈收費標準;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和經營性收費項目的管理及收費價格的制定;指導各地價格主管部門的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商品價格管理,負責農產品價格管理,擬訂商品價格方面的意見,擬訂商品價格改革方案和管理、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對相關行業和企業實行價格政策指導,協調處理價格爭議;監測、預測、分析價格總水平變動情況並提出調控意見,提出運用價格調節資金管理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穩定商品、服務價格以及減少市場價格波動的建議,負責價格調節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公佈地方價格管理目錄,擬訂涉及宏觀調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涉税、涉紀檢監察案件財務價格認定和涉案財產價格鑑定;負責價格爭議調節處理和價格認定複核;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評估、鑑定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3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其中:正職11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職1名。 [1]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信息

辦公地點:松原市寧江區東鎮東路1388號
郵政編碼:138000
辦公時間:
夏:週一至週五(8:30-11:30,13:30-17:00)
冬:週一至週五(8:30-11:30,13:00-16:30)
(節假日除外) [1]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1年6月,中共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被評為“吉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 [3-4] 
2023年6月19日,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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