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鎖定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松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18〕114號),制定本規定。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松原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外文名
Songyuan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Bureau
隸    屬
松原市人民政府
級    別
正處級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貫徹落實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全市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企業的管理,提高行業綜合素質與核心競爭力。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市工業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的申報;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核、核准和備案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落實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貫徹執行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協調鐵路部門,確保重點企業原材料及產成品的鐵路運輸;負責全市鐵路道口管理;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企業電力需求狀況,協調解決工業用電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貫徹執行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七)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負責指導全市全民創業工作;指導中小企業廣泛吸納社會人員就業工作;指導中小企業加強經營管理;負責全市服務體系建設,整合社會資源為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服務;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中小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
(九)貫徹落實電子信息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參與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審查並實施管理;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指導全市軟件業發展;執行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全市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
(十)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一)承擔全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承擔市級石油化工(不含煉油、煤制燃料油、燃料乙醇)、汽車配套、裝備、機械、建材行業、食品、醫藥、消費品等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衞、財務及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貫徹落實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起草局內重要的綜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分析和發佈經濟信息;協調指導全市城區集體經濟發展和特色園區建設;負責全市國有工業企業改制遺留問題及廠辦大集體改革推進工作;負責全系統信訪工作;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管理工作的宏觀管理和協調,促進管理創新,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負責全市工業企業上市工作指導;指導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本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手工業行業管理工作。
(三)規劃投資與科技科。負責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國家、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的申報;負責全市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核備案的相關工作;貫徹落實高科技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市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交流事務等職責。
(四)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煤電油運等有關問題;負責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生產要素保障的協調;指導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組織協調各地、各部門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五)交通電力資源科。負責協調鐵路部門,以確保全市重點生產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和產成品的鐵路運輸;負責全市鐵路道口管理;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企業電力需求狀況,協調解決工業用電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貫徹執行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承擔全市節能監察職責。
(六)電子信息與無線電管理科。負責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指導全市軟件業發展;推進行業軟件和系統解決方案推廣應用;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工作;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根據國家無線電頻譜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做好重大活動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依據授權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辦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
(七)民營經濟發展與創業融資服務科。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吉林省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戰略;提出全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計劃,負責國家、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審核、申報,並負責監督檢查;推動建立市、縣(市、區)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研究確定基金使用方向;拓寬中小企業市場合作渠道,引導中小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負責指導全市全民創業,積極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整合社會資源,指導縣(市、區)、開發區、中小企業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創客空間等創業平台和各類服務體系等載體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培訓機構、服務機構開展創業培訓、素質提升培訓,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及人才引進、學習、交流等工作;貫徹落實解決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負責全市助保金池業務推進和政、銀、企、保對接工作。
(八)安全生產科(行業管理辦公室)。把行業安全生產納入行業規劃,落實產業政策,淘汰落後產能,提升工業裝備技術水平,按照行業標準組織生產;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承擔市級石油化工(不含煉油、煤制燃料油、燃料乙醇)、汽車配套、裝備、機械、建材行業、食品、醫藥、消費品等行業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幹部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紀檢工作。 [1]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正職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職2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按照實有人數暫保留6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1]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其他事項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1] 

松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局長:程硯濤 [2-4] 
三級調研員:朱志恆、項煒華 [5-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