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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昃

鎖定
杲昃(gǎo zè)是江淮官話泰如片的詞彙,東西的意思。
,太陽剛上樹梢,代表早上,是為東;昃太陽在西。
現通用於泰興市興化市如皋市海安市如東縣揚中市揚州市江都區東部地區以及鹽城市大豐區(部分)、東台市
中文名
杲昃
外文名
thing
拼    音
gǎo zè
含    義
東西
通用場所
如皋市、泰興市、揚州市江都區、南通市等
出    處
《詩·衞風·伯兮》與《易經·豐》
方言讀音
搞子

目錄

杲昃考證

《詩·衞風·伯兮》有“杲杲出日”之句,《文心雕龍》解釋説:“杲杲為日出之容。”《易·豐》雲“日中則昃”, 《説文》解釋説:“昃,日在西方時側也。 [1]  ”太陽東昇西落,“杲昃”因此被用來借指東西方位,再引申為泛指任何物事的“東西”。

杲昃相關介紹

“杲昃”是泰如方言詞彙,在蘇中的泰興如皋姜堰、東台、海安等地方言中都有。清代學者趙漁亭的《海陵竹枝詞》:東路人來買“稿子”(東西),南路人邀過“瓦家”(我家)。忽逢西北鄉農到,醒得(曉得)連稱笑語譁。説明泰州城的東鄉方言有“稿子”,而城南、城西北鄉沒有,各鄉農民見面還相互嬉笑一番。
如泰方言中的“杲昃”(gao ze)是小有名氣的,其名氣我覺得主要是隻有這個地區方言中“該得起”。杲,《詩·衞風·伯兮》有“杲杲出日”,形容太陽的明亮;從字形結構上看,有點會意的味道,日至木上,東方日出了,躍上樹頭,光照人間;昃,《易·豐》曰:“日中則昃”,意為太陽昇到正中,開始西斜。《三國演義》第六十五回有“日中則昃,月滿則虧,此天下之一常理也”句,其註釋意亦此説。泰如人稱“日出為杲,日落為昃”,謂“杲昃”即指“東西”,且用得非常廣泛,頻率很高。可以斷言,凡是口語裏有“杲昃”的,大多是泰興人或久居泰興的客籍人無疑。這也正是泰興方言富有深厚文化底藴的一個典例。
“杲昃”,在泰如為物代詞,幾乎所有的事物、語言等均可代之,例如“他手上拿的什的杲昃啊?”“你剛才説的什的杲昃啊?”也有作貶義用的,“你不要同他樣的,他不是個杲昃”等等,簡直包羅萬象。泰如話“杲昃”,確實男女老少隨口説來,俯拾皆是。加至口音質樸,外地人聽了,不解其義,要反覆講清楚了才能領略:“噢,原來‘杲昃’的學問不小哩,怪不得泰如人都文而雅之的!”
“杲昃”和“東西”意思幾乎是相同的。把它作為具體物體的通稱,來源於這樣一個傳説。當年孔子乘船周遊列國,途經泰如地區,因船體滲漏泊於岸邊。孔夫子取出兩吊錢,吩咐弟子曾參到城裏去買烏魚不買黑魚,買公雞不買雄雞,其餘的錢買“東西”。曾參莫名其妙,又不敢動問。上岸後幸得一賣茶女點化,方知烏魚為半斤以下依附老黑魚生活的小黑魚,公雞乃尚未啼叫的雄雞。至於“東西”,語出《易經》,“東方甲乙木,西方庚辛金”,只要買些木板鐵釘即可。曾參頓開茅塞,遂按賣茶女的指點操辦,歸船後深得孔夫子讚許。自此把“東西”作為具體物體之通稱,約定俗成。
“東西”流傳到了宋朝,著名的理學家朱熹有次外出,見到盛温和手中提着籃子,便問他幹什麼,盛氏回答説買東西。朱熹卻笑着説:“不能買南北嗎?”盛氏答道:“東方屬木,西方屬金,木和金一類,我這籃子可以裝得;南方屬火,北方屬水,我這籃子裝不得。因此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
後來到了明正德帝時,泰如地區有個玩世不恭的秀才鄭堂,他抗議坐省王太監做六十大壽時將戲台搭在安太橋旁的朱柴坊巷口,使得巷內人進出都得從戲台下鑽過去。王太監親自和鄭堂辯説,最後理屈詞窮的王太監想刁難一下鄭堂:“要想拆戲台,必須對對子,對得通就拆,對不通,你鄭秀才也得鑽戲台。”鄭秀才毫不讓步,説了一字:“行!”時值盛夏,鄭秀才走回家,穿上了一件翻面大皮襖,手上拿了把大紙扇,大搖大擺前來應戰。眾人看了他這副模樣,不禁都笑了起來,連王太監也看傻了眼,便帶着譏諷的口氣出了上聯:“穿冬衣執夏扇,不知春秋。”文思敏捷的鄭秀才,扇子往左手的掌心上一拍,隨口應了下聯:“朝北闕鎮南邦,沒有東西。”王太監在眾目睽睽下,只好令人拆了戲台。在這下聯中,“東西”兩字,諷刺得辛辣而深刻,怒斥王太監是作威作福欺壓百姓的壞“東西”。於是,“東西”又具備了貶義的罵人的“身份”。泰如人把“東西”説成“杲昃”,只不過是把方位詞代指具體物體,其文學講究,實非村野俚語所能比擬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