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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水務局

鎖定
麗區水務局是主管全區水行政的區政府組成部門。根據區委、區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東麗區水務局加掛天津市東麗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天津市東麗區節約用水辦公室的牌子。
中文名
東麗區水務局
地    區
東麗區
類    型
機關
所在國家
中國

東麗區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國家、市、區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國家法律、法規、條例授權範圍內起草本區有關水利事業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健全水行政執法和管理體系,查處違反《水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水事案件,協調部門間和本區域間的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三)擬定全區水利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區抗旱調水、防汛排澇工作;制定區防、搶工作預案,並抓好落實工作;負責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依據《水法》及配套法規統一管理好全區的水資源,做好全區水資源的調查、評價、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並負責監督實施。
(六)統一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用水計劃,按照市有關節約用水政策制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基建與管理;負責全區水利基建項目的建設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審批和水利資金的安排使用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區管河道、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搞好水利工程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九)負責水利科技及水利新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十)擬定區水利經濟調節措施;抓好水利行業的供水;負責水利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監督管理;管理好區水利系統國有資產。
(十一)負責全區控制地面沉降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全區水利行業人才培養規劃和全區水利隊伍建設和管理。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東麗區水務局局屬單位

水源調度處
水源調度處(簡稱水調處)組建於1981年,現有職工41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38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13人,中級技術職稱18人,初級技術職稱5人。
主要職能: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防汛抗旱情況綜合、洪水調度和蓄滯洪區管理工作。負責起草防汛抗旱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掌握並根據全市和相關區域水情、雨情、工情、潮情、旱情,提出對策意見和防禦措施,為領導決策提出可行性方案;負責發佈洪水、強潮、旱情公報。負責與國家防辦、海河防總、市防潮分部、市區分部、農村分部及有關防汛指揮機構和部門的工作聯繫。督促檢查防汛抗旱準備工作,落實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指導有關區縣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市級防汛機動搶險隊建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處室編制防汛抗旱資金的安排意見;會同有關處室和局屬單位做好應急度汛、抗旱工程建設。 負責年度防汛抗旱物資計劃調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和管理。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通訊和報警系統的建設。組織防洪、抗旱預案的制定和落實,做好防汛抗旱基礎工作,承擔防汛抗旱信息化和檔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區縣有關部門防汛抗旱基礎工作和信息化工作。組織全市洪、澇、潮、旱災情統計、核實和上報工作。負責蓄滯洪區相關預案的編制及修訂;審核蓄滯洪區內工程建設項目;組織開展蓄滯洪區居民財產登記彙總及核查上報工作;開展蓄滯洪區相關研究工作。組織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推廣防汛抗旱工作經驗。制定年度調水供水計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城市應急調水工作,配合有關處室和局屬單位做好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水環境治理工作。承辦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 
農田水利管理處
農田水利處(簡稱農水處)成立於1973年,是隸屬於天津市水利局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處級事業單位。現有在職職工29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1人,碩士學位5人,本科學歷18人;高級技術職稱14人,中級技術職稱9人,初級技術職稱3人。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和農村水環境治理工作,起草有關農村水利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發展規劃、行業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組織協調推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並督促檢查農村國有揚水站、中小型水庫、二級河道、農用橋閘涵、灌區、農業節水等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水土保持監測機構和工作機構的管理,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承辦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審查;承辦水土保持監測、技術標準的培訓工作。指導並督促檢查農村飲水安全及供水、村鎮排水、農村水環境整治、再生水回用等工程建設。指導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和鄉鎮水利站的管理;指導全市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市農村水利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配合局屬有關單位做好農村抗旱除澇工作。承辦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