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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於東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在東莞市東城區莞龍路283號。
中文名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
東莞市東城區莞龍路283號 [2] 
現任領導
莫偉鳴(局長)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地方規範性文件和實施辦法,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相關政策、制度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擬定規範建築市場主體行為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行業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建設行業個人執業人員管理,負責建築市場履約糾紛和勞資糾紛協調工作。
(三)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核發施工許可證,負責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負責房屋建築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負責工程技術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房屋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和危房處理,負責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備案”,負責結建式人防工程從施工報建至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四)負責工程造價管理,發佈建材價格信息。
(五)指導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承接住建監管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六)負責房地產行業和市場監管工作。牽頭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監管政策。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商品房預(銷)售和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工作,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和房地產評估行業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的服務指導和監督工作;擬訂物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擬訂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相關政策性文件;指導和監督各園區、鎮(街道)開展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九)負責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着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
(十)組織、協調建築業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指導建設領域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協調、開展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有關培訓工作,指導建設行業有關學會、協會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統籌局信訪工作。負責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文件。負責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辦理。負責機關後勤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會和審計工作。負責監督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二)法規科。主要職責是:組織統籌協調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和協調住建系統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文件的起草、調研、審核、清理。組織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行政案件的複議和訴訟工作,指導行政處罰等案件的處理。監督有關建設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承辦住建領域重大糾紛和案件的有關工作。指導住建系統的法規建設和法規宣傳工作。指導開展行政管理執法檢查等工作。
(三)政策調研科。主要職責是:開展住建工作發展規劃研究,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謀意見。負責住建工作動態情況綜合,收集、整理、分析和及時反饋住建信息,協助重大政策性、指導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調研、對外聯絡工作,研究制訂住建系統督查考評辦法等。
(四)住房制度改革和發展科。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制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與住房發展。擬訂人才安居有關政策,指導監督人才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審查核準幹部職工領取住房津貼、住房差額津貼的資格。負責各單位公有住房出售的審核工作和監督管理各單位房改房售房款的使用,檢查、指導、監督各單位房改政策的執行情況。
(五)住房保障科。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執行。擬訂全市住房保障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財政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監督工作。
(六)房地產市場監管科。主要職責是:負責房地產行業和市場監管工作,牽頭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監管政策。負責擬訂房屋交易政策,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協同市自然資源局開展房屋登記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商品房預(銷)售和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含項目轉讓)。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評估行業的監督管理等有關職責。
(七)建築市場管理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建築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負責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核准,監督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的執行。負責工程建設監理、施工合同管理和工程擔保、工程風險管理。組織建築市場檢查,處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建設工程企業在莞建立信用信息檔案,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制度建設。負責建設工程行業個人執業人員管理。負責建築市場履約糾紛和勞資糾紛協調工作。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監督。負責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建築行業統計工作。
(八)質量安全管理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工程技術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核發施工許可證 (含對工程安全措施專項方案審查工作的管理)。負責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負責房屋建築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負責散裝水泥在工程中使用的管理。負責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依法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標準化、強制性條文和有關規範、規程的使用管理。負責勘察設計諮詢企業和勘察設計成果文件質量的管理。負責市屬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管理。指導全市房屋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和危房處理。負責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的引進推廣和應用。
(九)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科。主要職責是:指導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承接住建監管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十)城鄉建設科。主要職責是:指導、協調城鄉建設和管理工作。協助擬訂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及城鄉建設事業地方性政策和實施辦法。參與市級大型、重點工程項目規劃選址、可行性研究及建設管理。協助歷史文化名城及歷史街區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物業管理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擬訂物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參與全國和全省物業管理示範項目考評活動。統籌全市業主委員會備案工作,指導各園區、鎮(街道)開展業主委員會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管理區域備案工作。指導房地產項目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擬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政策,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徵繳和使用監管。擬訂房屋相關管理政策,統籌指導全市公房使用和經營管理以及私(僑)房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白蟻防治管理等有關職責。
(十二)房屋租賃管理科。主要職責是:負責擬訂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相關政策性文件。指導和監督各園區、鎮(街道)開展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房屋租賃市場行業。負責房屋租賃登記的信息收集和檔案管理。組織開展全市房屋租賃管理人員的政策法規及業務培訓工作。對違法出租行為進行處罰。
(十三)行政審批協調科。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和批件、證書發放及備案管理等相關工作,協調相關科室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查、決定和服務工作。協調做好清理和規範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工作,建立健全清單管理制度。協調實施行政審批標準化,創新審批服務方式、優化審批流程,開展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組織住建電子政務系統建設。
(十四)人事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等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為退休幹部服務。負責組織行業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行業的職稱評定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3]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單位

(一)東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對工程實體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技術資料、監理資料以及檢測報告等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監督檢查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檢查新型牆體材料、混凝土預製構件及預拌混凝土質量;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質量責任違法、違規行為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狀況。
(二)東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負責東莞市行政區域內,依職責由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督管理的、並已辦理了安全監督手續的市屬一級監督工程和市鎮兩級監督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涉及工程施工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參與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同時協助開展建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
(三)東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施工發承包計價工作的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調查、收集、發佈我市人工單價、工程材料、設備參考價格或調整係數,編制本市一次性補充計價依據;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計價違法、違規行為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工程造價狀況。
(四)東莞市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辦公室
宣傳貫徹實施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的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和組織實施牆材革新及建築節能規劃和計劃;負責組織和協調新型牆材和建築節能技術的開發、研究、推廣應用等工作;負責徵收、返退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並按規定統籌安排基金的使用;協助審核新型牆體材料生產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建設單位使用新型牆體材料情況;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工程新型牆體材料使用、建築節能狀況。
(五)東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心(東莞市房產物業估價所、東莞市房屋租賃服務所)
貫徹執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關政策法規。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交存、追繳、使用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維修資金信息化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維修資金財務會計系統。指導和協調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資金管理銀行和業主做好資金管理工作。接受和處理維修資金的有關投訴。分析研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關信息與動態。貫徹執行房屋租賃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承擔房屋租賃服務相關事務性工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東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
承擔建築工程科研、試驗、檢測工作;負責提供建築環境、建築節能、建築工程施工、房屋質量安全鑑定和建築工程安全等技術諮詢服務;受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工程技術標準編制和技術推廣應用等。 [4]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局長:莫偉鳴 [6]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長、三級調研員、四級高級監察官:黃永生
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崔崗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安良
黨組成員、副局長:詹向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馮永權
總工程師:曹偉
二級調研員:丁志洪
三級調研員:雍春亭
四級調研員、四級高級監察官:黃永全 [5]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