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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東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12] 
中文名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東營市南一路290號
現任黨組書記
石循剛
現任局長
袁永鵬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規範性文件,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業務的統籌協調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參與監督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情況。負責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開展勞動用工備案。監督勞務派遣政策落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擬訂我市人才開發政策和規範性文件。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落實博士後制度,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推進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擬訂全市技工院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組織和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
(七)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權限審核市政府實施的表彰獎勵事項。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負責以市政府名義從國內聘請顧問的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擬訂企業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管理範圍內的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關於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工作。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信息共享,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十四)職責分工
1.關於烈士褒揚以及烈屬撫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髮放工作。市退役軍人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卹金和烈屬定期撫卹金等相關撫卹政策的落實。
2.關於外國人來我市工作政策制定。會同市科技局制定外國人來我市工作政策。市科技局負責制定外國高端人才來我市工作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外國專業人才和其他外國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
3.關於市屬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管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市級國有企業工資分配進行宏觀指導和調控,改進和加強事前引導和事後監督;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和市國資委等部門,指導和監督市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擬訂完善薪酬管理政策,調節不同行業市管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市國資委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確定負責人薪酬以及獎懲;負責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及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指導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 [2]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規劃財務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綜合調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和諮詢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報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
人事科(掛市表彰獎勵辦公室牌子)
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權限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表彰獎勵事項,承擔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負責以市政府的名義從國內聘請顧問的管理工作。
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
擬訂全市就業創業、失業保險和農民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勞動者公平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牽頭起草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落實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的相關政策。參與擬訂除外國高端人才以外的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指導監督除外國高端人才和外國專業人才以外的其他外國人員來我市就業工作。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協調解決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全市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辦法及相關待遇政策,建立失業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市本級失業保險參保單位以及職工、失業人員待遇資格核准。
職業能力建設科(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牌子)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市技工院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監督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統籌組織和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承擔技能帶頭人的選拔、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的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的指導監管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核認定、考試政策規定。負責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綜合管理和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批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衞生技術和基層衞生技術等系列職務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組建工作和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人才開發與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牽頭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管理有關工作。完善落實博士後制度。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承擔招才引智方面工作,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事項。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和市場發展政策。參與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制度。負責監督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活動。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競聘、考核、獎懲、辭聘等政策,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政策,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市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承辦相關市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備案、核准和聘用人員的備案工作,承辦有關人員調配工作。擬訂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制度。參與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劃審核工作。按權限承辦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選調派遣及內調人員安置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落實上級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屬事業單位工資(薪酬)總額,核定市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市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
勞動關係科(掛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牌子)
擬訂落實勞動關係政策。落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範。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制度。擬訂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擬訂完善市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政策,審核認定市管企業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市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指導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落實職工權益保障政策。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並組織落實。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開展勞動用工備案。監督有關企業落實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仲裁員聘前培訓,依法指導處理勞動人事爭議。負責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參與監督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情況。
社會保險科(掛工傷認定科牌子)。
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落實上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擬訂全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費基等養老保險政策,擬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户管理政策,擬訂職工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落實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負責市本級工齡認定和延遲退休工作,負責市本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核准工作。擬訂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養老保險社會化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辦法,對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察。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擬訂全市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實施工傷認定工作。擬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落實定點醫藥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擬訂工傷保險待遇落實辦法,審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等級。指導監督工傷保險經辦工作。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5]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單位

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和職業年金,下同)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規範,承擔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申報核定、職業年金徵繳、個人賬户管理、關係轉移接續、個人權益記錄管理服務工作。
(二)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職業年金繳撥計劃,承擔社會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的支付、歸集、運營、管理,以及社會保險待遇核定、企業年金管理服務等工作。
(三)指導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報告。
(四)承擔全市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五)制定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規範,承擔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稽核制度,防範欠繳、拒繳、瞞報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風險。
(七)開展全市社會保險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員業務培訓。
(八)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社會保障卡的發行、管理和服務工作。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一)建立全市就業失業信息監測體系,參與擬訂應對失業風險應急預案,推進就業人才信息化建設,開展就業和人力資源信息統計分析。
(二)落實城鄉勞動力等羣體就業政策,指導就業服務平台建設,開展就業公共服務。實施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組織開展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
(三)落實創業促進就業政策,指導開展創業服務活動,推進全市創業貸款擔保工作。
(四)承擔全市城鄉人力資源開發和高層次人才引進開發相關工作,組織開展人才招聘引進活動、人才素質測評。落實海外高層次人才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
(五)落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指導服務。組織高校畢業生校園求職招聘活動,提供就業信息網絡服務。
(六)實施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培訓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年度職業培訓計劃。指導公共就業實訓基地建設和管理。開展就業創業培訓的交流與合作。
(七)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組織落實失業保險待遇。
(八)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市級人力資源市場工作,開展跨區域勞務協作。
(九)組織實施全市技能人才評價,承擔職業技能競賽的技術支持等相關工作。
(十)指導全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和流動人才黨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委託代理單位、人員的人事關係及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一)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及政策制定工作。
(二)依法受理並承辦管轄範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三)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委託,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仲裁業務指導和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指導等工作。
(四)負責專職、兼職仲裁員的聘任考核、培訓等工作。
市勞動監察支隊
負責草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制度並組織實施 ;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指導全市勞動監察工作 ;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 ,對在市工商部門註冊的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依 法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檢舉或控告 ,並進行查處。
市人事考試中心
承擔全市公務員錄用考試、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考試、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等人事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按規定開展其他考試業務﹔開展人事考試研究及公務員考試測評方法研究應用。 [11]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袁永鵬 [3-4]  [13] 
副局長:劉培峯、蔣志明 [14-15]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6] 
2020年12月22日,被授予“山東省愛國擁軍模範單位”榮譽稱號。 [7] 
2021年1月28日,入選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公示的“攻堅克難獎”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8] 
2021年6月,被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9-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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