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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台市教育局

鎖定
東台市教育局是東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東台市範公北路9號。 [1] 
中文名
東台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東台市範公北路9號
所屬地區
東台市
所屬部門
東台市人民政府

東台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市直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協調鎮(區)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局管幹部的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體指導學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二)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學校思想理論建設、宣傳輿論陣地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指導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做好維護政治穩定工作。
(三)指導教育系統統戰與羣眾團體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統戰工作,指導學校做好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僑台、民族宗教工作,指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眾團體開展工作。
(四)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負責教育、體育領域安全生產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五)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規劃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六)負責教育事業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規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含幼兒園、職業學校,下同)佈局調整,指導學校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執行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國有資產、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使用情況;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學校校舍建設、校園環境建設和教育裝備工作。
(八)指導全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和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執行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辦學評估標準,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促進教育教學改革。
(九)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執行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開展職業指導工作,促進教育教學改革,統籌指導社會教育和繼續教育。
(十)指導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按規定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學籍管理工作和有關學歷教育考試招生等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教育科學研究,組織、協調教育教學活動。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小學督導檢查、評估驗收和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各類學校規劃建設、教育教學、隊伍建設、經費管理、督導評估、質量監測、考核獎懲、安全穩定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八)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九)統籌規劃全市羣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二十)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佈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或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二十一)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二十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社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社團業務指導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東台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科。
(三)規劃財務科。
(四)普通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五)學前教育科。
(六)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
(七)安全管理科。
(八)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2] 

東台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局長:王華平 [4] 

東台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鹽城市東台市教育局(體育局) [3]  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