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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

鎖定
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是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杭州市臨安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接受區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審計委員會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在區審計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全區審計工作規劃、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黨中央、中央審計委員會、省委和省委審計委員會、市委和市委審計委員會、區委和區委審計委員會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報告及審計結果運用有關事項等。設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區審計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審計工作方針和政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3] 
中文名
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
辦公地址
杭州市臨安區江橋路329號 [3]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整改的責任。
(二)擬訂審計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區紀委區監委和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通報有關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級、市級和區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區級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提出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3] 

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文秘、會務、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信訪、宣傳、後勤、審計結果公告等工作。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二)法規和審理科。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推進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應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局內部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組織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負責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歸口管理。承擔審計信息化系統建設、管理維護和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承擔數據資源管理等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審計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
(三)經濟責任審計科。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的計劃和成果管理等工作。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四)財政金融審計科。承擔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税收徵管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鎮人民政府(街道)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工作。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承擔區相關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區級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及其所屬單位審計的組織管理和實施。承擔與區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審計工作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承擔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審計工作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承擔對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的審計。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區內中央、省、杭州市屬國有和國有控股經貿企業的審計。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直接或組織社會中介機構對區級政府投資或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概)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或跟蹤審計,負責區重大工程項目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審計。承擔區重大項目稽察工作。承擔對區屬國有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承擔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七)內審指導科。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業務。負責內部審計機構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承擔全區各部門、鎮(街道)、社會團體和企業內審工作培訓、交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對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事項。擬訂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3] 

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人員編制

區審計局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副處長級)1名;總審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科級領導職數)。 [3] 

杭州市臨安區審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郭增 [1-2]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