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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鎖定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正局級,掛市民防局牌子。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外文名
Hangzhou Civil Air Defense Office
辦公地址
杭州市糧道山23號 [4]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局級 [1] 
現任領導
裘新谷(局長) [2]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民防空(民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指導和依法開展全市人民防空(民防)行政執法工作。
(二)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相關規劃。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戰備工作。組織擬訂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項保障計劃。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劃、方案,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實戰化訓練演練。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民防應急救援隊伍、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的整組和訓練。
(四)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網絡、指揮信息系統、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指導開展警報信號發放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目錄。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對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六)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相關管理。監督指導城市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要求。監督指導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需要。監督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的平戰轉換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開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維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從業企業資質和公共信用管理。
(七)參與軍民融合建設。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城市平時搶險救災、應急支援工作。組織指導區、縣(市)開展人民防空戰備資源服務政府應急管理、服務民生工作。
(八)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檢查區、縣(市)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計劃,落實人民防空(民防)教育內容。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民防)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
(十)負責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推廣應用科研成果。
(十一)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佈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指導區、縣(市)開展人民防空(民防)業務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杭州警備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切實履行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使命任務,推動人民防空建設與經濟社會民生深度融合,構建形成全民防護體系。堅持戰備建設牽引,推進人民防空指揮部常態化建設,構建適應現代戰爭的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堅持城市防護與重要經濟目標防護並重,提升人民防空建設信息化水平,構建基於信息系統的綜合防護體系。堅持平戰結合,深度開發利用人民防空資產資源,不斷提高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人民防空系統簡政放權,努力構建現代人民防空建設市場體系。 [1]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指揮通信處。承擔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指揮信息化、疏散基地等建設和管理。組織擬訂人民防空方案計劃。組織指導全市人民防空軍事鬥爭準備檢驗評估。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防護建設。指導開展人防戰備資源服務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人民防空指揮所運行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訓練。組織指導人民防空羣眾組織整組。承擔市人民防空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程管理處。編制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並監督落實,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相關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監督指導區、縣(市)地下空間開發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要求。按權限承擔人防工程和兼顧人防工程的審核審批工作。承擔市本級人防工程和兼顧人防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承擔市本級已建人防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平戰結合處(掛政策法規處牌子)。擬訂全市人防設施的平戰結合使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市本級已建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和維護管理。擬訂人民防空(民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和地方標準。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局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軍民融合建設相關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從業企業資質和公共信用管理。組織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應用。
(五)計劃財務處。承擔人民防空建設資金籌措工作,承擔和指導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徵收。承擔人防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人民防空戰備物資保障工作。承擔編制人防工程及業務建設(維護)規劃及年度計劃,參與人防工程項目預決算審核和績效評價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並組織實施。審計監督全市人民防空經費支出、資產管理和財務規定執行情況。承擔綜合統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1]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員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編制23名。設主任(局長)1名,副主任(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正處長級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級5名。 [1]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現任領導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局長):裘新谷 [2-3]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副局長)、二級巡視員:張文戈 [2]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宋肖鋒 [2]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鄭國斌 [2]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工程處處長:成英 [2]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二級巡視員:謝國建、邵夏明 [2]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一級調研員:周鳳祥、楊松林 [2] 

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