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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鎖定
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所屬部門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杭州市上城區
現任領導
張敏(局長)

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研究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遊業和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促進旅遊業發展。把握正確導向,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旅遊和體育活動。
(五)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推進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區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和上城文化研究有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重大項目規劃和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七)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承擔全區文化市場、廣播電視、旅遊行業和體育經營場所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的安全工作,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的經營活動,承擔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國內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區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和旅遊推廣活動,擴大上城文化的影響力。
(九)統籌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引導產業結構優化調整,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
(十)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數字化建設。
(十一)指導和監管全區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及安全播出等。
(十二)負責全區全民健身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三)指導全區體育業餘訓練工作,組織參加重大體育賽事,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四)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社團建設。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實施文化精品和旅遊國際化戰略,加大文化旅遊推廣和區域合作力度,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文化旅遊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2] 

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規和產業發展科
公共服務科
市場宣傳推廣科
體育科
行業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2] 

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直屬單位

上城區旅遊執法大隊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政府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編制全區旅遊休閒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規劃;參與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外資引進工作。
(二)負責旅遊業的綜合協調和推進工作;負責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收集分析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佈;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三)統籌協調全區旅遊業的發展;協調推進旅遊國際化工作;協調推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綜合協調各類旅遊資源的整合、優化配置與規劃指導;負責全區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強化城區旅遊綜合服務功能。
(四)牽頭負責“東方品質體驗區、幸福和諧示範區”等城區品牌的深入研究、統籌策劃、組織推進、整體營銷、協調督查;
(五)負責全區旅遊管理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全區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引導休閒度假;指導協調特色潛力行業整合轉化為旅遊產品工程。
(六)負責全區國內外旅遊市場的開發;負責對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組織協調並指導西博會項目,參與協調全區旅遊節慶和重大會展工作;引導和推動會議與獎勵旅遊發展;參與組織、協調外來大型旅遊促銷及展覽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負責旅遊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管理;實施行業管理規範;開展旅遊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區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八)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九)負責與南宋皇城大遺址公園相關工作的協調銜接,參與保護與展示,打造杭州歷史文化名城“窗口”和中國大遺址保護的典範。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城區旅遊發展服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政府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編制全區旅遊休閒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規劃;參與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外資引進工作。
(二)負責旅遊業的綜合協調和推進工作;負責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收集分析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佈;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三)統籌協調全區旅遊業的發展;協調推進旅遊國際化工作;協調推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綜合協調各類旅遊資源的整合、優化配置與規劃指導;負責全區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強化城區旅遊綜合服務功能。
(四)牽頭負責“東方品質體驗區、幸福和諧示範區”等城區品牌的深入研究、統籌策劃、組織推進、整體營銷、協調督查;
(五)負責全區旅遊管理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全區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引導休閒度假;指導協調特色潛力行業整合轉化為旅遊產品工程。
(六)負責全區國內外旅遊市場的開發;負責對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組織協調並指導西博會項目,參與協調全區旅遊節慶和重大會展工作;引導和推動會議與獎勵旅遊發展;參與組織、協調外來大型旅遊促銷及展覽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負責旅遊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管理;實施行業管理規範;開展旅遊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區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八)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九)負責與南宋皇城大遺址公園相關工作的協調銜接,參與保護與展示,打造杭州歷史文化名城“窗口”和中國大遺址保護的典範。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城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市場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依法查處轄區內演出、娛樂、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音像製品、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體育經營活動中的違法經營活動;依法查處書報刊、電子出版、網絡出版、計算機軟件等方面違法出版案件;協助查處違法安裝、設置衞星地面接收設施和接收境外衞星電視節目。
(三)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文化市場、體育經營活動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承擔“掃黃打非”的有關工作。
(四)協助上級執法部門查處跨區、縣(市)重特大違法案件,完成上級督辦案件。
(五)組織、指導轄區內文化市場和體育活動經營業主、義務監督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城區文化館(區龔自珍紀念館)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弘揚時代主旋律;二、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組織開展羣眾文化藝術活動,豐富羣眾精神文化生活;三、搞好羣眾文藝隊伍建設,輔導、培訓羣眾文藝骨幹,組建多種門類的羣眾文藝團隊,開展羣眾文藝創作活動;四、加強對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等文化工作指導和文化活動輔導;五、積極開展羣眾文化理論研究,有計劃地進行羣眾文化調研;六、蒐集、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建立健全羣眾文化藝術檔案。
上城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區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承擔體育指導、培訓、服務、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和體質監測等相關工作職責。
上城區圖書館(上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收集、整理、保存、開發、應用文獻信息資源,提供文獻信息的查詢、借閲;推廣全民閲讀,開辦閲讀指導、讀書交流、圖書交換共享、公益性講座、培訓、展覽等學習與教育活動;指導圖書分館和街道、社區圖書室開展閲讀服務,實施圖書流通。加強數字化資源建設,建立文獻信息共享平台;加強古籍保護和宣傳,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開展跨區域工作交流,實現文獻信息共建共享,促進文獻信息的有效利用;國家規定的其它免費服務;開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宣傳;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發掘、整理、保存、研究、檔案數據庫建設、展示交流等具體事務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2] 

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現任領導

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局長:張敏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