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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奕祿

鎖定
杭奕祿 (?~1748),完顏氏,滿洲鑲紅旗人,官至左都御史
全    名
完顏·杭奕祿
別    名
杭奕祿
封    號
三等輕車都尉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鑲紅旗
逝世日期
1748年
主要成就
出使安南
審理曾靜案
最高官職
署任西安將軍

杭奕祿人物生平

杭奕祿早期經歷

閒散考授中書
雍正元年(1723)正月,授額外員外郎。三月,補監察御史。十月,任光祿寺少卿
雍正二年(1724)十一月,充翻譯鄉試副考官。
雍正三年(1725),任光祿寺卿雍正帝減免蘇州松江田賦四十五萬,杭奕祿上疏進言:“此為未有殊恩。有田納賦,既邀蠲免;無田而佃種人田者,納租業主,亦宜酌減,讓貧富均得實惠。”雍正帝稱讚此奏甚公,下廷臣商議,定業户免額一錢,佃户免租谷三升。雍正帝命如議速行。五月,擢升左副都御史,兼管光祿寺

杭奕祿出使安南

雍正五年(1727),命與內閣學士任蘭枝出使安南宣諭。起初,雲南總督高其倬上奏安南國國界有一百二十里舊屬內地,應以賭咒河為界,安南國王黎維祹上奏爭辯。雍正帝命雲貴總督鄂爾泰查驗,予地八十里,以鉛廠山下小河內四十里為界,黎維祹再次上奏爭辯。雍正帝命黎維祹毋以侵佔內地為嫌,疑懼申辯。雍正帝命杭奕祿等傳達聖意,還未到達,黎維祹上表謝罪。
雍正六年(1728),命鄂爾泰以鉛廠山下地四十里予安南,命杭奕祿等前往宣諭。杭奕祿至鎮南關,黎維祹的使者出關迎接。進至貂瑤營,黎維祹再次派出使者迎接,請求儀注,商議行其國禮,五拜三叩。杭奕祿等認為不可,於是請求聽命。杭奕祿渡過富良江至長安門,黎維祹跪迎。杭奕祿等捧敕自中門入城,黎維祹率眾人等聽宣敕,敕曰:“朕前令守土各官清理疆界,未及於安南也。總督高其倬職任封疆,考志乘,訪輿論,知開化府與安南分界當在逢春裏之賭咒河,乃奏聞設汛。王疏陳,覆命總督鄂爾泰秉公辦理。鄂爾泰體朕懷遠之心,定界於鉛廠山下小河,縮地八十里。誠為仁至義盡,此皆地方大臣職分所當為。朕統馭寰區,凡屬臣服之邦,皆隸版籍。安南既列藩封,尺地莫非吾土,何必較論此區區四十里之地?若王以至情懇求,朕何難開恩賜與?祗以兩督臣定界時,王激切奏請,過於觖望,失事上之禮,朕亦無從施惠。頃鄂爾泰以王本章呈奏,詞意虔恭。王既知盡禮,朕自可加恩,將此地仍賜王世守,並遣大臣前往宣諭。王其知朕意!”宣畢,黎維祹行三跪九叩禮。杭奕祿等再次宣諭恩德,黎維祹發誓世世子孫永盡臣節。杭奕祿等歸還,黎維祹送至長安門,將禮物贈送杭奕祿等,杭奕祿沒有接受。至鎮南關,黎維祹派使者傳遞謝表請求轉奏。杭奕祿等回到京城,請求宣付史館,得到採納。授刑部侍郎署任吏部尚書

杭奕祿審理曾靜案

十一月,湖南靖州諸生曾靜派遣其他的學生張熙投書川陝總督嶽鍾琪,説清朝是金朝的後裔,嶽鍾琪是岳飛的後代,勸他復金宋之仇,同謀舉事。嶽鍾琪大驚失色,審問張熙,張熙不肯言其實;於是置張熙於密室,假裝誓言起兵,得到張熙和曾靜的姓名,上奏朝廷。杭奕祿和副都統覺羅海蘭前往湖南,會同湖南巡撫王國棟審理曾靜案。曾靜交代因讀呂留良評選時文論夷、夏語激烈,派遣張熙求得呂留良遺書,與呂留良之子呂毅中,及他的弟子嚴鴻逵,嚴鴻逵的弟子沈在寬等來往,沉溺其説,妄生異心。雍正帝命逮捕曾靜、張熙、呂毅中、嚴鴻逵、沈在寬等至京師。曾靜到京,廷鞫,自承迂妄,為呂留良所誤,手書供辭,盛稱雍正帝的恩德。雍正帝命編次為《大義覺迷錄》,令杭奕祿帶曾靜至江寧杭州蘇州宣講。事情結束後,雍正帝命釋放曾靜與張熙,戮呂留良屍體,誅殺呂毅中、嚴鴻逵、沈在寬等,呂留良的子孫戍守邊疆。乾隆帝即位後,命誅殺曾靜、張熙。

杭奕祿因事罷官

雍正七年(1729)九月,授鑲紅旗滿洲副都統,兼任侍郎。
雍正八年(1730),命解侍郎任,回旗辦事。四月,補任禮部左侍郎,署任前鋒統領。雍正帝命杭奕祿和侍郎眾佛保宣諭準噶爾部
雍正九年(1731),準噶爾部台吉噶爾丹策零收留青海叛軍羅卜藏丹津,大軍征討準噶爾部。雍正帝考慮到陝、甘百姓以用兵為累,命杭奕祿與左都御史史貽直、署內務府總管鄭禪寶,率庶吉士六部學習主事國子監肄業拔貢生等宣諭化導。七月,命杭奕祿協辦軍需。
雍正十年(1732),命署任西安將軍,授欽差大臣,察閲甘、涼及山西近邊營伍。
雍正十一年(1733),雍正帝責問杭奕祿驕奢放縱,擾累兵民,罷官,在肅州荷校

杭奕祿再次啓用

乾隆元年(1736)二月,召至京師,授額外內閣學士。三月,補工部右侍郎,充清世宗實錄副總裁。四月,派遣駐西藏辦事。十二月,轉任工部左侍郎
乾隆四年(1739),上奏進言:“西藏西南三千里外巴爾布國(今尼泊爾)有三汗:一曰庫庫木,一曰顏布,一曰葉楞,雍正十一年嘗通貢。近三汗交惡,貝勒頗羅鼐宣諭罷兵,三汗聽命,使呈進部落户口數,並貢金銀、絲緞、珊瑚、念珠諸物。”報聞。六月,召還京師。調任刑部左侍郎。十二月,襲其堂兄户部侍郎申珠渾所遺三等輕車都尉世職。
乾隆五年(1740),擢左都御史,列議政大臣。十二月,因秋審冊錯擬緩決,降二級留任。
乾隆十年(1745),請求退休,乾隆帝下諭留任。
乾隆十一年(1746),乾隆帝觀察到杭奕祿年老體衰,行走艱難,命致仕
乾隆十三年(1748),去世。 [1-2] 

杭奕祿親屬成員

子:哈豐阿,襲爵,任山西參將 [2] 

杭奕祿人物評價

清史稿》:海望莽鵠立皆逮事聖祖,雍正、乾隆間參與政事。海望聞世宗末命,在軍機處較久,雖建樹未宏,要為當時親信大臣。杭奕祿使安南,傅鼐諭噶爾丹策零,皆不辱君命,傅鼐尤知兵。儀領屯田,有惠於鄉州。師恕(劉師恕)、國棟(王國棟)等使車問俗,與民為安靜。以皆世宗特置之官,特謹而書之。杭奕祿又與史貽直宣諭陝西,非專官,貽直相高宗,故不著於斯篇。 [1] 
乾隆帝:才品優長,簡任風紀,正資料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