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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腰

(古代歐洲陋習)

鎖定
束腰,有多種含義,現多指女人為保持腰部纖細而用束腰帶束緊腰部的行為;也可指舊時歐洲的陋習,舊時歐洲女性為了追求細腰而過分束腰,嚴重者身體畸形,更有甚者因此喪命。
中文名
束腰
外文名
girdle the waist
拼    音
shùyāo
釋    義
為使腰部細瘦而束緊腰部
起    源
歐洲宮廷
適用範圍
大多女性

束腰起源

束腰的貴婦 束腰的貴婦
束腰起源於宮廷,野史説是法國的約瑟芬女王偷情懷孕了,為掩人耳目拿布使勁纏住腹部,竟出現了將乳房託高的效果,配以時興的低胸衣服,乳房清晰可見,一時成為潮流。
男性認為束腰形成了駭俗形象,只為引起猥褻好色之心,女性卻認為這樣便於展示珠寶。胸罩出現前夕,上流女性依然受苦於木板條、鯨骨和皮革束腰的壓迫,如果膽敢脱掉束腰,姿態鬆散,就被認為在道德上是可悲的。勞工階層女性和農婦買不起昂貴的束腰衣,又會妨礙工作,還應運而生了平價的小束腰衣,胸前繫帶,不必僕人幫忙。當時上流階層有絕對引領潮流的優勢,雖然胸罩的發明人保羅·波烈專侍貴族,他那脱了束腰的老婆也僅僅被當成驚世駭俗的超時髦人士,效仿者寥寥。 [1] 

束腰材質

有個叫郝桑的服裝史學家專門收藏束腰,其中製作於1860~1870年的束腰,被這樣描述:“質料為暗黑色絲綢,內有細棉襯裏,設計極端複雜,針腳細密,用了20根鯨骨,140條繫帶線。 [2] 
演變歷史
古代的內衣就是指束胸布和纏腰布,或諸如此類的東西。人們將長方形的布料捏出層層皺褶,古地中海區域的服裝大多是這種樣式的。1580年到1600年間,有種鐵製緊身內衣被認為是第一種流行的緊身內衣,但人們更傾向於相信這是用來糾正變形的脊椎的。 1600年左右的“金屬緊身內衣”
十七世紀到十八世紀後期,隨着人類行為的不斷理性化,緊身內衣的內涵也逐漸地改變了。似乎是這種理性化和關聯化,導致了整個社會對“虛偽的人造時尚”的批評,其中包括對緊身胸衣的批評。在十八世紀七十年代,在時髦的法國女人中另有一種“緊身內衣”悄然興起,它由兩個小巧的胸罩組成,亞麻為襯,沒有襯骨而且穿着方便,用細繩或帶子在前胸繫緊即可。 絲質粉紅色帶袖緊身胸衣", 1660-1670
胸衣,裙架和女用內衣",1760-1780
到十八世紀九十年代,人們發明了一種高腰的新古典主義女式長裙。雖然這種長裙能夠而且也經常和長款的緊身胸衣配套使用,但似乎短寬的緊身胸衣更為合適。
大約在1907年與1910年間,時髦的半身側面輪廓逐漸變得更直挺,腰部變得寬鬆,但臀部卻更緊繃了。苗條的年輕女人僅需一個胸罩和一件無襯骨的束腰衣就足夠了,這一組合被稱為“探戈緊身內衣“,它極具靈活性。直到大約1919年,大多數緊身內衣依然是前部有兩個分開的胸罩杯、後部勒緊的樣式。
規模化生產的“漂亮傭人”緊身內衣,1880
藍色緞制緊身內衣,1890

束腰危害

歐洲束腰 歐洲束腰
束腰是特定歷史時期,人們產生的一種特定的審美觀念,但是這種審美觀念擁有無法挽回的後果。
束腰提供了女人“第二種骨架”,幫助她們打造符合時代要求與身份地位的體態。法式胸衣中間都有一根鯨骨、木頭、象牙、獸角或金屬撐骨,以維持它的直挺。幾百年來這一直是塑型內衣的設計原理。撐骨多由專業工匠打造,上面刻着情愛詩文,它本身就是男性愛慾的對象,也是閨房詩與大眾戲劇歌詠的物品。一個女人如果抽出胸衣的撐骨,拿在手中比畫,會被視為是輕浮大膽的調情。19世紀的歐洲,任何一位端莊女性都必須穿着這種束腰內衣,女子們整日苦於木板、鯨骨和金屬條的壓迫。從乳房之下緊緊勒到胃部,女人甘願受苦,愚蠢地為了擁有苗條身材,綁緊勒帶,緊緊箍扎,直到兩肋出現長而深的傷口,深入肌膚,甚至因此死亡。 [3] 
19世紀的歐洲曾發生多起因束腰致死的事件,肋骨過度受壓,從而插破了肝臟。最典型的場景反映到電影中,就是《亂世佳人》中女主角思嘉使勁抓住牀柱,要女僕拼命幫她把腰束得再細一點。 [4] 
有點畸形啊~束腰 有點畸形啊~束腰 [5]
束腰比纏足還厲害,纏足是把腳指頭的骨頭弄折了,再踩在腳底下,踩一輩子,痛是痛死了,可不會死人!束腰卻會置人於死地,即使不使用束腰的工具------一種鐵骨架,光是節食瘦身,最後患營養不良症,患厭食症而死的人也為數不少。
在持續的內臟損傷、肋骨變形等病痛中,女人終於在細腰和活命之間選擇了後者,鐵製的胸衣被廢棄,轉而採用布納胸衣。到1910年代,束腰風氣漸退,女子的腰圍總算回到比較合乎生理健康的尺寸。 [6] 

束腰反束腰運動

清新的束腰裝
清新的束腰裝(9張)
18世紀中期,歐洲有過一股由醫生髮起的反束腰運動,打着科學的旗號,與反奶媽運動並肩作戰。有名的言論出自法國一位叫波諾的男人寫的小冊子:“使用鯨骨束腰導致人類物種退化,違反自然規律,增加人口減少的危機,劣化了男人的品質。換言之,女人名為孕育男人,卻讓他自受孕成形那一剎那便受刑。”這種自私的男性觀點着實叫人惱火,但目標卻與早期的女性主義者相同。1876年,美國的女性存在主義教母烏爾森(Abba Goold Woolson)在一次反束腰演講中説:“我存在,首要的角色不是妻子,也不是母親,而是女人,我有作為女人存在的權利。
可沒人聽他們的,雖然束腰讓女性遭了罪,並以色情意味符合男性的“勾引原則”,可婦女比男人更多利用了性感而出人頭地,只要不脱下束腰,就有晉升上流社會的可能性。
參考資料